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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资源利用

  一、就业人口规模
    新中国成立初期,黑龙江地区社会劳动者有311.5万人,1985年达到12812万人,增加了 3.11倍,年均增长速度为4%。就业人口总量的增长速度,各时期存在差异。在国民经济恢复 时期,社会劳动者增加65.3万人,增长20.96%,年均增加21.77万人,年递增6.6%。“一 五”时期,社会劳动者增加73.1万人,增长1940%,年均增加14.62万人,年递增3.6%。“ 二五”时期,社会劳动者增加95.9万人,增长18.05%,年均增加19.18万人,年递增3.8 %。经济调整时期,社会劳动者增加55.5万人,增长10.22%,年均增加18.5万人,年递增 3.9%。“四五”时期,社会劳动者增加94.7万人,增长12.03%,年均增加18.94万人,年 递增4.0%。“五五”时期,社会劳动者增加176.1万人,增长19.63%,年均增加35.22万 人,年递增4.0%。“六五”时期,社会劳动者增加171.1万人,增长15.41%,年均增加34 .22万人,年递增3.6%。增长速度最快的为恢复时期,最慢者为1963~1965年三年国民经济 调整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省总人口在业系数呈现“高—低一高”的变化现象。1949 ~1961年中,除1950~1951年两年尚缺数据、1955年为0.296外,其余各年总人口在业系数 均在0.3以上,平均为0.3246;1962~1976年为低潮期,总人口在业系数均在0.3以下,平 均为0.2829;1977~1985年,总人口在业系数升到0.3以上,并逐年提高,1985年达到0. 3869,平均为0.344。
    1982年人口普查规定,凡在普查时点前一个月(6月份)内从事社会劳动累计16天或以上 的人都算作在业人口,其年龄起点为15岁。可见,普查的“在业人口”与经常性劳动统计的 “社会劳动者”的概念存在一定差异。1982年普查在业人口为1331.61万人,比同年社会劳 动者多206万人。为了增强劳动适龄人口与在业人口的可比性,现将劳动适龄人口下限改为1 5岁,劳动适龄人口变为1909万人;而男15~59岁、女15~54岁的在业人口数为1308万人,算 得劳动适龄人口在业系数为0.6852。非劳动适龄人口的在业人口为23.62万人,占在业人口 的1.77%。为了便于与国际进行横向对比,按国际通行的15~64岁,计算的劳动年龄人口为 2015万人,15~64岁在业人口为1323万人,在业系数为0.6566。
    二、就业人口性别年龄构成
    1982年人口普查时,黑龙江省在业人口为1331.6万人,其中男性878.7万人,女性452 .9万人,女性所占比重为34.01%。女性所占比重低的原因,不仅在于职工中女性退休年龄 一般较男性提前5岁,而生理上的特征也使女性所从事的就业领域受到一定限制。
    在业人口各年龄组女性人口所占比重的变化趋势随年龄的增高而降低。15~19岁组女性 在业人口所占比重为最高,这一方面与其年龄组女性人口所占比重(49.74%)较高有关,另 一方面也与不少女性人口过早弃学就业有关。但到了20~24岁组,原来在15~19岁组有相当 一部分男性人口参军或升学、复员或完成学业而就业,带来女性就业人口所占比重的降低。 25~29岁一些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为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而退出在业人口队伍,引起女 性就业比重的进一步降低。30~34岁的女性在业人口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稳定。从40~44岁组 起,女性在业人口所占比重大幅度降低。40~44岁为30.10%,45~49岁降至20%,50~54岁 组降至10%,65岁及以上所占比重已降至1%以下。
    黑龙江省在业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8.7岁,男性为30.17岁,女性为25.84岁。从分年龄 组的在业系数来看,15~19岁组在业系数为0.59,20~24岁组为0.78;20~24岁至40~44 岁组在业系数随岁数提高而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大;从45~49岁组开始,在业系数下降幅度 增大。男女性各年龄组在业系数均呈先升后降趋势,男性峰值点在35~39岁组,而女性为20 ~24岁组;男性除60~64和65岁以上组外,在业系数均在0.5以上,20~49岁年龄组在业系 数达到了0.9以上;女性除15~19岁组和20~24岁组外,均在0.5以下。
    三、分地区人口就业
    1982年,市在业人口为427.9万人,占总在业人口的32.31%;镇在业人口为191.3万人 ,占10.42%;县在业人口为712.3万人,占38.79%。总人口在业人口系数,市为48.78%, 镇为44.11%,县为3643%。农村在业人口性别比达257,镇为151,市为141。
    在14个地市中,在业人口数量最多的是松花江地区,其次为绥化地区,再次是牡丹江市 ,双鸭山市最少。总人口在业系数最高的是哈尔滨市(5442%);在40%~50%之间的有齐齐哈 尔市(49.68%)、大庆市(48.18%)、伊春市(44.28%)、牡丹江地区(43.01%)、鹤 岗市(42.30%)、鸡西市(41.84%)、黑河地区(40.19%)、合江地区(40.14%);在 30~40%之间的有双鸭山市(39.64%)、松花江地区(39.04%)、绥化地区(35.86%)、 嫩江地区(35.39%)。在业人口性别比以嫩江地区为最高,哈尔滨为最低。7个省辖市中, 在业人口性别比以煤城为高,林、油城市次之,哈尔滨、齐齐哈尔两个综合型城市为最低。 7个地区中,农村人口含量高的嫩江、绥化、合江、黑河、松花江等地区,其在业人口性别比 也较高,均在200以上;而城镇人口含量较高的牡丹江、大兴安岭地区,其在业人口性别比则 在180以下。
    按各市、县总人口在业系数的高低进行分类,16个市(区)中,总人口在业系数在50%以 上的有哈尔滨(5442%)、佳木斯(50.73%)、牡丹江(53.18%)、黑河(50.82%)。在 40~50%的有齐齐哈尔(49.68%)、鸡西(41.84%)、鹤岗(42.30%)、大庆(48.18%) 、伊春(46.31%)、绥芬河(41.55%)、加格达奇(4345%)、松岭(42.01%)、新林( 44.23%)、呼中(41.99%)。在30~40%的有双鸭山(39.64%)、七台河(38.99%)。
    66个县中总人口在业系数,以漠河(50.91%)为最高,总人口在业系数在40~50%的有 铁力(40.27%)、嘉荫(41.14%)、阿城(4340%)、五常(4109%)、巴彦(40.53%)、 龙江(41.59%)、肇源(42.75%)、宝清(43.19%)、绥滨(40.41%)、萝北(4590%) 、同江(43.62%)、饶河(46.56%)、抚远(44.92%)、宁安(40.22%)、海林(41. 31%)、东宁(43.23%)、密山(40.91%)、虎林(47.33%)、爱辉(4462%)、逊克(4 5.11%)、孙吴(42.91%)、呼玛(43.80%)、塔河(4002%)。总人口在业系数在30~4 0%的有宾县(39.95%)、呼兰(38.28%)、双城(35.20%)、木兰(34.56%)、通河( 35.96%)、尚志(38.14%)、方正(35.92%)、延寿(37.88%)、讷河(3402%)、依安 (32.32%)、泰来(35.03%)、甘南(3629%)、杜蒙(34.77%)、富裕(36.75%)、林 甸(31.59%)、克山(34.50%)、克东(34.89%)、拜泉(34.95%)、海伦(33.76%) 、肇东(36.12%)、绥化(39.96%)、望奎(33.52%)、兰西(33.86%)、青冈(3209 %)、安达(39.86%)、肇州(3374%)、庆安(34.39%)、明水(33.64%)、绥棱(362 2%)、富锦(37.33%)、桦南(3664%)、依兰(34.69%)、汤原(36.97%)、勃利(37 .17%)、集贤(39.10%)、桦川(36.64%)、穆棱(38.82%)、林口(36.93%)、鸡西 (39.35%)、北安(39.61%)、嫩江(38.32%)、德都(3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