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自友 马伏龙 石方山
韩自友、马伏龙、石方山,是清朝乾隆末年至嘉庆初年发配到黑龙江墨尔根,给当地旗
丁为奴的遣犯。后来他们为反抗改发外地而组织了一场暴动。
清朝至嘉庆年间,社会矛盾全面爆发,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虽然震撼了清廷统治,但都
归于失败,从而产生了大批被诬以“邪教(白莲教等)”、“会匪(天地会等)”、“洋盗
(海上抗清渔民)”等罪名的流放者。他们主要是发遣到黑龙江与吉林,给兵丁为奴。至嘉
庆十七年(1812年),到黑龙江为奴的遣犯,已达6100名,吉林也不在少数。鉴于两地遣犯
过多,不易管束,“甚或渐染风俗”,清廷于嘉庆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1813年1月3日)下
令,决定将在彼年久者,分别改迁烟瘴极边地区,到配未久者改迁新疆。当时改发时对遣犯
要项锁铁链,加上百般折磨,万里长征,往往途中致死者甚多。在墨尔根为奴的遣犯,当时
彼此互相传言,改遣新疆,既要被折磨死,不如纠约众人,举行暴动。回族韩自友、马伏龙
和汉族石方山挺身而出,领导了这场斗争。他们一方面秘密结交“穷伴”,联络墨尔根、布
特哈等地的遣犯,集聚力量;另一方面又向商铺索取钱财,筹置器械,等待时机,发起暴动
。
韩自友等获悉墨尔根副都统将把他们改发新疆的确讯后,决定在次年(11年)正月十五
日举事。他们准备以迁奴刘三的剃头铺为集合地点,以三声爆竹为号,头裹白纸为记,入夜
起事。就在发动起义的前一天,队伍内叛徒李必连、刘义章自首告密。墨尔根副都统明德于
次日晨出动兵马,前往镇压。正在集合的起义群众,见清兵前来,纷纷举起刀矛,挥舞流星
,冲向清兵。双方相持竟日。终因事出仓猝,再加上寡不敌众而遭到失败。参加暴动的遣犯
被清兵捕获31名,全部被害,余众连夜脱身。数日后,韩自友、马伏龙和石方山等,在转赴
齐齐哈尔途中被捕,最后壮烈牺牲。
这次斗争虽然失败,但却迫使清廷作出点滴让步。嘉庆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1813年4月
23日),清廷将十七年十二月改迁诏令,作了修订,规定:“所有此次刑部酌拟改发新疆为
奴之犯,其现在配所者,应令仍留吉林、黑龙江,无庸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