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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构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性别构成
    清末以前,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分性别的人口未见过单独统计。1910年(清宣统二年) 至1931年(民国20年)始有零星的少数民族分性别人口资料。1910年,黑龙江地区有鄂温克 族人口男性1682人,女性1403人,性别比为119.9;达斡尔族人口男性3991人,女性3354人 ,性别比为119。1911年,黑龙江地区库玛尔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口男性940人,女性392人 ,性别比为239.8。
    1914年,海伦县的蒙古族人口男性893人,女性557人,性别比为160.3。1914~1917年 ,克山、海伦、绥化三县的满族人口男性4.3万人,女性3.2万人,性别比为134.2。1914 年,海伦县回族人口男性7198人,女性6528人,性别比为110.3,1920年,绥化县回族人口 男性4125人,女性3962人,性别比为104.1。1917年,克山县和景星设治局鄂温克族人口男 性372人,女性315人,性别比为118.1。1917年,克山县达斡尔族人口男性964人,女性721 人,性别比为133.7。1930年黑龙江地区朝鲜族人口男性23628人,女性21698人,性别比为 108.9。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的蒙古族、回族和朝鲜族的分性别人口统计较前增多,其他 少数民族或混在汉族,或混在其他民族中统计难以区分。1938年,黑龙江地区鄂伦春族人口 男性1029人,女性833人,性别比为116.5。1940年,鄂伦春族人口男性936人,女性798人, 性别比为117.3。回族人口的性别比1937年为140.8,1939年为132.1,1941年为124.4。 蒙古族人口的性别比1937年为115.9,1939年为119,1941年仍为119。朝鲜族人的性别比受 移民性别比的影响而上下波动,1933年为138.2,1934年为156.9,1937年为131.2,1941 年为129.9。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朝鲜族人口分年龄组的性别比,形成了一个由高到低的发展 阶段,人口迁移对其性别比变化影响很大。1935年朝鲜族15~49岁组人口性别比高达154.1 ,1940年朝鲜族31~40岁人口性别比为150.8。朝鲜族的青壮年人口性别比均较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性别构成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平稳,多数民族以自然增长为主,迁入、迁 出人口数量都非常少。只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部分朝鲜族人口迁回朝鲜。壮族、苗族等人 口数量较少的民族在50年代迁入较多。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逐步下降。
    1964年,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男性57.3万人,占总人口的52.64%,女性人口有51. 5万人,占总人口的47.36%,性别比为111.1。1982年,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男性有84.5万人 ,占总人口的52.32%;女性有79.6万人,占总人口的47.68%,性别比为109.7。
    1964年,黑龙江省的蒙古族、满族等10个主要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都在110以上的高水平 。1982年满族和锡伯族人口性别比升高,分别为117.4和131.7。锡伯族人口性别比偏高, 与1980年前后更正为锡伯族的人口中男性占较大比例有关。其他几个主要民族人口性别比均 有不同程度下降,并趋于正常水平。朝鲜族人口性别比下降幅度最大,1982年仅为98.4。
    1982年,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分年龄组的人口性别比在0~24岁各年龄组均属于正常水平。 从25~29岁组至65~69岁组,人口性别比逐步升高,70~75岁组开始人口性别比下降,但仍 处于较高的水平,这是历史人口性别比偏高发展的结果。
    蒙古族分年龄组的人口性别比在45~69岁组之间属偏高水平,在0~4岁组和20~24岁组 属偏低水平,其他各年龄组人口性别比,属正常水平。
    回族人口在45~64岁组人口性别比均在115以上,属偏高水平。80~84岁和85岁及以上人 口的性别比在101以上,也是历史人口高性别比的反映。30~34岁和35~39岁人口性别比偏低 ,是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男性人口死亡较多的反映。
    朝鲜族人口性别比在多数年龄组均属正常水平,35~39岁组以后各年龄组人口性别比下 降较快,与朝鲜族男性中年以后死亡率较高有关。满族人口性别比从20~24岁组开始及以后 各年龄组都在一个偏高的水平,这与历史上满族人口性别比偏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