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福 利
黑龙江地区解放后,全国处于战争环境,生活比较艰苦,没有条件制定和实施各种福利
制度,广大干部一律实行供给制。干部福利方面只有医药费和保健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后,黑龙江省除了贯彻国家规定的福利制度外,结合全省的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种福利
制度,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这些福利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党和政府除了建立各种优厚的福利制度外,为了保障
职工生活逐步得到提高,国家投入巨大财力办集体福利事业和支付生活补贴。如办职工食堂
、托儿所、幼儿园、理发室、浴池,建立阅览室、图书馆、俱乐部、球场、游泳池等公共场
所;同时职工一律享受煤、粮、油、房租、副食品价格、取暖费等多项补贴。据1963年统计
,黑龙江省仅粮价补贴一项全年共支出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