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技术服务

第五章 技术服务与避孕药具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主要是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社 会 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相协调。计划生育技术则是紧紧围绕这个政策服务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采取了严格限制人工流产和禁止绝育的政策。1953年, 主要是对少数因工作需要的人员提供避孕技术服务,但需经组织严格审批,方可做人工流产 。由于人口增长迅猛,并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对生育政策开始进行调整。1957年,成立 了黑龙江省节制生育工作委员会,各行署、市、县相继成立了节制生育工作委员会或避孕工 作领导核心小组。推广输精管、输卵管结扎绝育手术以及人工流产手术和放置宫内节育器等 技术。哈尔滨医学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和哈尔滨铁路中心医院等医疗单位 组成了避孕技术研究推广小组,研究和指导避孕节育技术工作。黑龙江省祖国医药研究所开 展了用针灸及中药避孕的研究工作。
    60年代初期,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又被引起重视。各市县医院与具 备相当条件的公社卫生院开展了节育手术。1963年,黑龙江省贯彻卫生部制定的计划生育技 术手术操作常规,草拟了人工流产、结扎输精管、输卵管、放置宫内节育环等手术操作常规 草稿。省卫生厅采取了请上来、派下去的办法,为市、县培训节育技术骨干,县以上医疗保 健机构普遍建立了避孕指导门诊,开展节育手术、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等手术。哈尔滨医科 大学成立了计划生育研究室,绥化县妇幼保健院建立了避孕指导站,大队卫生所设立了避孕 指导室。同年,讷河县有118人放置了宫内节育环,56人做了女性绝育手术,8人做了男性绝 育手术,105人做了人工流产。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了节育器械及避孕工具的供应。 一年之内,售出避孕套241.8万个,子宫帽754个,避孕环10.6万个,避孕药膏1万支,避孕 药片3.2万片。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科学研究和避孕 知识的普及工作,由在哈市大医院的妇产科、泌尿科等知名人士23人组成了省计划生育技术 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据1963年对64个市、县的不完全统计, 共做人工流产手术1.7万人次,施行绝育手术4786人,售出避孕套500余万个,有些市县的医 药、百货商店还设立了避孕药具专柜。
    1964年3月3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总结大会,认真学习了上 海等地的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经验,印发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会议资料选编》,选 录了关于节育环、人工流产手术、输卵管及输精管结扎绝育术等30篇科研论文。在全省普遍 开展了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临床应用。推广了金属制宫内节育器、男性输精管结扎绝育术、 女性输卵管结扎绝育术等。许多医疗单位组成手术队下乡、下厂开展节育手术指导。据1964 年底统计,全省共做各种节育手术14.2万例,放置节育环4.9万个,人工流产6.7万人,女 性结扎2.4万人,相当于上年节育手术总数的3.8倍,共培训700多名技术干部,仅发生8起 医疗事故。
    1964年8月3日,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 《关于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开支的实施细则》,制定了医疗保健机构如发生节育手术事故 ,即应负责治疗到底的规定。1964年,社会主义教育期间,各地结合社教大抓了计划生育工 作,有的派出节育手术队在农村指导节育手术。全省开始临床应用女性口服避孕药,对放置 宫内节育器和男女绝育手术进行临床观察和分析,做好了节育技术工作。卫生部门把节育技 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充实技术班子,省里加强了技术力量训练,扩大避孕药具代售网点 ,把药具供应落实到基层,把计划生育纳入国民经济建设计划之中去。1964年至1965年,全 省节育技术工作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其任务是培训技术力量,推广先进技术经验,动员所 有医疗队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防止发生医疗事故。由于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 节育技术人员短缺,节育工作尚未全面展开,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尤其是农村力量 更加薄弱。据对尚志、依兰、嫩江等28县的统计表明,平均每县只有3~6名节育技术人员, 在360个农村公社中能够开展上环或施行结扎手术的仅占8%;18个县的农村尚无手术点,妇女 上环必须到城镇中去进行,多数生产队购买避孕药具要出村屯,男性结扎和放置宫内节育器 的器械供不应求。海伦县虽然成立了下乡手术队,亦因无手术器械而开展不了工作。泰康县 培训了10名放置节育环的技术人员,但因买不到医疗器械,使技术工作不能开展下去。据统 计,1965年全省共做节育手术29.6万例,其中人工流产11.3万例,放置节育环12.7万例, 结扎手术5.5万例,是1964年施行节育手术总数的2.1倍。全省人口出生率出现下降趋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陷入低潮。1967年2月13日,省革命委员会 发出了《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既要抓手术,又要抓其他避孕措施,要求卫生、科技部门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列为重要 议事日程,积极提高技术质量,逐步扩大技术队伍,努力研究安全、有效、简便、经济的避 孕措施。4月19日,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接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有关节育手术中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包括休假日期及休假待遇、节育手术事故的处理等问题。1967年7月,在全 国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对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短期速成,大力 培养现有机构技术人员学会做节育手术;培养半农半医人员学会做1至2种节育手术,组织巡 逻医疗队和计划生育手术队上山下乡开展节育手术;在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同时做好计划生 育工作。会议还要求抓紧节育技术网点和避孕工具代销网点的建设,明确了抓好计划生育工 作的必要性,要加强科学研究和中医中药的研究。1967年,还有较多的公社卫生院不能做节 育手术,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70年代初,人口出生率上升,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应用和科研工作亦随之兴起。为了提 高节育手术质量,1973年,省卫生局在绥化县举办了两期计划生育技术培训班,为各地、市 培训了计划生育技术骨干160余人。1976年以后,各市、县医院与妇幼保健部门建立和健全了 计划生育门诊,组织节育手术队下基层开展节育手术。省计划生育办公室于1977年印发了《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资料选编》,阐述计划生育理论,促进了技术服务的开展。
    1979年6月25日,省卫生局成立了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负责推广和交流节育新技术, 组织因节育手术造成医疗纠纷和后遗症的鉴定。1980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建立了细胞遗传学 实验室和遗传咨询门诊,专门从事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工作,为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开辟了理 论研究和实践场所。为了提高人口素质,保证优质优生,1981年11月4日,省卫生厅、省民政 厅、省计划生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婚姻保健指导,保证优质优生的通知》,在全省各 地普及婚姻保健科学知识,提倡婚前检查,进行节育知识和性卫生知识的教育和指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技术指导工作,省卫生厅于1981年12月在全省开展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工作情况调查,初步掌握了全省基本情况。1982年7月,省卫生厅和省计划生育办公室召开全 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座谈会议,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 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经验,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据不完全统计,1970~1981年,全省共做各种 节育手术833.3万例,其中输精管结扎4万例,输卵管结扎153.6万例,人工流产322.8万例 ,放置节育环452.9万例。1981年,全省共有计划生育节育技术人员7334人,节育率达到87 .9%。主要问题是节育技术队伍不齐,技术水平不高,术后并发症增多。1984年10月,省计 划生育技术咨询中心成立,负责计划生育技术的咨询和服务,诊治不孕症和节育手术引起的 并发症、后遗症,培训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科研工作,引进与推 广计划生育先进技术、避孕药具和器械。
    为了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确保受术者安全,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985年12月4日 下发了《黑龙江省县、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管理方案》,要求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人员加强责任心,树立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 》,坚持术前体格检查,切实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坚持严密消毒和无菌操作,切实做好对 手术者和受术者的灭菌消毒工作;坚持术中操作稳、准、轻、细,切实保证手术质量;坚持 术后观察和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85年底,全省已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计划生育技术、科研队伍。已有技术服务和 科学研究单位30多个,计划生育专兼职科研人员120多人,其中有高级职称者30人,中级职称 者51人。全省有5个地、市建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中心),59个县(市)建立了计划生 育技术指导站,占全省县(市)总数的87%;有991个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站,占全省乡 镇总数的75%;许多行政村设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室,基本上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