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区解放后,新建立的各级民主政权中,除东北局派遣的干部及部分抗日联军干
部外,大多数干部是原伪满政权的职员。为解决干部数量不足和素质不高的问题,黑龙江、
松江、合江、嫩江、绥宁(牡丹江)等省和哈尔滨市,分别以办干部训练班,建立党校和行
政干部学校等,对干部进行培养训练。
1947年4月,中共松江省委党校开学。第一期招收学员855名。教育内容主要是土地改革
工作,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文化知识。6月,哈尔滨市总工会工人干部学校成
立,第一期招收学员250人。主要学习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及工人运动史。边学理论
,边作组织工人运动的实际工作。同月,哈尔滨市青年干部学校举行了开学典礼,为培养训
练革命青年干部,在东北解放区开创了首例。7月,合江省青年干部学校在佳木斯市也举行了
开学典礼。合江省为使区、村的新、老干部在政治、文化水平与工作能力方面提高一步,在
抽调干部进行较长时期训练的同时,还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短期训练。在农忙时节主要抽调脱
离生产的干部进行训练。训练内容是:党的政策,工作方法与领导方法,时事政治与党的知
识。教材是以《庄稼人报》上的农村党员教材做参考,并联系当地实际进行教学。另外,还
在不妨害生产的前提下,区、村干部建立了学习制度。主要是读报纸(区以《合江日报》为
主,《东北日报》为辅;村以《庄稼人报》为主,《合江日报》为辅)和学习党的指示文件
。识字教育首先在区干部中号召自学,然后再推及到村干部。
1948年,黑龙江省各县先后开办了干部训练班,或附设在中学,或与县委党员训练班在
一起。从当年9月到1949年3月,黑龙江省培训干部10000多人。仅黑龙江省行政干部学校就训
练区科级干部1000余人。
1949年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开展县区在职干部学习的指示》,以求系
统地提高县区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同月,中共松江省委发出《关于省直
属机关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并成立了以省委书记为主任的总学委会。黑龙江和松江两省
还在各级机关中实行了两小时的学习制度。
1949年1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办区村干部训练班的指示》。随后,全省
各县开办了冬季区村干部训练班,对区助理员、村政府正、副主席、主要委员,按同一工作
性质分班,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是以冬季副业生产为中心,并结合其不同的工作性质,说
明各种重要政策及工作方法,提高干部的政策观点和工作能力。训练班采用了总结交流经验
、研究典型、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1950年4月,黑龙江和松江两省遵照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的指示,冬训后训练班的机构继
续保留,在农业生产季节中,训练在工作上与农业生产关系不大的城镇各种专业干部(如税
务、合作、贸易等)和不直接领导农业生产的某些区助理员。
12月,黑、松两省遵照政务院《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
》,并结合两省干部队伍中工农干部较多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以补习工农干部文化知识
为主要内容的业余文化教育,并迅速办起了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吸收不
同文化程度的工农干部,分别编入扫盲班、小学班、初中班、高中班。当年,黑龙江省40多
个县还设立了地干班和临干班。两省按照东北人民政府的指示,省行政干部学校重点训练了
区级或相当于区级的行政干部,并招收了一部分政治纯洁的青年知识分子,从政治和思想上
加以改造。
1951年4月,黑龙江省各县普遍成立了季训教育委员会,吸收各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研究
审核干部的训练计划、教学内容和请讲师等。从而加强了对季训工作的领导。7月,黑龙江省
大部分县建立了行政干部训练班,并在挂锄期分别举办了2至3期的干部轮训班,每期10至15
天,轮训了村长(或民政委员)、公安委员和区助理员。9月,为了提高教学质量,黑龙江省
将各县行政干部训练班的干部进行了短期训练,提高了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松
江省还按照东北局的要求,抽调了一批1945年8月15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区级干部去工人大学学
习。
1951年12月,松江省政府发出《冬训工作指示》后,各县对区村的文教、财粮、文书等
委员和挂锄期没有训练过的村长、民政委员进行了训练,每期200人,时间最长的不超过7天
。
黑龙江省在1951年共有43486名干部受到训练,占全省干部总数的60%。其中,区级以上
干部在干部学校受训的1520人;省直各专业系统训练了5966人;各县训练班训练专业干部12
000余人;冬训20000余人;地干班训练1300人,临干班训练2700人。从1951年11月中旬开办
,至1952年2月因开展“三反”、“五反”斗争而结束的冬训期间,黑龙江省各县共办了109
期干部训练班,共训练了村长,财粮、生产、民政助理员和村委员14343人。
1952年,按照东北人民政府的指示,黑龙江和松江两省开始有计划地培训干部。两省人
事厅及各市、县人事部门,在具体分析各级各类干部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并参照
现有及可能发展的培训能力,普遍制定了全年培训干部的计划。计划中主要以培训在职干部
为主,着重培训工业、农业技术干部和领导农业生产的区村干部。黑龙江省在上半年,有计
划地从转业干部、在职干部、编余干部及失学失业的知识分子中吸收了3900余人,送进工业
、农业等6所正规学校进行培训,解决了缺乏学员的困难。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在“三反”运
动中积极培养干部的方针,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加强了对新干部的教育工作,采取短期培训的
方式,给以政策、业务基础知识、阶级(划清思想界限)与共产主义事业前途等方面的教育
。对于新提拔的干部,统一组织大会宣誓,保证廉洁奉公,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贪污不
蜕化,联系群众,爱护国家财产,向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以此对新提拔的干部以至所有的
干部进行一次深刻的教育。黑龙江省人事厅还按期按季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检查,组织推广
经验。省人事厅在总结上半年工作经验及教训的基础上,修订了下半年培训干部计划。
1952年7月,黑龙江和松江两省人事厅按照东北人民政府人事部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培训
干部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干部训练费的统一筹划和集中掌管。凡是经过人事厅同意举办的学
校或训练班,财政厅才可在干部训练费项目中报销。培训经费除按70%统一由干部训练费开支
外,其不足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月或按季度从参加受训人员所属的企、事业部门的事业费内
按比例转帐扣补。同月,两省省委分别对下半年在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发出了通知,恢复并
建立了学习制度。学习分高、中、初级组进行,分别学习《毛泽东选集》、《政治经济学》
、《社会发展简史》等。
9月,两省人事厅分别制定了1953年培训干部计划。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东北人民政府的
指示,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实行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大量的培养提高技
术干部和行政干部。两省分别着手制定1953年至1957年的五年培训干部计划。黑龙江省人事
厅组织全省部分人事、业务、计划等干部530人(省直96人、各县424人),历时两个半月(
共计20115个工作日),并花费了一定的财力,于11月底制定了黑龙江省五年培训干部计划的
草稿。
10月,遵照省委为基本建设服务的指示,松江省人事部门协助基建部门制订了培训基建
干部的实施计划,并在施工中广泛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培训,保证了基建任务顺利完成。
11月,黑龙江省人事厅与公安厅、商业厅、合作总社、省银行为贯彻有组织、有计划地
成批按季提拔干部的规定,将三季度末新提拔的干部集中进行了培训。其中包括:省直副处
长、正、副科长;市、县、旗正、副院、局长、正、副科长以及国营各专业公司政治副经理
、工商科政治副科长;合作社的政治主任、组教科政治科长;县银行正、副行长等。
至1952年底,黑龙江省已有了一个强大的训练网:各种干部学校25处,省直训练班19处
,县训练班36处,县合作训练班36处,地干班10处。全年共培训干部96002人,完成计划的1
21%。其中,各县地干班训练了工农干部900人;省直各专业学校训练了25693人;省、市干部
学校训练了1181人。此外,还抽调了105名在职干部,送入人民大学及各大专院校进行深造。
为了提高工农干部的文化水平,还设立了工农速成中学、速成初等学校和转业干部文化校,
招收了1152名在职干部和转建干部。与此同时,松江省利用速成识字法,采取集中训练的学
习形式,分期扫除了区一级在职干部中的文盲和半文盲(一字不识至识500字者为文盲,识5
00至2000字左右者为半文盲),每期为3个月,使文盲达到能识2000字左右,并能阅读通俗书
报,写300至500字的书信和短文。
1950年至1952年,黑龙江省各种事业训练班共培训专业、在职业务干部42179名;各县地
干班、城工训练班、冬训班共训练58681名干部(包括村干部)。训练相当区级以上在职干部
达4870名,干部学校培训新招收的干部2000多名。
1953年2月,按照东北局指示精神,黑龙江和松江两省培训干部的工作,统一由两省省委
组织部、宣传部通过掌管计划加以领导。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及政府人事部门负
责汇总与制订整个干部培训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两省人事厅继续负责指导省、
市行政干部学校和区、村干部的训练,同时协助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检查培训干部工作和业
务学习。
3月,松江省人事厅配合东北工作组检查了省工业厅、农业厅及其所属3个工厂和行政干
部训练班等单位,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通报中指出了省工业厅没有完成第一季度培训
干部计划的原因;表扬省农业厅由于领导重视,培训干部工作取得了成绩。在第一季度,松
江省14处干部学校、21处训练班、3处业余学校共毕业学员3638人,占全年计划培训数的10%
(需在第二季度毕业的在校生除外)。按计划尚有15%的任务没完成。在已毕业的学员中,中
、初级技术干部只占33.6%,其余大多数是一般干部,没有做到计划中以企业领导干部或技
术干部为主的要求。为此,省政府要求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培训工作。并规定:凡是直接掌握
学校或训练班及培训任务较大的单位,如省联社、基建局、工业、农业、商业、卫生厅等单
位,要在现有编制内建立干部教育科。培训任务不大的单位,指定2至3人专门负责干部教育
工作。较大的单位要建立起一所正规业余学校或训练班。8月,新成立的“哈尔滨业余工业大
学”开始招收具有一定程度的在职干部与企业中的领导干部入学。主要招收工业领导部门及
基建、工厂科长级以上的干部,学制4年。松江省还将省直的某些短训班合并于行政干校内。
省行政干部学校、工农速成中学、农专、财专、医士、助产士、农业、拖拉机等9所学校,共
抽调了1910名在职干部和招收8440名失学、失业知识分子入校学习。学制由6个月至3年不等
。
1953年,黑龙江省以长期培养与短期训练的方法,贯彻执行了“普遍提高,重点培养与
积极提高在职领导骨干,大量培养工人技术干部为主”的培训计划。全省通过12处各种干部
学校,10处专业训练班,46处训练班(包括县训班),全年共培训干部56180人。其中,县区
科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4962人;技术干部1478人;工人技术干部93人;专业干部631人;预备
干部及先进或模范干部3838人;一般干部16608人;村干部29064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3.5
%。各级领导干部与技术干部占63%。省文化校培训了317人,均提高到高小以上文化程度。输
送给国家重点建设部门的领导干部占学员的70%。同时,选送县级以上干部97人,到中央和东
北学习深造。为了集中财力,重点办好以省委党校、省行政干部学校为主的培训干部机构,
全省合并、撤销各种干校、训练班42处(36个县党训班与行政干部班、市党训班与市干部学
校合并,撤销税务、财政、工业、初职、技工等学校训练班)。各县普遍组成了县干部教育
委员会,加强对培训干部工作的领导。当年,省里还组成工作组对工业、农业、商业、卫生
、银行等5个部门和3个训练班执行培训工作计划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与督促。检查中发现,
各部门虽然都贯彻执行了培训干部计划,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培训计划的方针与实
际工作脱节。省银行原拟定“以培养训练在职干部为主的方针”,实际招训了3/4的高小生
;商业厅以“培训基层领导骨干及部分会统人员”为培训方针,结果集训了700多名编余干部
。二是没有严格控制学员条件,保证不了教学计划的实现。各训练班学员原来的职务和文化
基础也很不一致。如,学员中有股长和办事员,也有中学文化程度和粗通文字的。组织学习
上,行政干部与农村干部编在一起学习,使学习效果不平衡。三是训练工作中贯彻教学计划
走样,没有实现政策业务教育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是普遍提高在职干部不够。
在省、县直机关多以报告形式对在职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忽略了政策业务方面的教育。
黑龙江省人事厅针对培训工作中重视数量不重质量,培训一般干部多(占培训任务90%)领导
干部少(科区级以上仅占10%),行政干部多技术干部少的现象,召开了省直人事科长、训练
班主任会议,研究了培训工作指导思想与领导关系问题,交流了经验。此外,经省政府决定
,分3批集训了全省组织与人事工作骨干448人,每期40天。提高了管理培训工作干部的素质
。
从1954年起,黑龙江省干部培训教育由短期训练方式,逐步转入正规轮训。教育部门领
导的工农速成初等学校改为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或党校文化补习班。
1955年5月,在黑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中,省人事厅干部培训处被撤销,所
承担的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移交到省委组织部。同月,在黑龙江省第一次县委训练班主任会议
上,省委组织部部长李瑞作了《加强领导,提高质量,为在三年内有计划地训练50万人次农
村基层干部和党员而努力》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全省现有57所县委训练班。五年来,在保
证政治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训练基层干部和党员512240人。县委训练
班的基本任务是以轮训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和党员为主,相应的训练国营商业、粮食、供销合
作、地方企业等部门的一般干部。教育内容以政治思想和政策教育为主,结合进行业务教育
。县委组织部负责提出培训干部计划,抽调学员,督促检查训练计划执行情况。县委宣传部
在教学工作上给予经常指导并负责审查教材。
1956年,按照中央的要求,黑龙江省各部门对干部训练工作进行了两年规划。一些部门
对所属干部学校、训练班进行了整顿,明确了训练对象,确定了教学方针、课程和学制,加
强了领导和教学力量,改进了教学工作。全省政法、地方工业、基建、农林、财贸、文教、
群团等系统的各种专业干校和训练班共45所。其中省一级29所,市、地级16所,共训练各该
系统股长一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约40000人。训练内容主要是总路线和业务政策及政治教育
。业务理论课与业务实际课大体占整个课程的70%左右,政治理论课占30%左右。政治课除学
习党在过度时期的总路线外,还选学中央规定的5门课(中共党史、苏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和
经济问题、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党的建设)。当年4月,按照中央关于干部理论学习与
文化学习的安排,现有文化程度不及初中的干部,一律参加文化学习。语文程度已相当初中
水平,其它各科不及初中水平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而分别对待:凡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
中工作的,一般都进行理论学习;凡在工矿、交通运输及其他技术性较强部门中工作者,一
般先学习文化;凡已参加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或业余文化补习学校的干部,各科都达到初中毕
业程度后,即转入理论学习。各县人民委员会的正、副科、局长,县群众团体的正、副书记
、主任和相当以上职务的干部,由中央一级专业干校进行轮训。
1957年3月,为了培训全省司法、检察、民政等系统区、科以下干部,在齐齐哈尔市建立
了“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同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组织部《关于专业干部学校、
训练班干部训练工作情况及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全省各专业干校、训
练班的工作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领导力量弱、干部培训机
构庞大,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训练质量不高等问题。一是有些专业部门的干训机构设置的过
多、重叠、分散。如农林系统有干校、训练班9所;商业部门有干校7所;卫生部门的中医训
练就设立了两所学校;手工业合作系统办了3所性质相同的训练班;粮食部门除有干校和训练
班各1所外,还分地区建立若干所训练班。二是现有的教学人员数量少、质量低。据对36所专
业干校训练班的调查,共缺教学人员248人。林业干校团校等有的教员兼讲几门不同性质的科
目;司法训练班6门课程,仅有4名教员;有的干校、训练班连一名教员也没有,讲课都靠外
请教员。据对22所专业干校、训练班的调查,在422名教学人员中有88%的教学人员没有系统
地学过中央规定的5门理论课程;有44%的教学人员的文化程度不足高中文化水平;从事教学
工作不足1年的占48%,5年以上的占13%。三是在选送学员方面。有些部门把一些不符合规定
职务的,文化程度太低的,有严重疾病的人送到干校、训练班去学习。据对供销合作、林业
、银行、商业等10所干校的调查,每期学员缺额一般是20%左右,个别的达50%。针对培训干
部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省委组织部提出了解决措施。但是,由于1957年6月以后一系列政
治运动,黑龙江省干部培训工作向制度化、正规化前进的进程受到了干扰。
1957年11月至1958年4月,黑龙江省在机构精简后,动员了70000余名干部上山下乡。其
中,有47000余名干部下放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此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成为培养教育干部
的重大措施之一。在机关的干部除参加各种不定期的义务劳动外,还大办工厂、农场等。
1958年10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
国务院关于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的决定》。其中指出:目前在各个机关和部门,
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已经开始形成一种经常的制度。要求全省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
全体工作人员,除年老、有病不能参加体力劳动或只能进行很少的劳动者外,每人每年必须
至少用1个月的时间参加体力劳动,并要坚持轮流下放劳动锻炼干部的制度。各单位要全面规
划,根据工作需要和下放干部锻炼的情况,陆续调回一些第一批下放干部,抽派第二批干部
继续下放劳动锻炼。几年以后,使所有需要进行锻炼的人补上这一课。同年,黑龙江省还为
中央和省属各种干部学校抽调了4225名干部入校学习,以提高他们的政策、思想水平和业务
知识。
1959年2月至4月底,黑龙江省下放劳动锻炼时间为1年的干部10711人,占干部总数的4%
。其中,省直机关下放的干部占其干部总数的5.6%;哈尔滨市占5.7%;松花江专区占3.1
%;嫩江专区占2.8%;牡丹江专区占3.3%;合江专区占4.4%;黑河专区占2.6%;铁路系统
占2.9%。这批干部到农业战线上的占下放干部总数的53.4%;到工业战线上的占28.5%;到
林业战线上的占4%;到其它方面的占15.1%。至年底,黑龙江省共下放(包括1958年下放劳
动锻炼尚未调回的)干部15000人。全省没有下放的干部,普遍参加了为期1个月左右时间的
短期劳动锻炼。
1960年2月至4月初,黑龙江省下放参加劳动锻炼的干部11317人。其中各级领导骨干155
4人,占下放干部总数的13.7%;有85.8%的干部下放到农村人民公社和工矿、商店、林场。
一部分干部还下放到本单位自办的农、牧场等生产单位。
1960年9月至1961年3月,在黑龙江省开展了1957年以来又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整编运动
。全省又下放干部45000余人。其中,有30000人下放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占下放干部总数的
70%左右;有15000人下放到工业、钢铁、财贸战线。此后,黑龙江省对下放的干部,一般不
采取长期下放的方法,主要提倡“三结合”、“三三制”的工作队形式。“三结合”就是调
查研究、帮助基层工作、参加劳动;“三三制”就是劳动、工作和调查研究各占1/3。每期
下放时间的长短,由各地自行确定。与此同时,根据毛泽东关于重新教育干部的指示,全省
各级培训干部机构,包括各级党校和干校在内都成倍地增加,进行了大规模的轮训干部工作
。至1962年10月,全省各级干部都已轮训了一遍。
在1962年至1963年黑龙江省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精简中,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确
定,将各类性质相近和包揽过多的干部学校进行裁并,地区级除保留党校、行政干校外,其
它干校都被撤销。据统计,全省培训干部的学校由1961年的1131所减少到217所,裁并了近8
1%。
1963年1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组织县以上机关干部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
动的通知》。为此,省直单位抽调了60%,县直抽调50%的机关干部,除年老体弱、有病和机
关工作确实离不开的干部外,都分期分批地参加了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单位的社会主义
教育运动。“社教”运动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
把一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
了不应有的打击。
1964年,黑龙江省根据党中央培养新生力量的指示,开展了对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工作。
全省一是采取“以老带新、具体帮助”的方法。二是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缺啥补啥”的方
法:对缺乏基层工作和领导工作经验的干部,下放到基层担任领导工作,锻炼实际工作经验
;对一些实际工作经历较短的知识分子干部,组织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年轻优秀、有
培养前途,但理论水平较低的干部,有计划地送入省、地、市委党校学习,系统提高政治理
论水平;对年轻优秀而文化较低的工农干部,选送到工农干校学习,着重提高文化水平;对
选拔的大专毕业生,有组织地集中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生产劳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黑龙江省培训干部的各级专业机构被“砸烂”,代之而起的是
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对干部进行了“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教育。
1967年10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坚决响应毛主席“斗私批修”的伟大号召
,开办各种学习班,加强干部教育,把全省办成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校的决定》。同月中旬,
全省县以上革命委员会就举办了74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有1300多名干部参加了学习。学习
班主要学习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和“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和《愚公移山
》)以及《毛主席语录》,并且进行“革命”的大批判。当时,很多干部在“学习班”中,
受到无情的批判和打击。
1968年5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了以劳动锻炼为主要内容的“抗大式”的柳河“五
·七”干校(即农场)。首批141名学员都是省直机关的干部。6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又
成立了清河“五·七”干校。10月5日,《人民日报》以《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
提供了新的经验》为题,称赞黑龙江省“五·七”干校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经验”。并且
传达了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
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此后,全国各地均效仿黑龙江办
起了“五·七”干校。黑龙江省县以上各级革命委员会,以前没有办“五·七”干校的,也
都迅速筹办起来。至10月15日,全省76个市、县,已建立起110所“五·七”干校,入校学员
达20882人。学员中有60%是所谓犯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各种“严重错误”的人
。有的地方和单位除留在革命委员会机关工作的和少数老弱病残者外,其余的全部去了干校
。柳河“五·七”干校的学员不但要接受“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教育,还要接受工农兵
的“再教育”。至1974年1月,黑龙江省共举办了111所“五·七”干校,入校干部达10.5万
人。其中县以上领导干部就有2000多人。
1969年冬至1970年春,按照毛泽东关于“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号召,全省到农村插队
落户的干部共有64333人。其中,党政机关干部13913人;企事业单位干部29226人;教员116
84人;医务人员706人;其它单位干部4780人。还有一些老弱病残的干部,也被当作插队对象
,下放劳动。
1972年2月25日至3月4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召开全省整顿干部插队落户工作会
议。会议认为:干部插队落户是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一种好形式,是重新教育干部的一次有
效措施。“五·七”干校、插队落户、下放工矿车间劳动和跟班、定点劳动等形式,都是落
实毛主席关于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培养教育干部的好形式。对下放干部,要组织他们认
真看书学习,读马列的书,读毛主席著作,不断提高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
1973年10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举办的第一期工农兵干部学习班开学。学习班是遵照毛泽
东关于“要办好工农兵干部的学习班,每期3个月,一年办4期,一面读书,一面参加工作”
的指示举办的。这期学员共40人,其中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地、市委常委,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以及新选进领导班子的工人、农民、知识青年、营业员等。学习班主要学习中国共
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和列宁、毛泽东的著作。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于1978年12月召开。通过拨乱反
正,干部培训教育工作重新被提到了战略地位。黑龙江省为改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和知识水
平不适应新时期需要的严重局面,以实现党中央提出的逐步实现整个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
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战略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新时期干部培训教育的基本
任务、内容和发展规划,开展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的培训教育。全省以各类干部院校按
计划系统学习和正规培训为主要方式,同时注重在职干部的普遍教育和自学成才。
1979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发出《关于对全省党员、干部进行轮训的决定》。省委
计划用1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党员、干部普遍地进行一次轮训,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
神统一思想。同时,全省干部培训机构也逐步恢复筹建起来。据统计,全省地区、县各级干
部学校,开办各种培训班258期,培训干部23000多人。各种短训班培训干部115400多人。此
外,比较经常、大量的还是业余教育。仅牡丹江地区就办了156所业余学校,41200多人参加
学习;举办专题讲座519次,参加听讲人数达16000多人次。全省其他地、市也采取了这种行
之有效的形式,取得良好效果。
1980年,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计划、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组成了省
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在省委的领导下工作,是负责全省干部培
训工作的权威性机构,代表省委研究、处理、决定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全
省干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直工交、财贸战线由主管副省长牵头,成立了干部教育领导
小组。全省16个地市和68个县也都相继成立了以主管书记为组长,吸收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
领导小组。6月,按照省委的要求,全省各地采取各种措施,本着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的精神
,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学习文化基础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学习专业知识,学习经济管理。对
于有些文化水平较高,缺少实际工作经验的,放到生产第一线或基层锻炼。另外,省委组织
部和省人事局每年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毕业生,放到基层锻炼,待条
件成熟时再提到领导岗位上来。
1981年春,黑龙江省制定了全省干部培训五年规划。后于1982年10月,根据省委领导的
指示,省委组织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五年规划修订为十年规划。针对全省各级各类干
部中比较系统地学过马列主义理论的占16%;系统学过专业知识的不足一半;大专文化程度的
只占12.7%,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占38%,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49.3%的局面,在
十年规划中提出,到1990年干部培训工作总的目标是:所有干部基本上能够掌握马列主义基
础理论,大专水平的干部占总数的42%,高中文化水平的占25%,中专文化水平的占33%。到1
985年前,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干部要限期达到初中水平。省直机关要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
机关干部中基本普及中等教育,力争使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由现在的27%增加到45%。根据全
省干部培训十年规划的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都自上而下,层层制定了规划。并采取各种有
效措施,以保证规划的实现。
从1981年开始,黑龙江省相继在14所大专院校和9所中专学校举办了干部专修科和干训班
。各有关大中专院校与省直有关厅局对口办学,从本系统招生,专业对口,防止了学非所用
。
198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干部教育工作作出决定:今后党政机关干部,都要分
期分批参加轮训,一般要做到每3年离职学习半年,成为一种制度。也可以把两三次离职学习
半年的时间集中一次安排。把干部培训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今后使用和提拔干部,必须把
学历、学习成绩同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一样作为重要依据。
按照国家的部署,从1983年起,黑龙江省进入了大规模、正规化培训干部的轨道。按照
十年规划和省委的要求,全省每年都抽调140000多名干部参加离职或其它形式的培训,约占
干部总数的16%。这在黑龙江的历史上也是空前的。黑龙江省在充分发挥学校、干校和大中专
院校骨干作用的同时,采取了社会化办学的方式。一是开展联合办学。团省委、省妇联同哈
尔滨师范大学联合举办了团干部和妇女干部专修科;黑龙江大学与松花江地委举办了政工干
部班;齐齐哈尔商业学校与海伦县商业科举办了商业干部中专班;省委党校与黑河地委党校
联合举办干部大专班;省直许多系统的干校同本系统地、县级干校联合办学;嫩江行署卫生
局利用各县在不同医疗单科上的优势,分别在各县办不同的专业班,集中全区医疗战线的名
手,聘请省内有名望的专家授课;省财政厅在全省划分7个协作区,选拔条件较好的学校负责
本协作区的教学任务。二是开办开放性学校。全省许多干部参加了广播电视大学电化教学学
习。1983年参加经济类和中文类等各种脱产和业余班学习的干部学员达35000余人。收听中央
农业广播学校中专课程的县社干部达2172人。此外,省内一些大专院校和干部院校举办了函
授教育,使那些工作离不开,脱产有困难的干部受到了培训教育。仅哈尔滨师范大学函授部
,几年来招收语言文学、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函授大学学员达7000多人。至1983年
底,全省参加各种函授学习的干部达59000余人。再就是组织干部进行业余文化学习。各地、
各部门,有的举办文化干校、文化补习班,有的与工农教育部门联合办学,同职工“双补”
(补初中文化、初等技术)一道进行。1983年全省有10000余名干部参加了业余大学、职工学
校和文化补习班等形式的学习。有30000人参加了党政干部基础科的辅导学习。省直和哈尔滨
市在省、市图书馆、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场所进行了辅导讲座;省电大从北京录制了哲学
、政治经济学两科的录音磁带和辅导讲稿;省新华书店从全国9个出版社订购了教材;省高考
指导委员会委托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编写了辅导材料,并组织力量进行
辅导。在1983年11月底,全省举行了第一次党政干部的基础科自学考试。在参加考试的1061
6人中,四科合格者有1591人,占参加考试人数的14.9%。此外,仅省直机关就抽出1500人参
加党校、干校及专业培训中心的培训。全省在干部培训工作中,始终把提高干部培训质量放
在第一位。主要把住了四关:一是把住办学关。对要求办大、中专班的干部院校,在校舍、
师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不具备起码条件的不批准。同时,严格
审查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学时安排,要求达到相应学校的水平。省政府责成省高教局对
各学校进行严格审查,然后由省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有关部门备案。二是把住招生关。各办学
单位按照省委的部署,统一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录取。三是把住教学关。凡不
具备高中文化水平的干部,不准报考大专班,已录取的要由学校办预科补习文化基础知识。
四是把住毕业关。凡属统一招生,按正规化培训的干部,学习结业前都进行考核,在考核的
基础上提出使用建议。
从1979年至1983年期间,黑龙江省轮训的各级各类干部占全省干部总数的81.1%。仅19
83年培训的干部就占干部总数的25.6%。广大干部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显著提高
,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1984年1月,黑龙江省为使干部培训工作更加深入的开展,确立以“巩固提高,重点发展
”为指导思想。在省委召开的全省干部培训工作座谈会上,传达了全国干部培训工作座谈会
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学习了外地的经验。在讨论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检查了全
省培训工作的情况,听取了省高考指导委员会、哈尔滨市干部电视进修学院、省广播电视大
学、省经济委员会、省农牧渔业厅等部门关于当年培训干部工作的安排,研究部署了全省的
干部培训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确立的原则,明确了省里有关部门在干部培训工作中的分工
: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干部培训工作的综合指导、制定规划、承办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
工作和学校建设;省委宣传部负责干部的理论教育和教学内容的研究、指导,组织编写政治
理论教材;省人事监察局负责干部院校的管理、规划工作和党校、干校编制、教师配备工作
;省计划委员会负责安排党校、干校的基建投资;省财政厅负责解决干部培训的经费问题;
省高教局负责大中专院校干部专修科和干训班、电视大学、干部院校的大专班、中专班审批
、管理、干部教育、科研工作,以及自学考试的组织指导工作;省工农教育办公室负责干部
的文化补习工作。
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了黑龙江省工业交通管理干部学院、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省林业干部管理学院、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省宣传文教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哈尔滨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这些院校归属省有关部委厅局领导,按副局或局级单位管理。其主要任务是培训本系统科
级以上的管理干部和后备干部,学制均为2年。
8月,黑龙江省培训干部的各种大专班招生12481人,中专班招生15969人,是1983年的4
.4倍。参加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第二期学习的干部11066人,比1983年增加4倍。参加全省自学
考试的干部比1983年增加3倍。还有80名干部送到中央党校或省外高等院校学习。据对绥化、
嫩江、牡丹江等8个地、市的统计,参加各种形式学习的干部占这些地、市干部总数的25.4
%。全省各地在办学过程中,都注意把“三关”(入学关、教学关、毕业关)、搞“四定”(
定培养目标、定培训途径、定培训时间、定学习内容)。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计划委
员会、人事监察局、高等教育局在联合对省直10所干部院校进行调查后指出:在干部培训工
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培训阵地不足,布局不合理;有些班
次培训质量不够高,措施不得力;干部培训的专业设置不够合理,中文、政治专业多,管理
专业少;有些学员学用不一致,专业不对口;多头管理,没有形成独立体系。再就是随着干
部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给干部培训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干部培训工作面临改
革的新形势。
1985年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监察局、财政厅、高等教育局联合印发了黑
龙江省《干部培训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中对全省干部培训工作作出暂行规
定:(1)坚持定向培训干部。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每个干部
都要确定发展方向。干部从事哪种工作,就学习哪种专业。如果干部所报院校专业与本职业
务不对口,没经组织批准,本人坚持报考,其学费、书费均自负,不能享受规定范围内的有
关生活福利待遇。干部参加各种形式业余学习,其占用的工作时间,三年累计不得超过半年
。(2)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举办各种大专、中专和文化补习班,都要根据文化基础,分层
次进行招生。凡报考大专班的干部,必须具备中专或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自学达到某种文化
程度的,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统一考试或确认后,方能报考高一级的学校。(3)坚持统
一考试招生制度。各类学校招生,凡属需承认学历的,均要经过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
的,方能入学。(4)坚持培训与使用结合的原则。各级党委对经过培训回到工作岗位的学员
,要合理使用,根据他们的学习成绩、表现、能力和特长,妥善地安排其工作,特别要注意
按专长,安排到专业对口的岗位工作。到1990年,45岁以下的干部达不到中专(高中)文化
程度的,不能提拔到科级以上领导岗位,并要逐步调出县级以上机关。(5)凡经组织批准离
职或在职学习的干部,其学费由原单位报销。必读教科书费,采取按学校开课门数,定额包
干办法。但学科结业成绩不及格者不发包干费。(6)干部离职学习期间,分配住房、秋菜、
烧柴、子女入托、困难补助等待遇均同本单位在职干部一样对待。
黑龙江省行政管理干部学院为了加强全省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行政管理干部的水
平,坚持边建院、边开班。1985年办了两个班,一个是专员、市长、县长短期进修班,系统
地学习了《行政管理学》,同时请省领导做专题报告。另一个是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制
两年,开设了29门课程。此外,在全省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成立后,1985年举办了各种类
型的“短平快”培训班,培训急需的幼师、建筑施工技术员、政工人员等专业人才254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