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分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性别构成
    清代末期,黑龙江西部地区仅有127.3万人,各府、厅、州、县的人口多则十几万人, 少则几百人。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黑龙江省各府厅州县户口总册》载,黑龙江西 部地区人口为144.7万人,各府、厅、州、县的男女两性人口在数量上相差较多,人口性别 比在108~110的有省城齐齐哈尔、兰西县等;性别比在112~119的有墨尔根站、巴彦州、茂 新站、黑龙江、墨尔根(今嫩江县)、东布特哈(今讷河县)等;性别比在120~130的有呼 兰府、海伦厅、青冈县、余庆县(今庆安县)、汤原县等;性别比在130~150的有拜泉县、 木兰县、肇州厅、大通县、铁山包协领;性别比在150~170的有东兴城、安达厅、绥化府等 ;黑水厅人口性别比最高为194.2。清末各府、厅、州、县的土地由南及北逐步得到开垦, 为适应移民增多、人口急速增长和大量开垦荒地的需要,黑龙江西部地区的建制变动频繁。 1911年较1910年黑龙江西部地区人口增加41.1万人,其中男性增加20.7万人,女性增加20 .4万人,性别比为101.4。1910~1911年,各府、厅、州、县的人口性别比有升有降,主要 是以男性为主的移民从土地开垦较早、人口较密集的南部县份向未垦荒地较多、人口稀疏的 北部县份迁徙。男、女两性人口的地区分布很不平衡,兰西、巴彦、青冈、绥化等地的人口 性别比相对较低,讷河厅1911年人口性别比仅为61;而余庆、木兰、黑河等地的人口性别比 相对偏高,吉拉林设治局则高达733.2,几乎全是男性人口。
    民国初期,移民人数快速增加,男性移民增加更多。1913年黑龙江西部地区的各县人口 性别比趋高,多数县份都在120以上,北部的龙镇、呼玛、萝北等县人口性别比高达400~50 0。青冈、讷河、兰西、木兰等县人口性别比虽然较低,但也是男性多于女性。1920~1929年 ,黑龙江西部地区各县人口性别比快速升高,男女性人口比例呈现出急剧的不平衡状态,人 口性别比低的县份在115左右,高的县份达189。
    1929年,黑龙江东部地区各县的人口性别比也呈较高水平,多数县份人口性别比在120以 上,不少县份人口性别比甚至在200以上,仅阿城、方正、双城三县人口性别比在114~118。 黑龙江东部地区人口性别比普遍高于西部地区,是因东部地区的土地开发较晚,人烟稀少, 可开荒地较多,从而吸引大批男性移民前往开垦定居,促使了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①《户口统计》内政部统计处。)
    1931~1945年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各市、县的人口性别比呈现了由低到高、又由 高到低的起伏发展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不同市、县的转换时间有早有晚,但基本是在1937 ~1939年这二三年里。前期,黑龙江东部地区多数县的可耕荒地较多,分别占可耕地的73%~ 98%,因此,吸引了较多的男性移民前往垦荒定居,使人口性别比持续上升,密山县性别比由 1934年的130.7上升到1938年的192.1,1939年降至131.4。黑龙江西部地区各县的可耕荒 地减少,前期移民或成家立业、或接来家属,定居生活,不再迁移,故人口性别比相对稳定 。这一时期黑龙江地区的人口性别比仍呈较高水平,均在110
    以上,多数市、县在120~150,个别县在200以上,各市、县男女两性人口增长很不平衡 ,人口性别比随各县人口由少到多的递进发展而呈现由高到低的阶梯式变动。南部地区的阿 城、双城、五常、呼兰、肇州、海伦等10多个县,人口性别比相对较低,即在110~120:中 部地区的讷河、富裕、依兰、方正等县的人口性别比在120~140;北部和东北部的萝北、通 北、东宁、穆棱等县,人口性别比在140~160;漠河、呼玛、欧浦、佛山等县的人口性别比 在200以上,有的甚至达500。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市的性别比也偏高,在 140~180之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性别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各市、县人口性别比呈缓降趋势,男、女两性人口发 展趋向均衡。
    1949年,黑龙江地区各市、县的人口性别比较新中国成立前下降幅度较大,这是因为在 1946~1949年三年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有数量较多的男性青壮年人口参军南下。但一 些市、县的人口性别比仍居较高水平,这些市、县主要是林区面积较大的县,如伊春县(82 8.7)、通河县(124.8)、尚志县(139.0)、延寿县(130.3)等;矿区城市,如鸡西 市(138.1)、鹤岗市(163.2)、双鸭山矿区(197.9);边境地区,如饶河县(172.7 )、抚远县(148.0)、虎林县(125.6)、嘉荫县(221.6)、逊克县(185.7)等。各 大城市因兴建大量的工厂,吸引了较多的移民,从农村也招收了大批男性农民进城当工人, 形成了较高的人口性别比,如佳木斯(122.5)、牡丹江(125.0)等。
    1953年,大城市和一些县份性别比上升,如哈尔滨市(128.3)、齐齐哈尔市(144.4 )、牡丹江市(138.5)、佳木斯市(129.1)、龙江县(126.0)、北安县(138.3)、 通河县(139.4)等。处于林区、矿区和边境地区的市、县,因原有移民家眷的迁入,使其 人口性别比下降较多,如伊春县(230.6)、鹤岗市(151.9)、双鸭山矿区(150.6)、 逊克县(134.0)、嘉荫县(181.2)等。1958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伊春、鸡西、鹤岗、双鸭山等大中城市人口性别比下降,嫩江、富裕、汤原、密山、萝北、 饶河、虎林、呼玛、嘉荫等边境和荒地较多的县份,人口性别比均有上升。
    随着前期男性移民家眷的迁入和陆续结婚成家,加之三年困难时期男性人口死亡多于女 性人口,1964年全省各市、县的人口性别比均有下降,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区仍是高性别比地 区。受历史人口高性别比的影响,全省大多数市、县的人口性别比均在110以上,属偏高水平 。
    1964年后,外省迁入黑龙江省的人口大幅度减少。这期间移入黑龙江省的人口,多数是 因自然灾害或为多挣钱而自发流入谋生,多为春来秋走的季节性移民,政府对自发流入的移 民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并加以遣返,使留居下来的移民减少,这些移民大部分携带家属而来或 生活安定后陆续接来家属。移民因素对全省各市、县的人口性别比影响大大减弱,经过人口 出生与死亡的自然调节,人口性别比逐步下降。1975年,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讷河、泰 来、富裕、克东、大庆、嘉荫、汤原、抚远、木兰、尚志、方正、延寿、嫩江、德都、逊克 、孙吴、呼玛、塔河、漠河、新林、呼中等市、县、区。1982年,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 泰来、同江、抚远、七台河、逊克、孙吴、德都、呼玛、漠河等市、县。性别比较高的市、 县主要是地理环境、资源和生产力布局较特殊的地区,如边境县或高寒区,交通不便,农、 林场集中,单身男性劳动力人口占有一定数量;重点林业县,如尚志、方正等县境内有大片 林场,是木材生产的主要县;国营农场集中的县,如泰来、德都、嫩江等县;油田和煤矿城 市,如大庆、七台河等市。1985年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仅有泰来、桦川、七台河、德都、 漠河等5市、县,其余市、县的人口性别比均已接近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