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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年龄结构类型

  依据不同年龄组人口的比重、年龄中位数和老少比等资料,将人口划分为不同的年龄 类 型。通常使用的划分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标准有以下四个方面。
    1914年,黑龙江西部地区人口中,1~15岁人口占26%,66岁及以上人口占6.4%,老少比 为24.6%,年龄中位数为31.4岁,属于成年型人口。
    1940年,黑龙江地区人口中,1~15岁人口占27.3%,66岁及以上人口占5%,老少比为1 8.3%,年龄中位数为30.6岁,仍属于成年型人口。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省人口增长先受省际迁入人口和出生人口的影响,70年代以后主 要受出生人口的影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也在逐渐发生变化。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全省总人口中0~14岁人口占38.36%,65岁及以上人口占 3.18%,老少比为8.29%,年龄中位数为20.2岁,属年轻型人口。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省总人口中0~14岁人口占45.23%,65岁及以上人口占2. 92%,老少比为6.43%,年龄中位数为16.7岁,属于典型的年轻型人口。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省总人口中0~14岁人口占34.8%,65岁及以上人口占3. 42%,老少比为9.8%,年龄中位数为25.3岁,属于一种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的人口类型。黑 龙江省人口年龄结构与全国比较起来,存在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