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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1960年精简机构与抽调干部下乡

  1958年8月到1960年6月,随着“大跃进”形势的发展,各级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又有 很大增加。到1960年6月末,全省国家机关和附属单位的编制总数已由1958年7月的72065人增 加到131619人,增加82%。其中省级增加5286人,增加110%左右,市级增加120%左右,县级增 加60%左右。增加编制更多的是城市公社和机关附属单位。原来城市公社编制为4000余人,到 1960年6月,增加到16000多人,增加300%。省级机关附属单位1958年仅有4563人,到1960年 6月则增加到10159人,增加122.7%。这期间,各级国家机关机构也有很大变化,各级机构均 有增加。
    1960年9月14日,中央批转的习仲勋《关于中央各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和精简意见和报告》 指出:随着国家建设事业飞跃发展,相应地增加一些机构是必要的,但是很多部门不从实际 出发,不精打细算,而贪大喜多,把机构设得过多、过大、过早,结果造成机构臃肿,人员 庞杂,政出多门,互相牵制,滋长了官僚主义作风。因此要求所有的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并 以事业单位为重点,大刀阔斧地进行精简。
    按照中央指示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60年9月20日成立省委整编领导小组,并召开第 一次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精简机构,抽调干部,动员百万人下乡上山,加强农业, 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工业生产,保粮保钢。9月28日,省委整编领导小组召开第二 次会议,省委书记李范五强调,这次整编要行政、事业、企业一起进行,通盘考虑,堵塞漏 洞,防止把事、企业部门作为行政部门的“防空洞”;上层机构必须大力裁减,特别是厅下 的机构,属于叠床架屋、重复劳动的机构,一定要砍掉;县里着重减人;要求全省整编于10 月底结束。10月21日,李范五主持召开第三次精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精简从九个 方面着手:精简行政、事业、企业、服务行业多余人员;整顿学校,控制学校的发展和招生 ,全省高小、中学的50万毕业生,可控制在10万人继续升学,40万人充实农业生产;整顿提 高小土群、小洋群,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对凡有原料来源、为工厂服务的可以保留,否则予 以撤销,机关办的工厂,除为本机关服务的以外,都要交给地方工业部门,做到该减的要减 ,该合的要合,该发展的要发展;整顿国营农牧场和机关、企业办的副食品生产基地,所需 劳动力,除少数骨干外,主要靠职工义务劳动;清理城市浮闲人口,把城市里有些人动员到 农村参加农业生产;迁厂、迁校,把一些能迁到别的地区或市郊各县的工厂、学校迁下去; 在生产建设计划安排上,要注意节约劳动力;狠抓技术革命和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技术改造, 通过整顿提高和技术革命,节约劳动力;安排好职工生活,充分发挥职工的劳动潜力。会议 强调,要随着精简,随着关后门,实行定额定员,按定员发给粮食、布票,按定额人员发给 工资。
    到1960年10月31日,全省下放干部22723人,其中哈尔滨市6124人,齐齐哈尔市5016人, 牡丹江地区4192人,合江地区4203人,松花江地区1262人,黑河地区1193人,省直机关733人 。这些干部中,县部、局、院长以上1280人,其中县以上干部39人;县科、股长1503人,公 社书记、主任152人,一般干部19788人。这些干部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共计21380人。其中 任公社书记、主任的483人,任管理区书记、主任的2039人,任生产队长的3204人,任会计的 382人,做一般干部的12062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3210人。另外,有493人下放到钢铁战线 ,有850人从事其他工业生产。此外,各地区还短期下放了一批干部去农村支援农业生产。同 时,全省已动员354247名城镇人口下乡,占全省计划数的64%。
    1960年11月26日,省人委确定从省直属机关6196人中精简1434人,精简23.14%;事、企 业单位从37692人中精简8377人,占22.2%。并规定今后所有单位均要以此编制数为准进行人 员调配使用。
    到1960年11月底统计,全省下放干部数由10月底的22723人增加到45000余人。
    到1960年年底,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的编制已由1958年8月底的108029人减为90124人,精 简了17905人,占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编制数的16.5%。其中省级机关平均减21%,专级减17%, 市级减11.3%,县级减19%。人民公社的编制也做了相应调整,全省公社级的行政编制由160 56人增加到17238人,增加7.4%。经过精简整编,各级国家机关以及事业、企业行政管理机 构的机构编制都做了合理的调整,层次过多,编制过大,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有了较 大改善。
    大批干部下放,对于加强基层领导,加强农业生产,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同群众的联 系,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下放干部工作中,有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下放的干部质量 不高,把一些不胜任基层领导的干部也凑数放了下去;思想工作做得不透,把一些思想不通 、觉悟不高的也下放了;由于审查不严,下放的干部有的身体多病,有的有严重问题,等等 。这部分人大约占下放干部总数的10——20%。为此,省委精简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采 取各种措施,做好精简下放的巩固工作,普遍搞好政策补课、思想教育补课。对思想不通的 ,经过教育,通了就放下去,不通不放;对身体多病的迅速调回原单位安置;对有严重问题 的,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处理;对所有缺额要按数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