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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黑龙江省志·人事编制志》由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编纂 。
    根据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部署,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分别于1987年3月、1988年 4月,抽调部分中青年干部和聘请部分离休干部,开始了《人事编制志》的编纂工作。全体修 志人员边学习、钻研修志知识,边搜集、整理资料。在史料难查、任务繁重、起步时间较晚 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搜集了约8000多万字史料,历时6年,完成了本志的编纂任务。
    本志是在统一篇目、统一体例、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分工编纂的。其中,《人事编》旧官 吏制度沿革一章,分别由房吉亮、张俊然编写;概述、工资、福利、离退休、退职章由房吉 亮编写;考核、任免、培训教育章由张俊然编写;职称章由郑庆玉编写;管理机构章由冯松 姿、李茂生编写;吸收录用章由房吉亮、赵军编写;调配章由张俊然、房吉亮编写;奖惩章 由张俊然、马义编写。《编制编》统由韩永庆编写。程俊甫、郑德清、房吉亮进行总纂。19 90年6月完成《人事编制志》讨论稿。由领导、专家、编写人员联审、修改后,于1991年5月 完成送审稿。经省志编纂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再次修改后,于1992年4月终审定稿。由省地方志 编委会同意,省社会科学院魏国忠同志纂写了“清朝以前的官吏制度”一节,对志稿做以补 充。
    《黑龙江省志·人事编制志》的编纂工作,自始至终受到省人事厅、省编委办领导的重 视和支持。从篇目的确立到几次志稿的评审,领导们无论工作多忙,都亲自到会并参与研究 ,提出修改意见。各处、室也积极提供资料,并对志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黑龙江省志·人事编制志》的编纂,也始终得到省地方志编委会、省地方志办公室领 导同志的重视与指导。在终审定稿中,省志办副主任姜照远同志对志稿的语言文字给予了修 改与校正。还得到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劳动局等单位史志办同志对志稿的评议与 指正。李国仕同志为本志的编写也给予很大帮助。在此一并致以谢意。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经验不足,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199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