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出生婴儿鲜有记载,仅见《黑龙江省第二次统计 报
告》载有1914年黑龙江西部地区出生婴儿资料。1914年,原黑龙江省出生婴儿57712人,其中
男32519人,女25193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29.1。另据1917年黑龙江省会警察厅调查齐齐
哈尔市出生婴儿男性206人,女性188人,性别比为109.7;1918年齐齐哈尔市出生婴儿男性
149人,女性118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2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比较重视出生婴儿资料的记载。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之
后,黑龙江省婴儿出生资料记载较全。1954年,黑龙江省出生婴儿529036人,其中男性占50
.85%,女性占49.15%,性别比为103.5。1956年全省婴儿出生减少为453696人,男婴比重
升至5229%,女婴比重降至47.71%,男婴比女婴多20772人,性别比上升到109.6。1956年,
市、县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6.1和111。1957~1964年,全省出生婴儿性别比在106.1~108
.9之间波动,波动幅度较小,但高于正常出生婴儿性别比105的水平。
1973年开始,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出生婴儿逐年减少。1970年全省出生婴儿856344
人,性别比为107.7;1982年出生婴儿524856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上升到110;1984年全省出
生婴儿性别比高达116.5。因“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旧思想
仍存在于较多人的头脑中,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生育男孩的愿望较强烈,故出现了生女孩不
报户口的现象。市的出生婴儿性别比1970年为107.1,1982年为105.8,1984年降至104.4;
县的出生婴儿性别比1970年为107.8,1982年为111.9,1985年上升到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