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代人口文化素质
清代沿袭明制,崇尚儒学,从中央到地方建有完备的学校体系。清政府还通过推行科 举
制来笼络各民族知识分子,束缚他们的思想,防止他们的反抗。黑龙江地区地处边陲,加之
清初的长期封禁,限制了经济、文化的发展,学校设置和科举实施较晚,形成了地广人稀、
文化落后的局面。清末,清政府明令停止科举,提倡创办学堂,各地出现了兴学热潮。
一、官学与义学
清代黑龙江地区官学,兴起于训育八旗子弟的满官学。1676年,宁古塔将军哈达晋京述
职,康熙帝命其培养八旗军文职——笔贴式。哈达于将军衙门设立满州书房,选收八旗子弟
就学,学习满文骑射,该官学取名龙城书院,这是清代黑龙江地区创办的第一所官学。1683
年设立了黑龙江将军衙门,建水师营,修驿站,设军屯、官庄。清军在雅克萨城下大败俄军
,于1689年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黑龙江地区呈现和平景象,文化教育也得到发展,人
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1690年,黑龙江将军衙门移驻墨尔根后,于1695年在墨尔根地方两翼
各设满官学1处,从新满洲(锡伯、索伦、达斡尔)每佐领各选幼童1名,入学就读,以笔贴
式若干人为教习,教授满文、书艺、骑射;其管下黑龙江城(瑷珲)、齐齐哈尔、呼兰3城各
设学官1名,分理学务,各城凡八旗子弟愿入学者,由各旗协领保送至墨尔根两翼人官学,学
生多时达百余人(即每翼50人)。雍正年间设立的官学有宁古塔左右翼官学(1723年),每
佐领送幼童3人就学,生徒多时达60余人;阿勒楚喀(今阿城)八旗官学(1727年),每旗送
幼童3人就学,学生常额在25名上下;三姓(今依兰)满官学(1733年),择八旗幼童及管下
赫哲人丁入校学习。
乾隆年间,移旗民至五常、双城、呼兰、齐齐哈尔等地,设旗屯、官庄,进行土地开发
,人口渐多,城镇商业开始发展,满汉官学、义学、学院等各类学校纷纷设立,受教育人数
增加。相继建立的满官学有齐齐哈尔满官学(1744年)、黑龙江城(瑷珲)满官学(1744年
)、拉林满官学(1756年)等。1834年(清道光十四年),呼兰旗署鉴于无人能读懂汉文文
书,必须上呈将军署衙,以满文译之,深感不便,遂奏设呼兰汉官学。随后设立的汉学有三
姓汉官学(1875年)、齐齐哈尔汉官学(1883年)、通肯(今海伦)汉官学等。
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流放于宁古塔的文人墨客及其家属增多,这对宁古塔居
民文化构成的改变和汉文化知识的传播与发展带来深远影响。至乾隆年间,宁古塔八旗世家
对汉语、汉文经书的学习趋于迫切。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在城内创办义学1所,但未过
5年就被乾隆帝下诏禁止,直到光绪八年才得以重建。1796年(清嘉庆元年),黑龙江将军永
琨以江苏流人龚光瓒为教习,选招八旗子弟20人为生徒,教授汉书,谓之汉官学,实为义学
。略早于齐齐哈尔义学,曾建有墨尔根义学。其后,建有宾州厅义学(1885年)和通肯义学
(1906年)。
咸丰开禁后,汉民大量涌入黑龙江地区。随着土地开垦,城镇兴起,教育发展,人口文
化素质又有所提高。礼部始定吉林、黑龙江科举学额,学风兴盛,始设书院。(1)宾州(今
宾县)菁化书院于1895年建成,生徒分两部分,一为月课生(即生员),每月定期来书院接
受指点,以备乡试,多时达七八十名;一为常课生(即童生)常年住校攻读经史,以备府试
,多时达三四十人。(2)双城启心书院,于1897年建成,并附设义学一所。此外还有卜奎(
今齐齐哈尔)书院。(3)齐齐哈尔经义书屋,1879年设立,为私塾性质,但授业高于私塾,
直接为科举服务。(4)齐齐哈尔兴育学堂(俄文学堂)于1903年设立,聘俄人为师,招收学
生20余名,培养翻译人才,定名兴育学堂,实即俄语专科学校。
二、私塾
从顺治至光绪年间,一些流放到宁古塔、卜奎、墨尔根等地的汉族知识分子,带来了诗
书典籍、礼仪习俗。他们在戍所设馆授徒,成为清代黑龙江地区文化知识传播的先驱。清初
宁古塔的流人,从事私塾教育的较多,尤以吴兆骞、杨越最为著名。卜奎流人私塾晚于宁古
塔,这和齐齐哈尔政治、经济地位演变有很大关系。1699年(清康熙三十八年),黑龙江将
军衙门自墨尔根内迁至齐齐哈尔,此后遣犯随之增多,遂形成齐齐哈尔塾师最多的局面。史
料记载,到私塾就学者,也有少数贫家子弟。
三、科举
清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使民众安分守己,遂提倡儒学,实行科举。将考生分为满、
合、民三号,满字号为满洲八旗童生,合字号为蒙古、汉军八旗,民字号为非八旗童生。但
黑龙江地区科举实施甚晚,主要原因是黑龙江地区为清朝“龙兴”之地,历来重武备,轻文
事。清帝多次下诏:“满洲根本,骑射为先”。八旗子弟出身入仕多不靠科举,也可官至将
军、都统、副都统,故没有参加科举的积极性。1866年(清同治五年),黑龙江马队镇压陕
甘回族叛乱有功,黑龙江始得学额2名。1870年(同治九年),礼部正式下达黑龙江满、合号
文生录取定额为五六名取一。黑龙江西部地区科举始于光绪建元以后。1877年(清光绪三年
),黑龙江将军丰绅在本省无学官的条件下,先后咨送合字号文生7名,先发吉林厅册送府考
,择文理通顺者取进2名。民籍初无学额,光绪四年始准按吉林伯都讷(今扶余)例,取进4
名。据同年二月奉天府丞兼学政王家壁在回复礼部的奏折中称:“伏查本属呼兰厅,前据署
同知奎端禀报,现在民籍读书肄业者约五六百名上下”,并称“民童已由将军咨送吉林附考
一百五十七名之多”。由此可知读书者是应试者的3~4倍,应试者与考取者之比为40:1。1
879年奏准于黑龙江省学风首善之区——呼兰厅,设学正1员管理全省旗民学务。1887年(清
光绪十三年),呼兰厅属绥化置厅治,从呼兰拨出学额2名,武生1名属绥化厅。翌年,将军
恭镗以“呼兰、绥化两厅民籍应试者,各有百五六十名,视初设呼兰厅时,增至一倍有余”
,为奏请另设绥化厅文学额4名,取消与呼兰厅分额。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呼、绥两厅
又增民籍文学额各1名。1905年废科举后,依据《宽筹举贡生员出路章程》,黑龙江省在废除
科举后,又举行两届科举考试即丙午科和己酉科,丙午科取贡生5名,己酉科取贡生6名,以
上共计贡生19名。据1909年(清宣统元年)统计,黑龙江西北部地区共取进生员满字号共29
名,合字号共17名;民字号呼兰府共取进32名,绥化府共取进23名。
今黑龙江省松花江以南地区,清代属吉林将军管辖,科举早于黑龙江西部地区。1742年
(清乾隆七年),设立吉林府学,由学官教授掌管吉林地区科举初试,届期应奉天学政主持
府试。1755年(清乾隆二十年),下了一道谕旨,“东三省之新满洲、乌拉齐等,自应娴习
骑射、满语以备任用,承受国恩,非必考试始能为官也。着将东三省之新满洲乌拉齐等考试
汉文永行停止”①(①《宁安县志》教育,转引自《吉林通志》。)。此谕对该地区科举影
响极大,光绪年以前,文生竟无1人应试,只有武举3人而已。1870年(清同治九年)奏设考
试院,吉林学子始得就近临考。光绪开元以后,现属黑龙江省东部各地科举情况简述如下:
(1)清咸丰“开禁”后汉民涌人,儒学发展起来。宁古塔始有文生定额:满合号五六名取1
;民籍童生应院试须编入吉林府册内,于其民籍8名学额内录取。光绪年间,共取生员8人,
其中满号7名,民籍1名,其年龄最小者为47岁,大者67岁。(2)清末双城文风较盛,有“南
辽(阳)北双(城)”之誉。先后共考取举人7人(有废科举后给予举人资格者2人),贡生
16人(有废科举后所取12人),禀生6人,增生1人。另外,同治至光绪年间有附生149名之多
。(3)1880年设宾州(今宾县)厅治,毗邻的阿勒楚喀民事(包括科举)也附其管辖。光绪
建元后规定,旗人科举学额五六名取1名,民籍2名。民籍科举始于光绪九年,每年于宾州厅
署举行岁试,参试童生六七十名不等。合格者咨送吉林府参加府试,每次参加府考的考生三
四十名不等。至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宾州厅有票生2人,增生2人,附生无统计。废
科举后,丙午科(1906年)、己酉科(1909年)各取贡生1名;据《宾县县志》不完全统计文
生员29名,武生员14名。此外,据《三姓志》载,三姓有戊子科(1888年)举人1名。
四、学堂
甲午海战后,侍郎李端棻、主事康有为等上呈奏折,主张推广学堂。1898年(清光绪二
十四年),光绪帝下诏“废科举,兴学堂”。“百日维新”失败后,旧党把持朝政,诏书变
成一纸空文。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清政府明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同年9月,
黑龙江地方当局发布《为奉上谕停止科举创办学堂》公函,通令全省各地“多建学堂,普及
教育”。同时在黑龙江将军衙门设立学务处,管理兴学事宜。自此,黑龙江地区从省城到府
、州、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学热潮,各级各类新式学堂发展迅速,人口受教育机会相继增
多了。
(一)受初级教育人口
1910年(清宣统二年),当时属吉林省辖的滨江厅、长寿、双城、宾州、五常、阿城、
依兰、密山、方正、富锦、宁安、穆棱等12个府、县,有初等小学堂完全科93所,学生4472
人;简易科37所,学生712人;私塾258所(内有改良私塾、半日学堂、识字学堂),有学生
5271人。1911年(清宣统三年),原黑龙江省有官立学堂学生9009人,简易识字学塾学生90
64人。黑龙江地区共有小学堂(含私塾)学生28528人。
(二)受中等教育人口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地区首创官办中学2所,即黑水中学堂和双城中学堂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二月)黑水中学堂与附设在绥化高小中学予备班合并,成立省立
中学堂。1911年,原吉林省宾州府创建宾州府立中学堂。到1911年,黑龙江地区共计有中学
生373人。清末新学的发展,急需培养和造就新的师资。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在省城
齐齐哈尔高等小学附设一个速成师范班,学生50人;第二年又设两个简易师范班。1907年,
在简易师范班的基础上成立了黑龙江省两级师范学堂。翌年,又把它分为优级师范学堂和初
级师范学堂。1908年和1911年,分别设立了满蒙师范学堂和女子师范学堂。地方学堂有呼兰
初级师范学堂和绥海初级师范学堂(绥化、海伦、余庆、青冈、拜泉合办),有学生404人。
在此期间,还在黑龙江地区设立各种实业学校22所,有学生834人。
(三)受高等教育人口
高等学校两所,即黑龙江法政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在校生共200人。
宣统年间,黑龙江地区(含松花江以南,当时属于吉林省辖县)有各类学校学生30427人
,在校学生约占全省人口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