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松江省编制委员会
1950年至1954年4月,松江省编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共7人组成,其
办事机构设在省人事厅(编制待查)。1954年4月,松江省人事厅成立编制科,编制6人。
二、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
1950年5月4日,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成立后,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8人组成。同时由
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民政厅、公安厅、计划委员会、办公厅等单位各抽出科级干部1人,组成
综合研究组。
1951年4月1日至1952年11月17日,省编制委员会办事机构由省人事厅工薪定员科具体负
责,共有编制5人;1952年11月18日至1953年8月1日,其工作由省人事厅工资福利科负责,共
有编制7人。1953年8月2日到1954年8月1日,省人事厅成立编制科,设专职人员5人。
三、合省后的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
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后,1954年11月5日,省人事厅编制科专职人员由
5人增至7人。到1955年2月,专职人员增加到10人。
1956年7月,编制科分设为编制一科和编制二科,编制一科定编8人,编制二科定编5人,
共计13人。
1957年3月5日,经省人委批准,撤销编制一科、二科,成立编制处,定编15人。1958年
全省整编和下放干部时,编制处编制由15人减至8人,到1959年,减至6人。1960年10月增至
7人。
1961年1月,撤销编制处,省编制委员会下设4个处:综合处定编5人,财贸处定编5人,
工业交通处定编6人,政法农林文教处定编5人,共计21人,是省编制委员会办事机构人员较
多的时期。同年10月,撤销上述4个处,恢复编制处,编制14人。到1967年1月,编制未有变
动。
1973年9月25日,省委、省革委决定恢复省编制委员会后,编制处定编8人,到1984年11
月,增至11人。
1985年6月27日,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设行政管理研究室,编制5人,至此,省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共有14人。
各地、市、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后,地、市级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专职工作人
员3——5人,县级一般设12人。到1985年末,全省共有专职编制工作人员230人。
黑龙江省历届编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人任职情况如下
列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