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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松年

  沈松年,字茂林。1884年生,祖籍湖南凤凰。其父是清末官吏。年幼丧母,少时由继母 教授读书。聪敏好学,17岁时就写得一手好诗文,并工于书法。父亲期待儿子学成后步入仕 途,振兴家业。而沈松年却拒官不做,甘愿独自外出谋生。
    沈松年18岁时离开家乡凤凰县,来到边远荒僻的黑龙江漠河,用父亲给的钱开办一座金 矿,经营得当,颇有盈余。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汤原县开始放荒。在汤原的一位同 乡邀他来汤原一同放荒,他一向重情谊,轻钱财,于是离开漠河来到汤原。
    到汤原后,协助同乡放荒,成果显著,被县府聘为测地委员。1914年,当地农民、猎户 曹凤阳在石头河西岸一带发现煤苗,遂持归,交给沈松年。经实地察看,煤质颇佳。沈松年 一向热爱矿业,遂与地方士绅孙丙午等人商议,决定集资开发,招股兴办。1917年,呈请领 照,同年兴办。沈松年被股东们推为经理。
    1918年6月,经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同年11月1日正式进行生产,名为黑龙江省汤原县 商办兴华煤矿公司。公司设在鹤立岗(今鹤岗),沈松年为经理,由工头李相亭组织50余名 工人实行土法开采。5组合班作业,每组平均出煤10箱,每箱千斤,日出煤5万斤。煤矿规模 虽小,但有盈余。公司所用工人,大多是“闯关东”的劳苦农民。后因公司内部发生矛盾, 当时有人进言,劝沈松年将煤矿卖给日本人,去大连另谋职业。沈松年认为这是卖国行为, 执意不肯。后来矛盾加剧,甚至提起诉讼,不得已于1920年,将兴华煤矿公司改为官商合办 的鹤岗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沈松年是原股东,官商合办后被排挤,失去了苦心经营数年的矿 业,气愤至极,索性牺牲本金离开矿山。办矿失败,积郁成疾,1939年于鹤岗镇(鹤立岗) 病逝。时年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