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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少数民族人口年龄构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年龄构成
    民国以前,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年龄资料迄今尚无发现。民国时期,少数民族人口 年龄资料始有记载,也仅见鄂伦春族人口的不完整年龄统计资料。现据1916年《汤原县知事 李映康详送库玛尔路鄂伦春在汤户口清折》整理出鄂伦春族22户130人的人口年龄资料,在2 2户鄂伦春族人口中,0~14岁占37.7%,15~59岁占58.5%,65岁及以上人口占3.8%,年龄 中位数为22.08岁,属于年轻型人口年龄类型。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当局出于征兵、征税和征用劳工的需求,开始逐步统计分年龄的人 口,但大部分少数民族的分年龄人口多未单独列出统计资料,仅将朝鲜族人口单独列出。19 40年,黑龙江地区有朝鲜族人口247807人,其中0~15岁占25.1%,16~60岁占69.4%,61岁 及以上占5.5%,年龄中位数为28.62岁,属于一种较典型的成年型人口年龄类型。当时朝鲜 族人口迁入黑龙江地区的数量很多,每年都在2万人以上,这些迁入人口多以青壮年居多,2 2~35岁人口占的比重最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年龄构成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有1611940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449 %,15~64岁人占61.52%,65岁及以上人口占399%;年龄中位数为21.32岁,属于年轻型人 口年龄类型。
    1982年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的抚养比是62.55%,少年儿童抚养比是5606%,老年抚养 比是649%。
    少数民族人口中的学龄前儿童(0~6岁)有223268人,占总人口的13.85%。
    少数民族的劳动年龄人口男性(15~59岁)有504149人,占男性人口的59.78%,女性( 15~54岁)有426733人,占女性人口的55.52%。
    少数民族的育龄妇女(15~49岁)有400513人,其中15~19岁占26.14%,20~24岁占1 827%,25~29岁占17.32%,30~34岁占1344%,35~39岁占8.74%,40~44岁占8.48%,45 ~49岁占7.62%。
    在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中,高龄人口(80岁及以上)占826%。男性老年人口中,高 龄人口占7.76%;女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8.81%。少数民族人口年龄最高的为99岁。
    (一)满族
    1982年,黑龙江省满族人口有912299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6.51%,15~64岁人口占 59.36%,65岁及以上人口占4.13%,年龄中位数为20.11岁。
    满族人口的抚养比是68.47%,少年儿童抚养比是61.51%,老年抚养比是6.96%。
    满族的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287763人,占男性人口的58.41%,女性有220088人,占女性 人口的52.45%。
    满族的育龄妇女有206678人,其中15~19岁占2942%,20~24岁占18.55%,25~29岁占 16.84%,30~34岁占13.23%,35~39岁占8.05%,40~44岁占7.18%,45~49岁占6.73% 。
    在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8.93%,男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8.62%,女性老年人口 中高龄人口占9.34%。
    (二)蒙古族
    1982年,黑龙江省蒙古族人口有95884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7.54%,15~64岁人口占 59.03%,65岁及以上人口占343%,年龄中位数为19.56岁。
    蒙古族人口的抚养比是69.4%,少年儿童抚养比是63.59%,老年抚养比是5.81%。
    蒙古族的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27960人,占男性人口的57.33%,女性有25685人,占女性 人口的54.52%。
    蒙古族的育龄妇女有24296人,其中15~19岁占26.68%,20~24岁占19.34%,25~29岁 占17.96%,30~34岁占12.2%,35~39岁占7.65%,40~44岁占8.33%,40~49岁占784%。
    蒙古族的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7.09%,男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6.87%,女性老年 人口中高龄人口占7.3%。
    (三)回族
    1982年,黑龙江省回族人口有126896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2.09%,15~64岁人口占 64.27%,65岁及以上人口占3.64%,年龄中位数为23.17岁。
    回族人口的抚养比是55.59%,少年儿童抚养比是49.93%,老年抚养比是5.66%。
    回族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40147人,占男性人口的62.09%,女性有37349人,占女性人口 的60.01%。
    回族的育龄妇女有35165人,其中15~19岁占21.82%,20~24岁占15.96%,25~29岁占 18.22%,30~34岁占14.74%,35~39岁占10.91%,40~44岁占9.82%,45~49%岁占8.5 3%。
    回族的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11.17%,男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11.35%,女性老年 人口中高龄人口占10.99%。
    (四)朝鲜族
    1982年,黑龙江省朝鲜族人口有431106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0.14%,15~64岁人口 占65.88%,65岁及以上人口占3.98%,年龄中位数为23.68岁。
    朝鲜族人口的抚养比是51.79%,少年儿童的抚养比是45.75%,老年抚养比是6.04%。
    朝鲜族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134355人,占男性人口的62.84%,女性有131055人,占女性 人口的60.31%。
    朝鲜族有育龄妇女122555人,其中15~19岁占21.47%,20~24岁占18.29%,25~29岁 占17.92%,30~34岁占13.89%,35~39岁占9.67%,40~44岁占10.14%,45~49岁占8. 62%。
    朝鲜族的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6.25%,男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4.46%,女性老年 人口中高龄人口占7.67%。
    (五)柯尔克孜族
    1982年,黑龙江省有柯尔克孜族人口874人,其中0~14岁人口占42.56%,15~64岁人口 占5446%,65岁及以上人口占2.98%,年龄中位数是17.8岁。
    柯尔克孜族的人口抚养比是83.62%,少年儿童抚养比是78.15%,老年人口抚养比是54 7%。
    柯尔克孜族的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245人,占男性人口的53.49%,女性有203人,占女性 人口的48.8%。
    (六)达斡尔族
    1982年,黑龙江省有达斡尔族人口30246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6.91%,15~64岁人口 占58.99%,65岁及以上人口占4.1%,年龄中位数为19.7岁。人口抚养比是69.52%,少年 儿童抚养比是62.57%,老年抚养比是6.95%。
    达斡尔族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8839人,占男性人口的57.06%,女性有8175人,占女性人 口的55.41%。
    达斡尔族育龄妇女有7518人,其中15~19岁占27.53%,20,24岁占17.41%,25~29岁 占18.08%,30~34岁占12.8%。35~39岁占6.77%,40~44岁占866%,45~49岁占8.75%。
    达斡尔族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6.79%,男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占6.25%,女性老年 人口中高龄人口占742%。
    (七)锡伯族
    1982年,黑龙江省锡伯族人口有2646人,其中0~4岁人口占38.75%,15~64岁人口占5 7.59%,65岁及以上人口占3.66%,年龄中位数为19.17岁。
    锡伯族人口抚养比是73.65%,少年儿童抚养比是67.29%,老年人口抚养比是6.63%。
    锡伯族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864人,占男性人口的57.37%,女性有586人,占女性人口的 51.4%。
    锡伯族有育龄妇女562人,其中15~19岁占32.56%,22~24岁占18.15%,25~29岁占1 6.19%,30~34岁占13.7%,35~39岁占6.23%,4044岁占6.94%,45~49岁占6.23%。
    (八)鄂温克族
    1982年,黑龙江省鄂温克族人口有1114人,其中0~14岁人口占43.27%,15~64岁人口 占54.39%,65岁及以上人口占2.34%,年龄中位数为17岁。
    鄂温克族人口抚养比为83.86%,少年儿童抚养比为79.56%,老年抚养比为4.3%。
    鄂温克族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307人,占男性人口的53.77%,女性有282人,占女性人口 的51.93%。
    鄂温克族育龄妇女有269人,其中15.19岁占3309%,20~24岁占21.19%,25~29岁占1 7.2%,30~34岁占11.15%,35~39岁占7.06%,40~44岁占5.2%,45~49岁占5.2%。
    (九)鄂伦春族
    1982年,黑龙江省有鄂伦春族人口2002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7.72%,15~64岁人口 占60.88%,65岁及以上人口占1.4%,年龄中位数为19.26岁。
    鄂伦春族人口抚养比是64.26%,少年儿童抚养比是61.96%,老年抚养比是2.3%。
    鄂伦春族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622人,占男性人口的61.28%,女性有551人,占女性人口 的55.83%。
    鄂伦春族育龄妇女有514人,其中15~19岁占30.73%,20~24岁占17.9%,25~29岁占 13.42%,30~34岁占14.79%,35~39岁占8.37%,40~44岁占9.73%,45~49岁占5.06% 。
    (十)赫哲族
    1982年,黑龙江省赫哲族人口有1397人,其中0~14岁人口占39.73%,15~64岁人口占 57.48%,65岁及以上人口占2.79%,年龄中位数为18.72岁。
    赫哲族人口抚养比是73.97%,少年儿童抚养比是69.12%,老年抚养比是4.85%。
    赫哲族劳动年龄人口男性有412人,占男性人口的57.95%,女性有348人,占女性人口的 50.73%。
    赫哲族有育龄妇女321人,其中15~19岁占3022%,20~24岁占20.87%,25~29岁占14. 64%,30~34岁占10.28%,35~39岁占9.03%,40~44岁占7.79%,45~49岁占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