第一节 清代前期人口
第二章 清代人口
清代,是黑龙江地区人口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远在清入关前,东起鄂霍次克海与
库页岛,西至贝加尔湖以东的鄂嫩河源,北抵外兴安岭,东南抵达日本海的广大地区的蒙古
、达斡尔、满(女真)、鄂伦春、鄂温克、锡伯、赫哲、费雅喀、库页等各族人口都已臣服
于刚刚兴起的清王朝,并向清政府称臣纳贡。清统一后,随着土地开发,人口也有增加。清
兵入关,大批满洲人应征从军,家属随行,造成黑龙江地区人口下降。清初曾实行招民开垦
政策,但不久为保护“龙兴之地”,改行封禁,自1668年至1904年,长达236年,使黑龙江地
区人口增加缓慢,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
1644年,清军入关时,东北地区归盛京总管统辖。但自1643年起,俄国哥萨克大举侵入
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为了加强对黑龙江地区人口管理,反击沙俄入侵,清政府先于1753
年在宁古塔(初在海林县旧街古城,1666年迁至宁古塔城,即今宁安城)设宁古塔昂邦章京
,管辖今黑龙江与吉林地区;1671年在黑龙江左岸旧瑷珲城筑黑龙江城,以御外敌。自1683
年起,设黑龙江将军,由萨布素为第一任将军,率部戍边于瑷珲,统辖松花江左岸以北直到
外兴安岭的广大地区。黑龙江将军衙门初驻于江北瑷珲旧城,1685年移至江右瑷珲新城,即
今黑河市爱辉区。1690年南迁至墨尔根(今嫩江),1699年又移至卜奎(今齐齐哈尔)。黑
龙江两岸和雅克萨以北至外兴安岭一带的鄂伦春等游猎部落,亦在将军辖区之内;松花江右
岸仍归宁古塔将军(后称吉林将军)管辖。宁古塔将军曾把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居民编为户
籍,以村屯或民族为单位,各设姓(族)长、乡长,分户管理。姓、乡之间,有警则声气相
通,平常则进行渔猎。姓长和乡长,既是部落首领,又是握有实权的地方官吏。1820年,吉
林将军辖区东至东海、库页岛(萨哈林岛)、北至鄂霍次克海,南临朝鲜,今吉林全省与黑
龙江省东部均在其管辖区内。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清廷废除东北三将军府,改设奉
天、吉林、黑龙江三个行省公署。各省署下设道、府、厅、州、县。清代的黑龙江行省只统
辖今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等地区;今黑龙江省松花江以东
地区,则在吉林行省的管辖范围之内。
一、人口分布
清初至中期,分布在黑龙江地区东部与南部地区的主要有满、赫哲、朝鲜诸族人口;居
住在西部地区的主要有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锡伯、蒙古等族人;柯尔克孜与回族人口
,主要集中在中南部地区及各城镇;而汉族人口,则广布于黑龙江城乡各地区。
(一)满族人口
明朝末年,原居住在黑龙江地区东部依兰一带的女真人南迁至辽宁,成为建州女真。17
世纪初,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即清太祖)以明代建州、海西两部女真为主体,将分散于
东北地区的诸部女真统一成为满洲共同体,以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为兴京,立国号大金
,建元天命,史称后金,即金之后裔。后金以宁古塔为根据地,招服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
诸部,即黑龙江中下游两岸的萨哈连部三十有六,包括黑龙江北岸11寨;乌苏里江沿岸的诺
罗路、石喇忻路及黑龙江下游的使犬路。后金太宗天聪九年(1635年)改女真为满洲,这是
以女真人为主体,并包括女真融合其他族人在内的统一的新族称。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称
满族。据《清实录》、《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粗略统计,努尔哈赤在1634~1644年6次征讨
松花江流域、黑龙江流域中编俘人口(不含留居原地者)12593名,招抚14028名,计26621名
。1631~1642年皇太极在征讨东海诸部时俘获13751名,以上总计为40372名,其中黑龙江上
中游近万名。至康熙年间,居墨尔根(嫩江府)地的墨尔根勒氏40佐领(以每佐领104户,4
75人计),约有4000余户,近2万人,号称之为“新满洲”。康熙二十二年,调至瑷珲证讨罗
刹,编为八旗16佐共1663户,7593丁口。罗刹既定,分驻齐齐哈尔、黑龙江、呼兰3城。17世
纪中叶,由于沙俄入侵,清王朝在黑龙江地区实行移民屯垦、戍边守疆的政策,从精奇里江
口到松花江口定居的满洲人为数最多,仅瑷珲以下至小兴安岭即有20个乌卢斯,每个乌卢斯
有10个帐篷。松花江口附近的1个乌卢斯竟有2000个帐篷,计15000余人。清人主中原后,大
多数满族人随移南迁,留居黑龙江原地者大为减少。后因汉人移入龙江大地,互通婚姻,几
为汉族人所同化。清末以后,居住在黑龙江境内的满族人,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留居
三江平原原地以宁安为中心的满族人,另一支是随清入关后又从北京调拨至双城、阿城一带
垦荒的满族人,还有从辽、吉等地屯垦戍边或谋生迁徙而来的满族人。辽宁一带的满族人,
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一次就移入1663户,7593人,主要留居瑷珲一带,后移居齐齐
哈尔等地。清朝末期,满族人渐与汉族人口融合。今黑龙江一带的赫哲、鄂伦春、鄂温克(
即索伦,为肃慎之音转)、达斡尔(即达弥尔)等部族人口,仍为较纯粹之满族遗人。
(二)赫哲族人口
赫哲族世世代代居住在松花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冲击而成的三江平原和完达山一带,
是我国北方唯一以捕鱼为主业和使用狗拉雪橇的人口。历史上曾因其著鱼皮为衣、以鱼肉为
食和使犬,被称为鱼皮鞑子或使犬部。在赫哲族人内部,又因其居住地区差异而有不同称呼
。居住同江县勤得利以上即混同江与松花江流域的赫哲族人称奇楞、奇勒尔、栖林、苏力比
、苏力亚比等等,意为“上江的人们”、“西边的人们”;居于桦川、同江一带的黑斤喀喇
人,又称黑斤。居同江县十八岔以下即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族人称为赫真、赫吉斯
勒、赫吉勒、黑比、额吉勒比,意为“下江的人们”、“东边的人们”;居富锦县大屯以上
松花江流域的赫哲人自称为“那贝”;居富锦县嘎尔当以下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人
自称为“那乃”;居同江县勤得利以下黑龙江流域的赫哲人自称为“那尼敖”,均有当地人
之意。清初,又把居住黑龙江东北部流域的赫哲族人称之为呼尔哈部、瓦尔喀部、窝集部、
使犬部和萨哈连部等。又因有剃发之风,故亦曰“夺毛了”,即“剃发黑斤”;其傍山游猎
者则称为“打牲人”。
努尔哈赤曾先后17次用兵征伐或招抚使犬路等东海诸部,赏财物,封官爵,赐田产,给
妻室,实行联姻。清太宗皇太极在征讨东海窝集部(其中大部分属于赫哲族)时说:“此地
人民语言与我国同一,本皆我一国之人,载籍甚明”。还于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以
赫哲族人努叶勒(芦姓)、胡什哈黑(胡姓)、葛依克勒(葛姓)等三部氏族迁至霍通噶珊
,后称依兰哈拉即三姓(今依兰),赫哲语“依兰”为“三”、“哈拉”为姓,汉译为“三
姓”。设三姓副都统衙门,将库玛拉人(即赫哲人)等编为6佐领。驻防骑兵2000人,壮丁1
000余名。又置捕貂之新满洲200名为额兵,还将三姓赫哲及后迁入的额穆鲁氏共1530余丁编
入4旗。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将三姓所属赫哲、费雅喀(《清实录》为恰喀拉、黑斤
、飞牙喀)等56姓,2398户,设姓长、乡长统辖之。1671年(清康熙十年),居乌苏里江两
岸的赫哲人墨尔根勒氏屯长扎努喀布克托,率众归附朝廷,被编为40佐领(4000多兵丁),
号称新满洲,安置在宁古塔、吉林等地居住。如以每佐领300人计,约为1.2万人。1791年(
清乾隆五十六年),又分为255个葛珊,设姓长22人、乡长188人、袍官107人,下辖“白人”
(代表1户的男丁)2070人。另据《三姓档》统计,《三姓副都统辖五十六姓居住村屯情况表
》载,有赫哲人等253村屯,2449户,约1.5万人,均分布于松花江与黑龙江流域。清时规定
,每家每户逐年向满洲那颜缴纳两张貂皮的实物,后改定每户纳貂皮1张。1676年,萨布素协
领负责招抚“新满洲”时,迁王领部200户到宁古塔并编入满洲八旗,当时赫哲、费雅喀贡貂
人为1209户。
费雅喀人出自肃慎族系,散居在黑龙江口一带,清初使犬部包括赫哲与费雅喀两部,均
以鱼为食。费雅喀,亦作非牙喀、飞牙喀,系赫哲语“不穿裤”之意,自称“泥古奔”、“
尼夫赫”,即人之意。唐属郡利部,金为吉里迷,元作帖烈灭,明谓乞烈迷,外国学者称其
为“吉里亚克”,居宁古塔东北黑龙江南北两岸,人数在5700人以上。清时,每年有200余人
到三姓朝贡毛皮。17世纪中叶,居住在库页岛上的费雅喀有6个氏族148户,1400多人。据清
乾隆年间的满文档案记载,在黑龙江一带居住的费雅喀为50个氏族2250户,约为2万人。
赫哲族人口数量,早在元朝的《开原新志》和明朝的《殊域周咨录》载记吉烈米人身多
毛和女多男少(或女三男一)的情况。有“毛人国”和“女国”(即母权制社会)之说。清
代初年,赫哲人数约为2.5万人左右。清廷征服赫哲人后,多次征调赫哲兵丁镇守西北与东
北边疆,被编入八旗或融合于外族,使人口锐减。1652年,居松、黑两江下游沿乌苏里江直
至兴凯湖之间的赫哲使犬部人数约有2000,以捕答抹哈鱼(即鲑鱼)为生,夏捕鱼作粮,冬
捕貂易货,江上结冰则以犬驾橇。居于黑龙江下游及库页岛北部,以渔猎为生的费雅喀人,
其人口仅有5万。至清康熙初年,自依兰以东,桦川、富锦、同江、抚远、虎林、铙河等县赫
哲人口约为1.2万余人。
(三)鄂伦春人口
居住在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贾格德山一带,当时生活着以桦皮为屋,射猎为务
,食肉衣皮,捕貂为业,骑木而行的钵室韦人。从地理位置与生活习俗上看,与鄂伦春17世
纪中叶以前的活动场所和生活方式相一致,说明鄂伦春族人的祖先实为索伦之别部,又谓为
使鹿部。唐时为婆莴室韦(钵室韦),元时为林木中百姓,清时为索伦部中的“树中人”即
为鄂伦春人。其中,居西部使马的称“使马部”,居东部使鹿的称“使鹿部”或“北山野人
”。被编入布特哈八旗为官兵者,称为摩凌阿鄂伦春。居黑龙江下游之鄂伦春又称为“使犬
部”。散处山林,以纳貂为役的谓“雅发罕”,即马下鄂伦春。在不同居住地的鄂伦春人又
有不同称谓,居漠河至呼玛尔河精奇里江流域的为“库玛尔路”,或以驯鹿为生的“玛洛克
尔人”;居瑷珲至逊河、牛满江流域以射貂为业的称“毕拉尔”;居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
河流域的称“托河路”;居大小兴安岭与恒滚河一带以打猎为业的称“奇勒尔”,居黑龙江
下游与松花江沿岸的称“满珲人”。鄂伦春族人,自称“奥伦千”或“欧伦千”。“鄂伦春
”始见于清初文献。《清太祖实录》奏报中首称“俄吞”,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始称
“俄罗春”、鄂伦奇、麒麟、栖林等,后统称鄂伦春,意为“住在山上的人”,使用“驯鹿
的人”。
历史上,鄂伦春族人世居在黑龙江南北流域,西起石勒喀河、外兴安岭以南,东至乌苏
里江以东,北至库页岛的原始森林里,过着居无定处、风餐露宿、食兽肉、衣兽皮的游猎生
活。公元前2000年时,鄂伦春人来到库页岛南部各河流沿岸,先属于通古斯族北支鄂伦春人
的渔猎部落,后属于古亚洲族的费雅喀人的狩猎部落。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又散布在库页
岛北部。元代,仍活动于西伯利亚以南森林之中,明代则活动于黑龙江下游及江北部落之中
。清初,鄂伦春族人与北起外兴安岭,南至兴安岭,西起石勒喀河,东至精奇里江一带的其
他民族,统称为索伦部人。17世纪中叶,由于沙俄入侵黑龙江流域,鄂伦春人大部分被迫从
黑龙江北迁至黑龙江南岸,留居江北者,在4000人以上。集中于大小兴安岭一带,上起盘古
河,下落嘉荫河,三四家或七八家为一狩猎小组(乌力愣),依山傍水,搭盖窝棚,从事游
猎生活,处于游猎的氏族社会阶段。
(四)鄂温克族人口
鄂温克在历史上被称作“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是由黑龙江沿岸几个古
老民族融合而成。清代文献称他们为“索伦部”和“使鹿”的“喀穆尼堪”,即索伦别部。
还把游猎于大兴安岭山林中或使用驯鹿的人称为“山上的鄂温克人”;把走出森林、迁居草
原或平原地区从事游牧或农牧的称之为“山下的鄂温克人”。索伦是最早(1643年)对黑龙
江土著民族的泛称。索伦部几乎包括了黑龙江中游所有民族,也包括锡伯族人在内。《清朝
全史》称“索伦为黑水各部族之通称”。《朔方备乘》说:“世于黑龙江人,不问部族,概
称索伦,而黑龙江人居之不疑,亦雅喜以索伦自号”。其原因是“谓索伦骁勇闻天下,故借
其名以自壮”。明末清初,又将分布在黑龙江流域及大小兴安岭一带的达斡尔、鄂温克和鄂
伦春等族人,统称为“索伦部”;也有将索伦专指鄂温克的。鄂温克族人及其先人,一直处
于原始社会的发展阶段,过着游猎生活,食兽肉,衣狍皮,居圆锥形的仙人柱。
从1643年沙俄入侵黑龙江流域起至1689年,迫使原居于精奇里江一带的鄂温克人,越过
黑龙江向南搬迁,至嫩江支流今讷河县境内之讷漠尔河中游两岸定居下来。先迁至嫩江流域
的鄂温克人被称为打牲部鄂温克,约有4900余人,以狩猎游牧为主,辅以养畜捕鱼,采集为
生,后来学会了烧炭,放木排,驯养家畜,转入农牧生活。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设齐
齐哈尔索伦驻防兵编入旗籍的共96佐。如以每佐104户,475人计,约为1万户,4.5万人,后
减为16佐,约为1663户,7600人。其中,居墨尔根(嫩江)、布特哈、呼伦贝尔一带的索伦
人口总数为12000人,据调查,清政府于1639~1640年收编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6950人
,并将其中5673人分编为八旗,以氏族为单位编成“佐”。1641年(清崇德六年),清朝军
队在贝加尔湖以东赤塔附近征服索伦残部,又收编1471人,亦编入八旗。1667年(清康熙六
年),把鄂温克头人敖洛克腾的2134名部众按氏族编成29佐。1731年(清雍正九年),将布
特哈5个阿巴(猎区)的鄂温克士兵迁至呼伦贝尔驻守边卡。康熙年间,清政府10余次调遣索
伦兵西征新疆、甘肃和台湾。仅1668年,调派中原战役的索伦人就有1700人,战后返回黑龙
江故乡的仅700余人。乾隆年间,清廷征调索伦兵44次,官与兵6.7万人,转战于22个省,其
生还者不足十之一二。
(五)达斡尔族人口
达斡尔是本民族的自称,还有达胡尔、达呼尔、达胡里、达古尔、打虎儿、打狐狸、达
奇鄂尔、达奇斡尔、爱门人、鞑靼等多种称呼。1667年称为达斡尔,有“原居处的人”、“
种田的人”之意。在15世纪以前,主要活动在东自牛满江以北,西达石勒喀河,西北到外兴
安岭的广阔区域内;至17世纪中叶以前,大多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一带的达斡尔人称萨哈连
,满语为黑龙江流域的部落,即博穆博果尔为首领的索伦部;居精奇里江中下游两岸的是以
巴尔达奇为首领的萨哈尔察部,满语为打貂为生的部落,两部均以“莫昆”为单位聚居。还
有其他氏族酋长10余个,各氏族居民达1.5万人,共计16万人左右。各氏族处于氏族社会发
展阶段,初以行猎为生,后逐渐成为半农半牧半定居的人口,多以江河山川名称为姓(哈拉
)。早时有18个哈拉,每个哈拉是由统一血缘关系组成的大氏族部落组织,哈拉之下还包括
数个不同名称的莫昆,在各自氏族的村屯内产生自己的莫昆达,即氏族长。江东六十四屯中
的色布拉、海兰泡等数十个村屯和著名的雅克萨城、呼玛尔等10余城堡都是由达斡尔人在清
代及其以前修建的。他们聚族而居,种植大麦、稷子、燕麦、豌豆、亚麻等,还饲养猪、马
、牛、羊,兼营捕鱼和狩猎。
从17世纪50年代(1644年)起,由于沙俄东侵扰乱,大批达斡尔人纷纷从黑龙江北岸渡
江南迁,移居于嫩江沿岸的甘河、诺敏河、阿伦河、济沁河、讷谟尔河、雅鲁河一带,编入
八旗军,作为屯田兵。1682年,仅居讷河县境的达斡尔人就有478户,2051人。在卜奎、瑷珲
、墨尔根三城兵籍中,达呼尔有4140人,占居半数。达斡尔人在清初是黑龙江流域人数最多
的民族之一,仅在精奇里江一带即有20多个大姓。17世纪中叶,达斡尔族人数,据不完全统
计远在数万人以上。清代200余年间,不过二三万人的达斡尔族人,竟出了六七名将军,数十
名副都统,还有数十人享有骑都尉等荣誉之衔。据统计,1639年(清崇德四年),索海等征
索伦部,俘获达斡尔、鄂温克人男女老幼6956人;至1641年又获索伦博穆博果尔及其随从95
6人,计7912人,编入29个牛录(佐)。1644年,清朝把达斡尔人编为杜博浅、孟尔丁、讷莫
尔等300扎兰(连队);1668年(清康熙七年),将达斡尔族壮丁1105名编为11佐。1691年(
清康熙三十年)7月,清廷决定将达斡尔人16佐领,兵900名,编入齐齐哈尔八旗;将鄂温克
、达斡尔8佐领,兵480名编入瑷珲八旗;将鄂温克、达斡尔15佐领,兵900名,编入黑龙江八
旗。据《黑龙江志稿》载,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至同治五年(1866年),先后12次征
调2.6万名索伦达虎儿官兵,阵亡者约占2/3。1769年(清乾隆三十四年),被征调赴云南
作战的达斡尔、鄂伦春士兵生返家乡者仅有300余人,约占远征总人数的1/10。1755年(清
乾隆二十年)至1763年,清政府为了征服新疆的准噶尔部,曾抽调黑龙江达斡尔、鄂温克与
满族、蒙古族、锡伯族人西征。到达伊犁的达斡尔和鄂温克族人各有500余户,4000余人。1
796年(清嘉庆元年),在索伦营八旗中,仅有达斡尔族人322户,619丁。
(六)锡伯族人口
锡伯是居住在大兴安岭山区与嫩江流域的一个古老民族,是以鲜卑为主源的民族,汉晋
时期(公元304~439年),当匈奴人远徙时,分布在大兴安岭的大部分拓跋鲜卑人南迁至黄
河流域,建立北魏政权,融合于汉族之中,少数鲜卑族人仍留居在大兴安岭、嫩江与海拉尔
东南流域,这部份人即为锡伯人之远祖。北魏时曾并入室韦族。隋称室韦,唐、辽称黄头室
韦,金称黄头女真,明称女真野人,清时始称锡伯。锡伯人最早游牧于大兴安岭东麓,或是
在黑龙江以北或更远的地方,以后才逐渐南移到海拉尔东南札赉托罗河(今绰尔河)一带。
1122年(金天辅六年),锡伯先人女古(金黄)皮室四部曾内迁至上京会宁府地,后仍返居
嫩江中、下游乌裕尔河畔。明末清初则居于嫩江和松花江流域,隶属于科尔沁蒙古。1692年
(清康熙三十一年),科尔沁蒙古王公台吉等将其所属锡伯族人与卦尔察达斡尔丁14458名全
部献给清政府,其中除年老之丁、年幼之童及家奴外,可披甲者共11812名,被编入满洲上三
旗(镶黄、正黄、正白),分驻齐齐哈尔、伯都讷(今吉林扶余)、墨尔根(今嫩江)三地
。其中镇守齐齐哈尔披甲者1000名,并附丁2000名。锡伯人的先世在辽时,以狩猎为主,兼
营畜牧,亦有原始农业。明清时期,主要从事农业生活,多养牛马和猪,也有从事狩猎和捕
鱼活动的。清代,住在肇源一带的锡伯人也有为清廷捕捉鳇鱼的。锡伯人居住小室,以皮覆
上,相聚而居,至数十百家,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阶段。
锡伯族人被清政府管辖后,清廷出于政治和军事需要,把长期生活在松嫩平原的大部分
锡伯人南迁到辽河平原沈阳、辽阳、熊岳、复州、金州、锦州等地定居下来。清乾隆年间,
清政府又将居住在齐齐哈尔与伯都讷的部分锡伯人迁入呼兰。这部分锡伯族人,就是始终没
有离开嫩江与松花江流域的锡伯人,在呼兰河畔打鱼、摆渡、从事农耕。1764年(清乾隆二
十九年),清政府又从沈阳所属17城调遣锡伯族兵1020名,连同家属共计3275人,分两批西
迁至新疆伊犁河南岸察布察尔地方,组建8个牛录,屯垦戍边。
关于锡伯族人口,据沈阳太平寺即锡伯家庙石碑记载,1692年(清康熙三十一年),清
政府将锡伯族人从科尔沁蒙古族中抽出,派驻嫩江、齐齐哈尔与吉林扶余等地时,编有74牛
录。另据《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记载,1699年(清康熙三十八年),清廷将齐齐哈尔地方
24牛录中的札斯泰等12牛录,共有823户,10806口,其中兵丁1785名,从齐齐哈尔迁至盛京
,以后又有12牛录从齐齐哈尔南迁,合计为1600余户,2万多人,兵丁3500余名,平均每牛录
兵丁150人,2900人,以每丁为1户、每户6口人计,由此推算74牛录人口总数约为66600人,
兵丁总数为11100人。在从齐齐哈尔移驻的24牛录中,有锡伯19牛录,兵丁2850名;达斡尔5
牛录,兵丁750名,均由锡伯人担任佐领,故24牛录统称锡伯牛录,约为21600人,3600丁。
当这24牛录迁驻盛京及其他属地时,其中有5牛录的达斡尔人也随之南迁并逐渐融合于锡伯族
中。
(七)蒙古族人口
蒙古族是黑龙江地区世居民族之一。可溯至秦汉之东胡、隋唐之蒙兀室韦。13世纪初,
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统一了其他部落之后,形成了该民族的统称即蒙古族。该民族人口
最早居住在黑龙江上游南岸今额尔古纳河及呼伦贝尔一带。以后逐渐进入黑龙江省西部地区
,即嫩江以东,直至肇州县一带,北到今青冈县一带。明清以前的乌古烈部女真人已大多融
入蒙古族人之中了。明代曾在嫩江流域置蒙古兀良哈(林中人)三卫。清初,分别被喀尔喀
与科尔沁部蒙古人兼并。居于黑龙江西部地区的蒙古族中,还有巴尔虎人、布里亚特人、额
鲁特人、他赉等蒙古族系人。清初,蒙古族人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上游地区。其布里亚特(巴
尔虎)部落,主要游牧在尼布楚地区,有少数则居住在贝加尔湖东北部地区,还有一种叫温
科特的布里亚特人游牧于石勒喀河上游和下游的广大地域。史载“江省其属四蒙”,即郭东
(郭尔罗斯后旗东公),郭西(郭尔罗斯后旗西公),杜旗(杜尔伯特旗),札旗(札赉特
旗),还有莽鼐(依克明安),散布于松花江以西至长春以北一带。在黑龙江中游以南的蒙
古游牧部落,则居于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后旗、札赉特旗与依克明安旗中。
杜尔伯特部,属于成吉思汗第11代先祖道布莫尔根之兄道蛙锁豁尔的后裔。金代自成部
落,游牧于嫩江中下游东畔至通肯河与呼兰河右岸的松嫩平原地带。明嘉靖年间(1547年)
,哈萨尔16世孙爱那嘎率众迁徙至今嫩江流域,定居于今安达、林甸、明水、泰康(杜蒙)
等地,为蒙古科尔沁部游牧地,称杜尔伯特部。1648年(清顺治五年)始建杜尔伯特旗。17
18年(清康熙五十七年)10月30日,杜尔伯特贝子沙金报告清廷称:连年干旱,米谷不收,
牛羊倒毙,兵丁人民逃亡各地,至有典身与人者,共有6000有余。康熙决定,动支齐齐哈尔
仓粮与大库之银赈济,并赎回典身兵丁。
郭尔罗斯部,属于迭儿列蒙古的弘吉剌惕部。辽金时期,郭尔罗斯部游牧于第二松花江
与嫩江下游两岸地区。明嘉靖年间,哈萨尔18世孙布木巴率众迁徙而来,划入科尔沁。清代
以松花江为界,将郭尔罗斯部分为前后两部。松花江以北为后旗,旗境即今“三肇”(肇源
、肇东、肇州)之地。康熙年间,曾在今讷河县设东布特哈旗索伦总管;1910年(清宣统二
年)设东布特哈旗讷河厅。
札赉特部,是哈萨尔第16世孙阿敏的后裔,清时居泰来县地,为札赉特旗。蒙古语“札
赉特”为4数,“他赉”为5数,1736年(清乾隆元年),迁他赉21户(百余人)至呼兰。今
龙江县蒙古族人口多为其后裔。
依克明安部,为蒙古族中的喀尔喀人与察哈尔蒙旗,原属于漠西瓦刺蒙古,后属额鲁特
蒙古准噶尔部。还有说伊克明安部是新疆辉特部中的一支,姓伊克明安,于乾隆年间迁至黑
龙江地区。瓦刺蒙古亦称卫拉特、额鲁特(厄鲁特)、鄂鲁特(鄂勒特、鄂勒尔)蒙古。16
世纪时,瓦刺蒙古分裂为准噶尔、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硕特四部。17世纪时,准噶尔部
势力日渐强大,统一瓦刺各部,并爆发反清“准噶尔事件”。不久,依克明安台吉(辅国公
)巴桑率部投降清军,先游牧于塔密尔、呼伦贝尔,后迁至乌裕尔河流域游牧,被编为依克
明安旗。1722年后隶属黑龙江驻防,附打牲部落之后。1735年,迁至呼兰、巴彦一带。其居
呼兰者,则于1732年(清雍正十年)由阿尔泰移来。1757年(清乾隆二十二年),移居今依
安、富裕、拜泉等地,大部从事游牧,一部分从事农业。
巴尔虎人,为东(外)蒙古人之一族系,曾为布里亚特蒙古的分支,从属于喀尔喀蒙古
车臣汗部。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由外蒙车臣汗移来官兵2484名,编入八旗,并以入旗
之先后,分为新、陈巴尔虎人。陈巴尔虎旧居热河围场与黑龙江省木兰一带,后迁居兴安岭
之东北,在海拉河畔从事游牧。《卜奎纪略》说,“雍正十年(1732年)以索伦、达呼尔、
巴尔虎兵丁内选3000名,察哈尔旗下兼管之额鲁特100名,具拨往呼伦贝尔驻防。十三年(1
735年),又以喀尔贝子旗下新巴尔虎3400名拨往”呼兰等地。1736年,居今龙江县巴尔虎人
265人;1758年拜泉有巴尔虎43户,后为180户。新巴尔虎之分支叫毕拉尔,一作布莱雅人,
原散居于黑龙江左岸与西北部沿边地区,后被俄人所逐南迁到嫩江流域,本编为24旗,6佐领
(其中13旗已归化于俄国),以狩猎及渔业为生业,也有从事耕种的。体格类似满族人,言
语与索伦人类似。
布里亚特人,为蒙古族中一大系,人口数目约125万~2.5万人。此系人口虽属蒙古,但
含有通古斯族血统。其居住地为西伯利亚的贝加尔湖一带及黑龙江西部的呼伦贝尔一带。清
代居呼伦贝尔地带的布里雅特人被编入八旗,居贝加尔湖地带的在俄国十月革命后建为布哩
雅特苏维埃共和国。
(八)柯尔克孜人口
柯尔克孜人原居于叶尼塞河上游,后迁至新疆天山南北地区。汉至隋代,称鬲昆、坚昆
、契骨,役属于匈奴。隋唐称“辖戛斯”,辽宋称“黠戛司”。元、明称吉尔吉斯、乞尔吉
斯。清代称布鲁特、厄鲁特或蒙古,隶属准噶尔部。1755~1759年(清乾隆二十年至二十六
年),柯尔克孜的少部分人,因受辖于厄鲁特蒙古而随天山地区准噶尔军叛乱被俘,清廷将
他们东迁至黑龙江卜奎(齐齐哈尔)、瑷珲、呼兰、巴彦与富裕(宁年)、海拉尔等地,分
别编人满洲八旗当差。先放牧狩猎,后开荒种地。初至富裕等地时自称“和尔额斯”或“格
尔额斯”,汉译为柯尔克孜。“柯尔”是“四十”之意,“克孜”是“姑娘”的意思,意为
“40个部落”(姑娘)或“草原之人”。相传她们是和乌斯人结婚而繁衍的后代。由于他们
长期同蒙古族杂居,语言文化与风俗习惯逐渐蒙古化,故又俗称“吉尔吉斯蒙古”。1761年
,柯尔克孜人中的一支人初迁至富裕时仅有6姓30户,140余人。多是3~5人组成打猎组,骑
马带犬打猎,一年四季皆穿皮衣,后饲养马、牛、驴、羊。
(九)回族人口
回族原繁息于天山与阿尔泰山之间。汉时为丁零,南北朝末年曾击败柔然,尽据大漠南
北之地,并建突厥国。被唐击败后余众西迁,其别部回纥留居天山南北。7世纪中叶前后,即
隋唐时期从波斯和阿拉伯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商人到中国境内经商,初至广州、泉州、扬州
和长安(今西安)等地定居,建筑清真寺,繁衍生息。唐肃宗(公元756年)时,回纥太子叶
护助唐平定安史之乱有功,留居中原内地者增多,号为回民。初在陕、甘境内,后渐东迁。
13世纪初,成吉思汗西征,又有一些中亚及波斯、阿拉伯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迁徙
至中国各地,成为色目人的主要部分,自称为回回。明初,信仰伊斯兰教的汉、蒙、维吾尔
等族人与之融合,发展成为独立民族。徙居黑龙江境地经营牛羊肉业和饭店的回族人口,最
早始于清初。而多半是康熙年间从新疆东部和1山东、河北、北京等地前来黑龙江各地的。这
些回族人口到达黑龙江后,多数聚族而居,形成回回营、回回屯,少数人则和汉族杂居。落
居城镇后,以流动经商为多。或被发遣移民,屯垦戍边,散居农村,开荒种地,有的成为佃
户。史料记载,最早进入黑龙江地区的回族人是入旗当差。1676年(清康熙十五年),清廷
令从山东、河北移40余户、200多名回民迁往龙江县城入旗当差,战时打仗,平时生产,生活
日用由旗人负责。至乾隆时,均出旗自垦;随之而来的回族人是入境经商。1695年(清康熙
三十四年),从长江下游扬州、镇江与河北沧州等地从事皮货、珠宝、饮食及贩卖牲畜等商
业活动的回族商人定居于黑龙江各地。到1707年,仅宁安一地就发展到80余户,300多人。后
来,北京饭店的20余人携资本3000银元到卜奎(今齐齐哈尔)经营。发遣为奴的回民也为数
不少。1781年(清乾隆四十六年),苏四十三领导的甘肃循化回民起义失败后,18家回民被
发遣至齐齐哈尔为满官奴仆。1817年(清嘉庆十二年),清朝将反清回民孔达天等发遣充军
到黑龙江,有12户到卜奎于满官为奴。1826年(清道光六年),新疆维吾尔宗教首领萨木克
之子张格尔反清失败,又有40余名回民迁徙黑龙江,途中死伤大部,只剩18人到达黑龙江,
4人到齐齐哈尔。回族移民垦荒者较多。从1760(清乾隆二十五年)起,清廷就招集山东、河
北等地回民移居黑龙江开荒种地。
(十)朝鲜族人口
朝鲜族人又叫高丽人,其先民早在商周时期就在东北辽河、松花江流域以及黑龙江省境
内的松花江、嫩江、牡丹江流域繁衍生息。他们的后裔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大部分向东南
迁徙,仍留居黑龙江的则与其他民族融合。《史记·宋微子世家》说:“箕子者,纣亲戚也
”。即商末贵族,纣王时官居太师。因其封国为箕,故称箕子,因不满纣王暴政,曾屡言直
谏,被逮捕入狱。周武王灭商后,箕子并未臣服于新的王朝,而是带领中原的殷商遗民5000
余人,从现在的河南省转向山东半岛和辽水以东的地方,后至今鸭绿江流域,并以这5000人
为主体形成最早的朝鲜族人,在朝鲜半岛上建立了朝鲜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被周封为箕氏
朝鲜。箕子教民耕作,教民以礼仪,教民崇尚法制,使其诗书礼乐、医药卜筮、衙门官制衣
服等皆随从中国中原王朝之制,直到汉初,才被卫满所灭,共存在了1000年之久。《中国通
史》说汉代高句丽人居大山洞谷中,共有3万户,其中有夫余族人1万人,说明箕氏朝鲜统辖
地区的
貊族人口逐渐融合于箕氏朝鲜族之中了。隋唐渤海时期,又有数十万朝鲜族
人与靺鞨族人互相融合。史籍记载,1627年,后金的阿敏曾率3万士兵与朝鲜争战,并缔结《
江都势盟》,“两国各保封疆”。但从17世纪初,就有为数不少的朝鲜战俘,被迫迁到东北
各地,也有少数人跨越国界逃归、逃往或私来黑龙江地区的现象。明末清初,朝鲜半岛上的
朝鲜边民,为了谋生或逃荒,常常违犯中朝两国关于封边封江的禁令,到中国领土上私垦官
荒禁地。初是携家挈誊,朝发夕至,后则伐木建屋,与华民杂处,宛成土著人口了。
(十一)汉族人口
汉族人到东北,实可溯及远古。即从古以来,汉族人已迁入黑龙江地区。数万年前,华
夏族先人的古猎人由华北平原向东北追逐野兽,渐至黑龙江地区。汉族的名称,是因汉朝而
来,犹如外人称中华民族为秦人、唐人。汉朝以后,则成为专有族称。祖居于松、辽、黑、
乌、图、嫩等水域的满族,“其始与汉族相见始于周末,盛于东汉末叶,而炽于两晋南北朝
时代,隋唐渤兴……今双城、阿城、依兰、宁安等县,犹多土著,惟血统文化姓氏,已与汉
人同化了①(①《吉林新志》(下编)第19页。)。”列国时,管仲相齐,以移民辽东为政
略。秦末有所谓卫满朝鲜国,实为汉人在东北所组织的地区性政权。随着中原地区封建经济
、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燕将秦开北逐东胡,东驱朝鲜,在东北建置郡县,并将大批内地人民
向东北迁徒。秦兵攻下燕都(今河北地带)后,燕王喜和太子丹又率领一部分汉人迁居辽东
,即所谓“燕丹散,满收其亡民,厥聚海东,以集真番,荷塞为外臣”②(②《史记自叙》
。)。“汉初大乱,燕、齐、赵人往避地者数万口”③(③《后汉书》东夷传·濊传。)。
这些由内地逃到东北的居民,多数为逃避徭役或由政府强迁的一般贫民,也有因政治斗争失
败或逃避农民战争而避于东北的一些官僚地主,他们先至辽河流域,渐至中部地区。
自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4世纪的四五百年间,东北虽为边郡,而一切设置均同于内地,检
阅汉志,东北地区户口人数并不亚于内地。公元238年(司马懿于景初二年)平辽东时,曾“
收户四万,口十三余万”④(④《晋书·宣帝纪》。)。汉在东北建四郡。汉永宁元年(公
元120年),汉天子曾赐黑龙江西部地区夫余王子尉仇台“印绶金彩”。公元121年秋,高丽
国祖王(宫)率领马韩、濊貊等数千骑围攻玄菟时,夫余遣其子尉仇台率领2万余人,会同东
汉的驻守军队同力击败了高丽的围攻。说明中原封建生产关系在东北地区的扩大和继续,并
逐渐改变了黑龙江地区经济落后的面貌。
唐灭高丽而置安东都护府,汉族势力伸张至黑龙江地区。唐末五代时期,又有更多的中
原汉族人口移居东北。辽代汉人的分布西北至鄂尔浑河,北至嫩江下游、松花江以南,东南
抵鸭绿江。居东京的汉民占有多数,居中京的汉民接近半数。在当时辽代控制室韦诸部的北
方军政重镇泰州(今黑龙江省泰来县塔子城)都有汉人居住。汉语已成为当地各族人口交往
的通用语言。有组织的移民是从金代开始的。金初,仅上京会宁府一地30万人中,就有中原
汉人20万人左右。元代刑法曾明文规定将流徙南人迁于辽阳迤北之地,即今黑龙江流域。在
这种思想指导下,元朝统治者将大批流人流放到东北来。当时东北的主要戍所是奴儿干、水
达达路,后来是肇州,既有汉族驻军,又有汉族流人。广州番禺人陈浏及其年仅10岁的儿子
陈韶孙、监察御史李谦亭、浙江豪民骆长官等人因罪流徙肇州与奴儿干等地。明代东北流人
的数量也是很大的,在奴儿干驻地屯驻军队多达2000多人,其中大部分是汉人。明代中叶是
较多汉族人口移居东北的时期,仅辽河流域的汉人已达五六十万人。清代满洲崛起后,汉族
人口已达150余万人。
二、人口总量
关于清代前期的人口总量,需要从后金时说起。1583年,努尔哈赤起兵反明,先用11年
时间,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又用22年时间,统一海西女真和东海女真各部,使自己的势力
扩大到北至黑龙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的中下游,东至大海的广大地区。于1616年称“汗”,
定国号金(史称后金)。在用兵过程中,努尔哈赤创立八旗制度。这是一种行政、军事和生
产合一的组织,以牛录为基层单位,一牛录300丁,5牛录为一甲喇,5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就
是旗。共分正黄、正白、正蓝、正红、镶黄、镶白、镶蓝、镶红八旗。平时、生产、战时自
带枪马,参加战斗。按皇太极的说法:出则为兵,人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是为兵
民一体。以后,汉族、蒙古族归附人员增多,又设蒙古八旗、汉军八旗。既然“兵民一体”
,当时人口统计就只有八旗的一种,而且只记载丁数,即男性青壮丁劳力并负有兵役和赋役
的人数,没有妇女、幼儿和老年人口数。清兵入关后,由于新占地区人多、兵源也广,因此
将男性青壮年的兵役改为“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当兵,即披甲),其他都原封不动保留
下来。这就使了解黑龙江地区的人口数成了难题。
1734年(清雍正二十二年),即清入关后的90年,黑龙江将军辖区有在册兵丁2.4万人
。驻防范围西至额尔古纳河,北至外兴安岭,南至松花江,东达黑龙江和松花江流域处。许
多中外学者研究这个地区当时的总人口数,史载数据只有2.4万兵丁数。为此,学者们只能
根据他们所掌握的个别旗屯人口数字推断。如1877年,巴彦苏八旗营,947户,6590人,甲兵
和副兵129人;推断为1户6.9人,7户1丁,口丁比为1:51。再如1889年,呼兰旗户,1501户
,9709人,甲兵和副兵609人,推断为1户6人,2.3户1丁,丁口比为1:15。又如1895年,北
团林子旗户,2254户,12342人,甲兵和副兵1166人,推断为1户5.7人,1.9户1丁,丁口比
为1:10。据此有的认为丁口比应为1:10;有的认为这是正常的家庭人口数;有的大家族人
口多,应为1:15;有的认为许多家族内有奴隶,清廷以俘虏或罪犯“赏给披甲人(士兵)为
奴”,由于军功不同,户内奴隶数量少者五六人,多者数十人,甚至近百人,因而主张1:5
0。这样推断出的人口总数差距很大,无法认定人口总量。如果将丁口比平衡为1:20,那么
以2.4万兵推算人口数为48万人。
1908年(清嘉庆十三年),据《黑龙江外记》载,黑龙江将军辖区内各副都统辖区旗屯
的户口册籍有如下记述:齐齐哈尔八旗户9072,人口48311;墨尔根八旗户1855,人口7969;
黑龙江城八旗户4199,人口19300;呼兰八旗户1600,人口11900;呼伦贝尔八旗户4700,人
口29713;布特哈八旗户4033,人口18900。合计6个辖区,共有八旗户25459户,136093人。
每一户平均只有5.3人。每户1丁,应有兵2.5万丁。当时驻军实际是2.2万丁,丁口比是1
:18.3。但每户的奴隶数未编入户口册籍,同样未计算在内。如计人奴隶数当为1:20。八
旗户总人口数也应增加。
上面讲的都是八旗户,还不是人口总数。清兵入关后,战争南移,黑龙江地区相对平静
,关内的流民开始流入。1653年(清顺治十年)发布《辽东招民开垦例》,目的在于招民以
实辽东,但也有流民进入黑龙江地区。1668年(清康熙七年),下令封禁,但只是限制,并
实行汉民事先起票,过关登记,只身放行等,并未封死,汉族人口仍有大量流入。由1653年
招民到1740年严禁,长达85年,这些进入黑龙江地区的流民,大部分为旗民当雇工,或佃种
旗民土地,也有私垦土地的,由当地政府管理,不与旗民混淆。流民人数究竟有多少亦无统
计,估计是在20~30万人。黑龙江地区还是清政府罪犯的流放地,每年都有数千人流入。吴
三桂的降兵来黑龙江地区当驿站站丁。柯尔克孜人也是在新疆准噶尔叛乱中失败被俘,迁到
黑龙江地区来的。回民有从华北流入的,也有的是在甘肃回民起义失败后,发遣黑龙江地区
为奴的。人数多的上千,少的只有一百几十人。这些人口数和旗屯人口数加起来才是总人口
数,但流入的汉族和回族及流人数没有统计,无法相加。
经过对各种资料的反复比较、推断,可以大体上看出,由1644年清兵入关到1840年的鸦
片战争,长达196年的时间中,黑龙江地区的人口经历了清前期的下降和中期的缓慢上升。
明末黑龙江地区原有人口90万左右,由于努尔哈赤和皇太极60多次派兵征讨和收抚黑龙
江地区及边境各地少数民族,当地居民有的死于战火,有的逃往朝鲜。至1644年前,只有84
万多人。清军人关,黑龙江地区的八旗兵及其随行家属大约有20万人迁走,余下的人口就不
足70万人了。清初招民开垦,大批汉人流入。1685年雅克萨战役时,由福建调入藤牌军,由
吉林调入水军,由辽宁调兵屯田,吴三桂的降卒也调到黑龙江地区来。到严格封禁的1740年
,黑龙江地区的人口回升到约80多万人。此后,在《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沙俄的侵略被制
止,黑龙江地区进入长达170年的和平时期,居民得到了很好的休养生息,关内的流民虽然来
的很少,但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提高了。据1808年(清嘉庆十三年)统计,黑龙江地区有13.
6万户,户均7人,人口达到95.2万人。到1840年,即鸦片战争发生的那一年,黑龙江地区的
人口总数又增长至120万人。
三、边境地区人口
在1644年清朝建立时,整个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西起贝加尔湖以东的鄂嫩河源、额
尔古纳河,北抵外兴安岭山麓,东至库页岛,东南至日本海,均属黑龙江地区管辖。清政府
对居住在松花江、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两岸和沿海地区以及库页岛的赫哲、费雅喀、鄂伦
春、恰克拉、奇勒尔等族人口,未经编入八旗的统称为“边民”。通过设姓长(赉达)和乡
长(噶珊达)、村长进行管辖控制。边民不向清廷交纳钱粮,而是每年需向国家交纳貂皮1张
,路远者每3年1次。初由宁古塔副都统派员征收,后至三姓等地献纳。1636年(明崇祯九年
),俄人方知关于黑龙江地区的最新消息,始知外兴安岭以南有一条大河(黑龙江),居住
着以农牧为业的达斡尔人。从明末开始,沙皇俄国就不断侵扰中国黑龙江流域。1689年,中
俄在雅克萨战役后,签订《尼布楚条约》,规定:中国东北部边界,西起额尔古纳河,北到
外兴安岭,东至大海,包括库页岛。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后,沙皇俄国开始有计划地向
中国黑龙江地区扩张,利用清廷的昏庸无能,强迫签定了1858年的《中俄瑷珲和约》(即《
中俄瑷珲条约》)和1860年《中俄续增条约》(即《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东界约
记》等不平等条约,割占了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100多万平方公
里的土地。在这些不平等的条约签订以后,黑龙江将军辖区的北部只达黑龙江南岸,吉林将
军东部辖区止于乌苏里江边。
据《清全史》载,黑龙江流域土著人口有鄂伦春、玛涅克尔、索伦、达瑚尔、呼尔喀、
海珲、奇勒尔人等。他们或逐水草而居,或游猎于山中。另有黑龙江上游鄂伦春之使鹿部;
上游西部鄂伦春之使马部,黑龙江下游鄂伦春之使犬部,以及以鱼皮为衣的鱼皮部等。据不
完全统计,清初,黑龙江南北两岸至少有17万人以上,其中黑龙江中下游南部、东南部人数
不少于13万人。当时仅海参崴、双城子、伯力及乌苏里江沿岸和南部沿海一带有中国人6万多
人。
1638年沙俄占领西伯利亚,其原住民族为蒙古人、突厥人、乌梁海人等。据俄国农务移
民局编印资料统计,西伯利亚原居住民族人数1622年为17.3万人,1662年为28.8万人,18
58年为64.8万人,1897年为87.1万人。其中,桦太岛(库页岛)为4.6万人,极东地区土
著人口5.5万人,另有瓦尔喀、满洲、达回(斡)尔、索伦人等通古斯人7.6万人,鞑靼人
为17.6万人。1857年,美国商人柯林斯曾穿行西伯利亚,沿黑龙江下行调查统计,此时黑龙
江中下游中国少数民族村庄有193个,房屋570所,人数为7140人。1898年居滨海省的中国人
(主要指汉人)为29284人(其中男人有28831人)。
黑龙江地区土著民族人口,在黑龙江以北与乌苏里江以东聚集区中较为著名的城寨与村
屯有库页岛、海参崴、雅克萨、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等。
库页岛,在混同江口,汉代称倭奴,唐称窟说或流鬼,元称骨嵬,明叫苦夷或苦兀并在
此设有波罗河、囊哈河与兀列河三卫,人口约为1.7万人。清称库页岛,日称桦太岛,俄称
萨哈连(林)岛。清时,居有费雅喀人50个部族,2250户,还有赫哲、奇勒尔、鄂伦克(春
)族人等。1638年,先为俄帝国侵占。1867年,日俄在库页岛划界争地,1904年俄国战败后
,将南库页岛划归日本。1909年时有人口2.6万人,1920年有日本人10.6万人,1926年增至
20万人。明奴尔干都司治所庙街,1919年共有1.3万人,内有华人3330人、韩人916人、日人
291人,余为俄人。
海参崴,原为土著民族一渔村,有华人数千人。1860年被俄人占据,辟为军港与商港。
据俄人调查,海参崴有人口9万,其中鞑靼等通古斯族人3万人。1918年,在海参崴的华商有
1315家。1921年人口达到16.6万人时,华人有2.3万人。1925年时,由于华侨生计困难,留
居崴埠的华人仅有1.8万人了。
海兰泡,位于今黑河市对岸,为黑龙江北岸重镇。“海兰”为蒙语,意为黑色的泡子,
满语有“榆树下之家”之意。1650年,从鄂尔河口往下到精奇里江口以上的黑龙江沿岸,共
有拉夫凯、阿图依、桂古达尔等9个达斡尔头人的城堡和村寨。1651年6月,沙俄在今呼玛县
鸥浦西北对岸的桂古达尔城,对达斡尔族同胞进行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这个有1037人的小
村寨,除了被他们抢走243名妇女、118名儿童,以及突围生还的15人外,其余661名大人孩子
,全被沙俄惨杀了。《清圣祖实录》也记载了沙俄入侵者的罪行:“向者罗刹无故犯边,收
我捕逃,后渐越界而来,扰害索伦、赫哲、飞雅喀、奇勒尔诸部,不遑宁处,剽劫人口,抢
虏村庄,攮夺貂皮,肆恶多端。”1856年,沙俄强行在此设立哨所和教堂,1858年被俄占领
后改名为布拉戈维申斯克,成为阿穆尔省首府。当时海兰泡有华侨1.5万人,主要从事商业
、手工业和蔬菜种植业。1900年7月16日,沙俄出动军警,把居住在海兰泡的中国居民关押在
警察署和木材厂,后将数千人押向黑龙江边,一路上刀砍斧劈,或赶人黑龙江中,有五六千
人被杀害,只有少数人游到右岸得生,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海兰泡大屠杀惨案。
江东六十四屯,位于黑龙江北岸,北起精奇里江口,南至今孙吴县对岸之霍尔莫勒津屯
,由满、汉、达斡尔等族人居住的64个旗屯的总称,全境约1万平方公里土地,人口有3万余
人①(①1900年,江东六十四屯被沙俄完全占领之前,据《阿穆尔报》统计为35000人,包括
临时居住的金矿工人、手工业者15000人外,土著人口为20000人。引自赵连泰、刘邦原《江
东六十四屯考略》,载《瑷珲历史论文集》。)。元属失宝赤万户府,明属忽里平寨地,清
为旧瑷珲城所在地。15世纪以前,居住在黑龙江北的精奇里江中下游流域的达斡尔与索伦人
约有5000人,以狩猎为生,后由渔猎过渡到以农业为主。1685年雅克萨战役前后,清政府又
将大批满、汉旗丁和驻军移居江东,组织旗屯,耕垦旗地,成为清军积粮屯兵戍边重地。18
58年《中俄瑷珲和约》曾将黑龙江以北60余万平方公里领土割让给沙俄,但又规定,原在精
奇里江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地区(即江东六十四屯,约2000平方公里)居住的中国人,准其
永久居住,仍由中国官员实施管理。1860年(清咸丰十年),《北京条约》再次重申黑龙江
左岸,有中国人居住或渔猎的地方,俄国均不得侵犯。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以
义和团事起为由,参加八国联军侵华,派军警血洗江东六十四屯,以马刀、步枪威逼,将各
屯居民围聚在大屋中,纵火焚烧,仅在博尔多屯一次就杀害千余人,又将未及过江者,不分
男女老幼逼人江中淹死,幸存者仅六七十人。中国居民的村屯全部被毁,屯户男女7000余人
遇难,得脱逃者仅1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江东六十四屯惨案”。
沙俄当局曾对江东部分村屯人口进行过多次调查统计,1870年,调查44屯有1228户,10
646人。其中,满族人居16屯,400户,3286人;汉族人居14屯,540户,5400人;达斡尔族人
居14屯,280户,1960人。1881年为13700.1884年为13923人,1894年为2154户,16102人,
1899年则为7160人。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沙俄的入侵和迫害,黑龙江边境地区土著民族人口大为减少。1879
年,定居的中国汉族人口有10353人,朝鲜族人口7029人,其他民族人口1100人,计为19082
人,非常住的汉人居民4000人,朝鲜族人1000人,合计为24082人。在南乌苏里地区的中国各
族人口为11162人,烧酒作坊133家。其中,绥芬河区为4994人,兴凯湖区4595人,苏昌区为
2690人。1880年时,在整个乌苏里地区的汉族人口仅有6956人(其中女人228人),已婚人口
仅占344%,其中有99人娶戈尔德人(即通古斯族人的分支为马姆古人、奇愣人)与鄂伦春妇
女为妻,129人娶朝鲜族妇女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