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舟
马六舟,字纶三。回族,1862年6月生。四川成都人。清贡生。
马六舟年少时,父母早故,与弟叙午刻苦求学,皆著文名。叙午乡试中举,任学部郎中
。
马六舟最初从军广西,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来到黑龙江,投程德全幕下,因有才干
而为程所器重,被补用同知。黑龙江左岸多产黄金,都鲁河、观音山两处金厂已被俄人窃据
,不久沙俄在日俄战争失败,力量有所削弱。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将军程德
全先派马六舟与五品军功来庆先收回原黑龙江自办的都鲁河金厂。次年,又派马六舟以付款
方式收回观音山金厂。在收回两厂的斗争中,俄人气焰极为嚣张。他据理力争,不惧武力威
胁,柔而不挠,终使两厂归中国所有。松花江、黑龙江两江的航权,不平等的《瑷珲条约》
规定中国与俄国共有,这时也被俄国所垄断,马六舟奉命争回航权,始得如条约规定行船。
清朝末年,齐齐哈尔有500多户回民,大都不读书。马六舟乃于1907年在齐齐哈尔清真寺北礼
仪胡同创办黑龙江省私立清真两级小学校,自任校长。他又建移民开垦之策,上级即以白杨
木河夹荒事宜相委托。
马六舟工作成绩颇突出,故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农历四月署任木兰县知县,兼
署东兴镇协领。就任时,木兰设治不过3年。他来后即疏浚木兰河,又修道路,编保甲,置林
场,一年后县内人口由百数十户发展到占籍数万人。1909年(清宣统元年),奏补木兰县知
事。1910年卸任。1912(民国元年),奉命督节三路民团,为之筹粮饷,添练民兵马步队,
以安谧地方。1913年8月,又署木兰县知事,在木兰县各项建置,仍如以往,常常就地取材,
因时致力,从未向百姓派一项捐,也未向上级请一项款。1915年8月,调任巴彦县知事,其治
巴彦一如木兰。1916年,黑龙江省考核各县成绩,以“明干有为,强毅不挠”的评价,请马
六舟简任文职,交政事堂存记。不久,又获嘉禾、单鹤勋章嘉奖。是年8月,马六舟因病请卸
任赴省。
马六舟出身贫寒,体恤民间疾苦,故在任内锐意兴利除害。黑龙江地区盗匪甚多,为患
甚剧,为清除匪患,不遗余力,因此也被某些人所衔恨。1917年夏历丁巳,马六舟公出去巴
彦县,事为仇家所知,乃竟密报土匪于途中将其劫持,带到吉林境内老山头。土匪对马六舟
有所胁求,遭到怒斥。后被投到江中遇害。马六舟失踪后,当时人们寻访不着,其子汝郲多
方探询,到1925年方知他是被惯匪名“君子”的所害。是年秋,友人为之卜地京师阜城门外
三里河,为衣冠之冢,著名书法家张朝塘为之撰写墓志铭,以志纪念。
马六舟遇害时为5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