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人口就业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逐步开禁放垦,汉族入垦农民增多,大量土地得到开垦,农业 生
产力提高很快。黑龙江各地出现了一批以磨坊、油坊、烧锅三种行业为主的手工工场。一些
外国资本家开始在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地区经商、办厂。
1860年(清咸丰十年),清政府在部分地区开禁放垦,实行“旗民兼放”,准许民入(
汉人)“备交荒价,领地纳租”,垦荒种地。1904年后全部开禁放垦。从1904年至1911年,
原黑龙江省已丈放荒地697.6万垧,其中熟地34.8万垧,生荒为662.8万垧。
清政府对东北矿业实行了“驰禁开采”的政策。漠河金矿是当时发展最快的矿业,据《
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记载,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有淘金俄人二千余名,华民四
百余名”。到1886年(清光绪十一年)挖金工人达1.5万人。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增开
观音山金矿,1894年雇工有2000人。桦南县境内的夹皮沟金矿是清末规模较大的厂矿。1862
~1874年(清同治年间),矿丁有4万余人,持续开采了50余年。其它金矿还有呼玛县古龙乾
河金矿,1905年采矿约有15000人;汤原县的都鲁河金矿,矿丁多时五六百人,少则仅百人。
1862~1908年(清同治、光绪年间)是黄金开采的鼎盛时期,采金工人达到10余万人。黑龙
江地区早在元代(1308~1311年)就已发现木伦(穆棱)有煤炭资源,但对煤炭资源的开采
是在清光绪年间开始的。在清末十几年间,黑龙江地区煤矿开采获得了进展,铁力、嫩江、
龙江、萝北、呼兰、巴彦、汤原、尚志、五常、东宁、密山等县先后发现并开采过煤矿。其
中规模较大、开采时间较长的有铁力县金杯马煤厂、嫩江县甘河煤矿、龙江县太平山煤矿等
。在黑龙江地区还开采过银矿、铁矿,但终因资金不足,开采成功者甚少。
从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双城设立周家油坊开始,随着土地的开垦和农业生产的发
展,黑龙江各地出现了一批以磨房、油坊、烧锅等行业为主的工业。这些工业基本上还是自
然经济基础上的手工作坊。从1905年至1910年,黑龙江地区使用机器生产的工厂仅有13家。
1886年(清光绪十一年),在宁古塔共有13家油坊。1910年,在哈尔滨设立了义昌信油
坊,次年开办了东和油坊。该时期烧锅业发展很快,先以呼兰和巴彦为中心。1894年呼兰府
有烧锅29家,巴彦有25家。1911年,呼兰府有烧锅12家,巴彦有17家,兰西有7家,木兰有2
家。在哈尔滨、宾县、延寿也都设有烧锅。它们基本上使用畜力、手工操作。小型磨坊也较
多,双城堡有150个,阿什河40个,宾州20个,呼兰镇300个,三姓25个,北岭子(绥化)90
个,巴彦55个,齐齐哈尔100个。机制面粉业也有所增加。1904年,裕顺火磨、裕顺利火磨和
增兴隆面粉厂在宁安兴办,有工人200~300人,这是民族资本在黑龙江地区的早期近代产业
之一。1905年,哈尔滨有机械制粉厂4家,北满其它地方2家;1910年,哈尔滨有6家,北满其
它地方有7家。
其它工业也各有发展。1904年,清政府在齐齐哈尔设立了黑龙江修械所。1907年,在齐
齐哈尔建立了工艺传习所,在哈尔滨集资创建的第一家民族资本电厂——耀滨电灯公司开始
发电。1908年,齐齐哈尔城北路小学创办纸、碱二厂,由政府拨款兴建了卜奎电灯厂。1910
年,在呼兰建成富华制糖有限公司、龙江造纸有限公司开工。清末由官府设立了齐昂铁路公
司,铺设了齐昂轻轨铁路,创办了博济工厂,吸收贫民求业人员学艺、做工。到1911年,黑
龙江地区的工厂数已增加到142家,职工已有2716人,其中女工36人。这一时期,在省会城市
和交通便利城镇虽然已有了一些近代工业和较多的手工业,但在偏远地区仅有民间相沿的木
工厂、砖窑之类的手工业,有些县镇没有工厂。
沙俄等帝国主义国家在强占大片领地后,加紧了对黑龙江地区的经济渗透和掠夺。1896
年,沙俄与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取得了修筑中东铁路的特权,从关内雇佣了大批劳动
力。1897年沙俄开始修筑中东铁路时,招募了近万名农民修筑铁路。1898年,建立了为中东
铁路服务的中东铁路临时总工厂和制材厂,有工人1300余人,其中中国人占80%。1900年,参
加修筑铁路的工人达17万余人,全部从事土木、石工等笨重的体力劳动。同年,俄人在哈尔
滨创建满洲制粉公司,这是在哈尔滨出现的第一家机器制粉厂。该厂除厂长、工程师、技工
外,大部分雇佣的为中国工人。是年,哈尔滨第一家酒精厂——俄商柴可夫斯基酒厂开办,
有中国工人40余人;秋林公司在哈尔滨设立;俄商还设立了哈尔滨啤酒公司。1902年,由中
东铁路管理局出资在哈尔滨建立了第二家制粉厂——松花江面粉公司,有工人200名,其中中
国工人占2/3。柳切尔曼啤酒厂、老巴夺兄弟烟草公司、哈尔滨酒精一厂、中东铁路总工厂
的中心发电厂等相继建成,产生了第一批产业工人。1907年在哈尔滨、穆棱、绥芬河等地有
俄人酒厂38家、啤酒厂10家。1910年,在黑龙江地区的俄商面粉厂共有14家。至1911年,俄
国人还在哈尔滨建了较大的玻璃工厂2家、油脂制造厂2家、蜡烛工厂6家、肥皂厂4家、铸造
机械工厂2家、通心粉厂1家、糖果工厂3家。日商东亚烟草株式会社也在哈尔滨建立了小型卷
烟厂。法国人在哈尔滨开办了永胜面粉厂。这些企业中的技术岗位多为外籍人员占有,而当
时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则是中国工人,被雇佣的中国工人已有数千人。
1898年,中国民族资本家武百祥在哈尔滨道外南大街创办同记商场,有店员3000人。19
05年,哈尔滨店铺达到百余个,店员五六千人。根据1909年的调查,哈市城内较大的商号计
162家,其中外国人(主要是俄国人)开办143家,约占90%;中国人经营的只有19家,约占1
0%。1909~1911年(清宣统年间),齐齐哈尔城内铺户林立,甚为繁华。据不完全统计,那
时城内共有较大店铺128家。日俄战争后,俄商在齐齐哈尔建铁路商务公司1所、照相馆1家;
日商则有医药、妓馆、酒家及小贩洋货者数十处。清宣统元年,宁古塔城内的大小商户达到
715户。清宣统三年《宾州府政书》记载:1909年(清宣统元年)全境共有商户1744户,商业
网点不仅集中于县城并分布于小镇,有的县城行业已达40余个,小镇多者达30个行业,最少
的也有5~6个行业。宾县县城有173家店铺,阿城县城有1103个店铺。
据1911年(清宣统三年)《黑龙江通省各城旗人丁数分别各项职业并官兵生计股本营业
表》统计,算得各业男丁86071人,其中官员274人,占0.32%;兵2574人,占2.99%;裁缺
官兵11578人,占13.45%;袭职525人,占0.61%;绅713人,占0.83%;仕405人,占0.47
%;从事农业者18404人,占21.38%;从事手工业、工业者10655人,占12.38%;从事商业者
739人,占0.86%;队兵1088人,占1.26%;巡警453人,占0.53%;从事渔业者60人,占0.
07%;从事狩猎业者1498人,占1.74%;从事牧业者658人,占0.76%;无固定职业者36447人
,占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