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抽样调查,是按随机原则从被研究的整体人群中抽选一部分作为样本单位进行调 查
,并根据调查所得资料推断全部人口各项指标值的一种非全面性调查。具有节省人力、物力
、财力和缩短调查时间等特点。
一、1982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为了及时掌握当年人口变动情况,给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完善人口
政策提供依据,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从1982年开始,在全国每
年进行一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982年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是12月31日
24时。这次抽查全省共抽取牡丹江、阿城、尚志、林甸、安达、宝清、穆棱等8个县、市,3
2个乡、镇、街道,83个生产队、居民组。主要调查该年度年初与年末总人口、出生人口、死
亡人口与迁移人口。调查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年月、死亡、迁出、迁
入等项。
通过调查,1982年全省被抽查总户数为4397户,年初总人口(即1月1日)19082人,年末
总人口19513人,年平均人口19298人,出生人口439人(男209人,女230人),出生率为22.
75‰,死亡人口91人,死亡率为4.72‰,迁入人口659人,迁出人口576人。
这次调查由于抽取的样本量太少,对全省总人口没有代表性。因此,没有推算年末全省
总人口数。
二、1983年人口变动和儿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黑龙江省1983年人口变动和儿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是根据国办发〔1983〕71号文
件和黑龙江省政府批示精神,由省统计局、公安厅、计生委及人口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力量
,在省、市、县政府的领导下,从1983年11月起,经过组织准备、调查登记、手工汇总等过
程,于1984年2月中旬完成。
(一)组织实施
这次抽样调查是采取随机、等距、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在全省81个市、县中抽取9个市
、县的144个生产队(居民组)35181人进行调查,其中14岁以下儿童共11927人,占抽样人口
的33.78%。抽样比例约占1982年全省总人口的1.08‰。
为了保证调查质量,按照国家要求,先采取随机、等距、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将城市
、农村分为两大组,再按出生率高低排序,甲栏列市、县名称,宾栏列有3项指标即出生率、
年平均人口数、累计人口数。用累计人口数求出组距,如在全省67个县区中,按1/10比例抽
取,共抽取7个样本,将累计人数22764068被7除,得出的商数为3252009,就是组距,顺序号
14是依兰县,该县就是第一组的组距;第一组再加上组距,顺序号的21双城就是第二组的组
距。抽中的县区,就是每个组的中间数,在第一组抽中东宁县,第二组为密山县……(见表
7—2)。
按照此种方法,全省共抽中了哈尔滨、双鸭山两个市与宾县、明水、讷河、克山、东宁
、密山、富锦等7个县的144个生产队(居民组),共35308人作为被调查样本。
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接到国家通知后,立即召开全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责成
省、市、县政府办主任挂帅,组成抽样调查办公室。省抽样办公室由统计、公安、计生委与
人口办共13人组成,各抽中市、县亦由政府办牵头,并从统计、公安、计生办和人口办抽人
组成抽样调查办公室。使人、财、物都有了保证。
在调查员的选拔上,坚持了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业务精的原则。在全省抽调460名
调查员中,参加过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有439人,占95.5%。在培训中,突出讲好调查表,反复
讲解指标涵义和相互关系,结合实例,边讲边填。在讨论、答疑的基础上,进行模拟考试,
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原则,保证了培训质量。
在层层动员、认真摸底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查登记。调查员自查、互查之后,乡政府又
组织互查、抽查。县、市自审无误后,送省汇总,省办又组织县、市交叉审查。
(二)调查结果
1983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7.54‰,死亡率为549‰,自然增长率为12.05‰,迁入率
为0.29‰,迁出率为040‰,净迁出率为0.12‰。由此推算,1983年全省总人口为3306万人
。
男性儿童6096人,占儿童总数的51.11%;女性儿童5831人,占儿童总数的48.89%。性
别比为105。从被抽查的11927名儿童看,健康者11759人,占儿童总数的98.59%;残疾者16
8人,占1.41%。
三、198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1984年黑龙江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1984年12月中旬起组
织准备,经过调查登记、汇审验收、手工汇总等阶段的工作,到1985年1月24日基本结束。
这次抽样调查是以户为单位,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调查内容有姓名、与户主的
关系、户口登记状况、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1月1日0时和12月31日24时的在户
状况及自然变动情况、迁移情况等13项,按户填报的有8项,合计21项。调查重点是1984年人
口自然增长和总人口增长的情况。样本抽取仍是按照国家统一方案,由国家统一抽取了哈尔
滨、齐齐哈尔、鹤岗、大庆、伊春、绥化、北安、七台河、阿城、望奎、肇州、勃利、宁安
、密山等14县、市,由省抽取408个居民组(村)进行调查,其中按国家样本调查14752人,
省级样本扩大调查59481人。
(一)组织与实施
及时建立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组织机构,解决好抽样调查经费。精选调查员,认真进
行培训,全省共选调调查员996人,其中有916人参加过人口普查工作。认真调查登记,严格
审查验收。大力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对抽样调查质量好的县、市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二)调查结果
通过对408个居民组(村)的17159户进行调查,1984年初总人口为74233人,年末比年初
增加679人。出生人数1067人,出生率为14.44‰,其中城市出生率为15.43‰。出生人口性
别比为114.26;死亡人口345人,死亡率为4.67‰,其中城市死亡率为3.86‰,农村(县
)死亡率为5.0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7‰。省外迁入人口133人,迁入率为1.8‰;迁
往省外人口为316人,迁出率为4.3‰,净迁出率为2.5‰。由此推算全省总人口数为3331万
人。
四、1985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一)组织实施
1985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做法与上年基本一致,特别注意了对调查员的培训
与选调,强调了工作质量,要求立足基层,层层把住质量关。这次人口抽样调查,先由国家
抽中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佳木斯、牡丹江、北安、阿城、穆棱
、五常、龙江、林甸、兰西、富锦、绥滨、德都等18个县、市为一级样本单位;再由省按照
国家方案从18市、县中抽取4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384个居民组(村)77376人为二、三
级样本单位,其中国家样本人数为14950人,省扩大样本人数为62426人。
(二)调查结果
通过对384个组(村)的17459户调查,年初人口为76886人,年末人口77376人,年末比
年初增长490人增长率为0.64%。
人口出生率为15.04‰,死亡率为4.7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28‰,迁入率为1.
71‰,迁出率为4.12‰,净迁出率为2.41‰。通过调查推算,1985年末全省总人口数为33
67万人,比上年增加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