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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少数民族人口婚姻状况

  据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1982年黑龙江省少数民族15岁及以上人口为105.5万人,其 中 未婚人口31.4万人,占29.78%;有配偶人口66.6万人,占63.11%;丧偶人口6.8万人, 占6.48%;离婚人口6653人,占0.63%。在15岁及以上男性人口中,未婚占31.28%,有配偶 占63.4%,丧偶占6.48%,离婚占0.28%。在15岁及以上女性人口中,未婚占28.09%,有配 偶占62.78%,丧偶占8.71%,离婚占042%。15岁及以上人口的性别比为112.8,未婚人口性 别比为125.7,有配偶人口性别比为114,离婚人口性别比高达218.6;男性人数远多于女性 人数,只有丧偶人口性别比为58.3,女性丧偶人数比男性多近一倍。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分年龄组的婚姻状况,蒙古族的未婚人口有3%在15~19岁结婚,47%在 20~24岁结婚,40%在25~29岁结婚,7%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不婚的比例略高。30~3 4岁的有配偶比例最高,为95.76%。50岁以后丧偶人口比例升高。各年龄组的离婚比例低。
    回族的未婚人口中有1.2%在15~19岁结婚,近30%在20~24岁结婚,54%在25~29岁结婚 ,12%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不婚人口比例很低。35~39岁有配偶比例最高,为96.22% 。50岁以后丧偶人口比例逐步升高。30~59岁各年龄组的离婚比例较高。
    朝鲜族的未婚人口中有1%在15~19岁结婚,34%在20~25岁结婚,54%在25~29岁结婚, 9%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人口不婚比例非常低。30~34岁组有配偶比例最高,为97.4% ,25~59岁各年龄组的离婚比例较高。
    满族的未婚人口中有3%在15~19岁结婚,45%在20~24岁结婚,42%在25~29岁结婚,5% 在30~34岁结婚,2.7%在35~39岁结婚;50岁以上人口的未婚比例较低。30~34岁组有配偶 人口比例最高,为95.85%,各年龄组的离婚比例很低。
    达斡尔族的未婚人口中有3.2%在15~19岁结婚,41%在20~24岁结婚,40%在25~29岁结 婚,10%在30~34岁结婚,2%在35~39岁结婚,50岁以上人口未婚比例略高,35~39岁组有配 偶人口比例最高,为94.89%。30岁以后各年龄组的离婚比例相对较高。   锡伯族的未婚人口中有1.1%在15~19岁结婚,38%在20~24岁结婚,50%在25~29岁结婚 ,8%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不婚人口较少。30~34岁组有配偶人口比例最高,为96,65 %。离婚人口比例很低。
    鄂温克族的未婚人口中有5.2%在15~19岁结婚,40%在20~24岁结婚,41%在25~29岁结 婚,9%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未婚人口很少。35~39岁组有配偶比例最高,为93.75%。 离婚人口比例很低。
    鄂伦春族的未婚人口中有6%在15~19岁结婚,39%在20~24岁结婚,40%在25~29岁结婚 ,11%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未婚人口很少。30~34岁组有配偶比例最高,为93.33%。 45~49岁组以后丧偶人口比例升高较快,35~39岁以后各年龄组离婚比例较高。
    赫哲族的未婚人口中有2%在15~19岁结婚,42%在20~24岁结婚,39%在25~29岁结婚, 13%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未婚人口较少,但各年龄组的未婚比例略高,30~34岁组有配 偶比例最高,为96.34%。35~39岁以后各年龄组离婚比例较高。
    苗族的未婚人口中有0.3%在15~19岁结婚,22%在20~24岁结婚,67%在25~29岁结婚, 4%在30~34岁结婚,4%在35~39岁结婚。50岁以上人口未婚的极少。25~29岁以后的多数年 龄组离婚比例较高。35~39岁组有配偶比例最高,为97.73%。
    壮族的未婚人口中有1.5%在15~19岁结婚,32%在20~24岁结婚,50%在25~29岁结婚, 16%在30~34岁结婚,50岁以上未婚人口比例很低。35~39岁组有配偶人口比例最高,为98. 99%。各年龄组的离婚人口比例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