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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区人口构成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省的地、市、县行政区划变动较多。为了便于比较,以1982年 全 省各地、市、县的区划为准,将1953年、1964年和1985年的人口统一调整为1982年的区划人 口。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哈尔滨市的人口有1162962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78%。松花 江地区人口有256715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1.58%,松花江地区所属各县除方正和通河两县 外,其他各县的人口均在10~40万人之间。嫩江地区有人口1977842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6. 62%,嫩江地区各县的人口相对也较多,其中龙江县的人口最多,为42.4万人。绥化地区人 口有2716266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2.83%,是全省人口最多的地区,绥化地区各县的人口大 多在10~40万人之间。合江地区人口有1226392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31%,人口分布相对 较少,且该地区人口主要集中在佳木斯市、富锦、桦南、依兰、勃利、汤原、桦川等城市和 开发较早的县份。牡丹江地区人口有918327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72%,人口主要集中在海 林、东宁、密山、牡丹江等市、县。黑河地区人口有318844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68%,人 口相对较少,仅北安和嫩江两县人口较多。大兴安岭地区的人口最少,仅13527人,占全省总 人口的0.11%。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省各市、县的人口都有较多的增长,人口的政区构成也发 生了一些变化。哈尔滨市人口有1968627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78%;松花江地区人口有351 8127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47%;嫩江地区有人口269674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39%;绥 化地区人口有3880544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9.27%。松花江、嫩江和绥化3个地区的人口占全 省总人口的比重均有下降,而合江、牡丹江、黑河、大兴安岭4个地区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 比重均有上升,合江地区人口有2248482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17%;牡丹江地区有人口19 58996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73%;黑河地区有人口747399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71%;大兴 安岭地区有人口37819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19%。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 伊春等大、中城市人口增长较快,其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4.16%。1953~1964年迁入黑龙江 省的人口主要流向新兴的大、中城市和荒地较多的合江、牡丹江地区以及以林木采伐与金矿 开采为主的黑河、大兴安岭地区。
    1964年以后,黑龙江省的迁入人口逐渐减少,但省际迁移和省内迁移人口的流向仍是未 垦土地较多的合江、牡丹江地区和以开采煤、石油为主的城市以及以林木采伐为主的黑河、 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等地,上述地区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有所上升。1985年,哈尔 滨市人口有2625496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92%;松花江地区人口有5434880人,占全省总人 口的16.41%;嫩江地区人口有4407362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31%;绥化地区人口有58773 75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75%;合江地区人口有438049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23%;牡丹 江地区人口有3291243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94%;黑河地区人口有1502877人,占全省总人 口的445%;大兴安岭地区有人口422823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8%;齐齐哈尔、鸡西、鹤岗 、双鸭山、大庆、伊春等省内大、中城市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