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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华民国时期人口

  东北三省在清代初期是作为一个整体管辖的,以后分设三个将军辖区,到了清末,才 定 为辽、吉、黑三省。民国之初,黑龙江地区沿袭清制,省下分设道、府、厅、州、县,当时 黑龙江省主要管辖现今黑龙江省西部地区,还管辖今属内蒙古自治区所管辖的呼伦、满洲里 、扎兰诺尔、牙克石、室韦、奇乾、西布特哈(布西)与吉林省的镇赉、大赉等县。1934年 10月,伪满将东北划为14省,其中在今黑龙江省境内的有龙江、滨江、三江、北安、东安、 牡丹江、黑河等七省和哈尔滨特别市、北满特别区。解放战争时期的嫩江、松江、黑龙江、 合江、牡丹江和哈尔滨等五省一市,除洮安等8县划归吉林省管辖外,基本上就是今黑龙江省 所管辖的范围。
    民国时期(1912~1949年),黑龙江地区人口是在战乱中继续增长的。人口增加最快的 是1920~1930年。因为关内军阀混战,民不聊生,逃难民众骤增,加上1927年、1928年、19 29年关内发生天灾,河北、山东、河南灾民纷纷到东北谋生。据统计,共有移民300余万人。 1931~1945年又有470多万移民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