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在国家制定的工资标准中列举了新闻、编辑人员的职务名称。即:正副社长、
正副总编辑、编辑、记者、编审、助理编辑、助理记者、见习编辑、见习记者。黑龙江省新
闻编辑人员晋升职务时采用了以上的名称。当时国家和黑龙江省没有制定各级职务晋升条例
,各级职务的确定均由各单位、各部门的党委或领导根据新闻编辑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
平任命。
1954年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事厅转发了中央人事部制发的《翻译工作人员条例(
草案)》,翻译人员的职务名称定为:一等翻译、二等翻译、三等翻译、四等翻译、五等翻
译。黑龙江省翻译人员一直采用了这些名称。《翻译工作人员条例(草案)》中还规定了各
级翻译人员的晋升条件。一等翻译:精通一种以上外国语言、文字,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并
兼备下列条件之一:(1)能将外国语言与中国语言迅速地对译。(2)能将中国文字译为外
国文字。(3)能将外国文字译为中国文字。以上译文或译语正确、流畅、美丽。二等翻译:
精通一种外国语言、文字,有足够的业务知识,并兼备下列条件之一:(1)能将外国语言与
中国语言迅速地对译。(2)能将中国文字译为外国文字。(3)能将外国文字译为中国文字
。以上译文或译语正确、流畅。三等翻译:通晓一种外国语言或文字,具有必要的业务知识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将外国语言与中国语言对译。(2)能将中国文字译为外国文
字。(3)能将外国文字译为中国文字。以上译文或译语正确、通顺。四等翻译:通晓一种外
国的语言或文字,有一般的业务知识,能将外国语言与中国语言对译;能将一般的中国文字
译为外国文字;能将外国文字译为中国文字,译文或译语均能正确。五等翻译:对一种外国
的文字或语言有初步基础,能将外国一般的语言与中国语言对译;能将外国文字译为中国文
字,译文或译语一般正确。同时还规定:(1)评定翻译工作人员等级时,应适当地照顾从事
翻译工作的年限,以奖励其专业,并结合其平时的政治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等进行评
定。(2)二等以上翻译人员能完全独立工作,三等翻译人员大体上可独立工作,四、五等翻
译人员一般不能独立工作。(3)中文译外文和外文译中文具有同等程度者,在待遇上前者应
提高一级。(4)翻译人员对某一种专门知识有效高修养者,在评级时应适当提高。(5)从
事国内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人员,可参照此条例的精神评定等级。(6)具备一
等条件中二条以上者则可评为特等,其待遇可超过标准。(7)二、三等翻译既能口译又能笔
译,或既能外文译中文,又能中文译外文者,评级时应适当提高,以鼓励其全面发展。
其它各系列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是在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和国家颁发了《工程技术干部
技术职称暂行规定》以后逐步开展的。1981年8月,黑龙江省转发了国务院颁发的各类专业技
术职称评定的文件:国发[1980]280号国务院批转《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0]281号国务院批转《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3
00号国务院批转《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314号国务院批转《经
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21号国务院批转《图书、档案、资料
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155号国务院批转《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
暂行规定》的通知。这些通知下达后,全省陆续开展了编辑、外语翻译、新闻记者、经济、
图书档案资料、体育教练等社会科学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编辑、新闻记者职称评定由省委
宣传部负责;外语翻译职称评定由省科委负责;图书业务职称评定由省文管会负责;档案资
料职称评定由省档案局负责;经济职称评定,财贸经济由省财贸办负责,计划、物资、物价
、劳动经济由省计委负责,建筑经济由省建委负责,工业、交通经济由省经济委员会负责,
农业经济由省农业办公室负责,农垦经济由省农场总局负责,林业经济由省林业总局负责;
体育教练职称评定由省体委负责。
各系列技术职称评定,贯彻执行了国家颁布的职称评定有关文件。经过职称评定试点工
作后,又结合全省的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
则》、《关于贯彻执行〈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图书、档案资料专
业干部业务职称实施细则》、《文物、博物馆工作科学研究人员定职升职暂行办法的实施细
则》等一系列有关职称评定的文件。各系列实施细则均规定设置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
各系列评定晋升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时,各主管部门结合各自的专业特点,对评
定、晋升各级职称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技术能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学历
要求、毕业年限、外语要求等,基本上参照了《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确定的条
件。
在以上各系列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条件中,对于外语的要求,鉴于黑龙江省历史原因
和全省的实际情况,在掌握上适当作了放宽。除与国外各方面交往较多的单位以外,这次可
暂不列为必备条件,但以后再晋升职称时,要补上外语的要求。
1982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各专业主管部门先后成立了职称评定委员会,各系
列评定委员会一般由7至15人组成。分为高、中、初三级,省直主管部门的高级评定委员会,
其中要有若干知名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参加评定高级技术职称;全省各地、市,省直各
厅、局成立了中级评定委员会;各县及相当于县团级的单位成立了初级评定委员会。各级评
定委员会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按专业技术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主管机关批准并授权
评定技术职称。对于一些科技人员较少,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如:文物、博物馆专业人员
队伍不大,符合参加评定职称的人数不多,而且大部分又都集中在省直各单位,各地、市、
县人数较少,成立评审组织有困难,各地、市、县不成立评定组织,技术职称统一由省评定
。
黑龙江省对确定以上各系列专业人员职称的程序,作了如下规定:(1)个人申请。由申
请人填写《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呈报表》,提交业务工作报告或学术论著。(2)群众评议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评定对象的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进行评议,
提出推荐意见。(3)组织推荐。单位领导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结合考核掌握的情况,实事
求是的对申请者做出全面地考核结论,向评委会提出授予业务职称的建议,并提交全面考核
材料,供评委会评定。(4)评审组织做出评定结论。评委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群众评
论的意见、所在单位的建议和全面考核材料及测验结果进行评审,写出评定结论,提出授予
职称的具体意见,由主任委员签字,报送主管机关批准授予职称。为保证评定质量,评定工
作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至少必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才能开会讨论通过考核评
定技术、业务职称的工作,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有全体委员的过半数同意才算有效。
黑龙江省对评定授予职称的权限做了如下规定:助理编辑、助理翻译、助理经济师等以
下初级职称,由县(市)政府及相当于县一级主管机关授予;编辑、翻译、经济师等中级职
称,由地、市级或相当于地、市级的主管机关授予;编审、副编审、译审、副译审、高级经
济师等正、副高级职称由省人民政府授予,并报国家劳动人事部备案。
1983年8月,黑龙江省文物、博物、档案、编辑、记者、体育教练等系列队伍总人数610
1人,已经评定职称人数1689人,占队伍总数的27.7%。其中文物、博物队伍总人数245人,
已评定职称数83人,占队伍的33.9%;档案队伍总数3971人,已评定职称数692人,占队伍1
7.4%;编辑、记者队伍总数1087人,已评职称人数522人,占队伍48%;体育教练员队伍总人
数798人,已评定职称数392人,占队伍49.1%。图书、经济(除农业经济外)、外语翻译、
播音员、工艺美术五个系列,通过试点,已正式授予职称的有53人,其中图书26人,播音员
9人,经济师18人。同年9月,全国职称评定工作暂停后,全省对各系列职称评定工作进行认
真的检查、总结和全面整顿。
全省自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以来,对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稳定和建设专业技术队伍,提
高专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发掘和合理使用人才,加强对专业队伍的管理,加强国内外的学术
交往、人才交流和改革人事制度等方面,都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反映,
通过评定职称,普遍感到有干头、有学头、有奔头,出现了人人注意积累资料,探索新领域
新问题的势头。嫩江地区的70多名档案干部,仅1983年就写出了37篇文章,而且质量较高。
据合江地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级刊物和会议上,共发表学术论文1000多篇。其中发表
在国家、省级刊物和会议上交流的就有473篇。共获得科技成果奖530项。其中省级奖33项,
省业务主管部门奖20项,地区奖42项。全省自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后,广泛调动了科技人员的
积极性,使他们为振兴黑龙江做出了贡献。
但是,由于职称评定恢复不久,职称系列、评定标准和办法尚不很完善,再加上缺乏评
定管理方面的经验等多方面的原因,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除了思想认识方面
的问题外,主要是考核的条件不具体,方法不够科学。各系列职称的评定方法,没有从不同
行业队伍的现实状况出发,搞了各种对应的规定,把学识水平放在了一个等级线上。这样,
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出现了不得不统一降低某些专业学识水平的标准。在图书、档案、编辑、
记者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取得中级职称的,只能要求他们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3—5门学科理论
知识,再高了,就会出现骨干力量与少数有规定学历人之间的矛盾。工艺美术、播音员、文
艺队伍等,在职称评定中与学历基础联系起来很难。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主要是靠传统的
技艺、个人专长和技能,包括中专毕业生在内,全省只有十几个人。因此,在评定过程中对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出现了偏宽偏严的问题,而多数是趋于偏宽,降低
了标准,出现了同级职称之间在学识水平上的不平衡,使一些有学历基础的职称系列也向低
处比,甚至有的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后来也没有进修,也评定了职称。
截止1985年底,全省社会科学方面的职称情况如下:编辑、记者、播音员总数3092人。
其中正、副编审、特、高级记者3人,编辑、记者、一级播音员510人,助理编辑、助理记者
、二级播音员224人,三级播音员19人,未评定职称的2336人。外语翻译人员总数428人。其
中正、副译审6人,翻译48人,助理翻译54人,未评定职称的320人。体育教练人员总数744人
。其中高级教练员17人,一级教练员156人,二、三级教练员121人,未评定职称的450人。经
济人员总数3281人。其中高级经济师2人,经济师483人,助理经济师820人,经济员1976人。
图书、档案资料人员总数1291人。其中正、副研究馆员1人,馆员144人,助理馆员292人,管
理员854人。工艺美术人员总数244人。其中工艺美术师58人,助理工艺美术师47人,工艺美
术员1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