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祝三等六烈士
李祝三,1909年生,哈尔滨人。参加革命前是铁路工人,抗日战争爆发时参加八路军,
长期在太行山地区从事抗日斗争。
刘德明,原名马德华,1921年生,河南省陕县人。1938年参加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地
下工作。1939年秋任中共张汴区委书记。1940年10月,调到洛阳市八路军办事处工作。不久
,进豫皖苏边区抗大第四分校学习,后到豫皖苏边区(后称淮北区)工作。1944年任泗南县
委委员、公安局长。
韩清华,1911年生,河南人。抗日战争期间,在淮北解放区参加革命,曾任县委组织部
长。
岳之平,原名岳培桢,字翰周,1913年生,山西省榆社县人。1937年5月1日加入中国共
产党。1937年至1938年,先后任榆社县云籍区抗日游击大队指导员、区委书记兼武装股长、
榆社县八路军工作团秘书等职。转入地方后,曾任安徽省宿县区长、副县长、县长兼抗日游
击队长。
邓国志,原名邓秉昆,1916年生,河北省博野县人。1937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
产党。抗日战争开始,在靠近敌占区的本村开展地下工作。1941年皖南事变后,按上级指示
参加调干部队去华中地区开辟根据地。1942年调江苏省灌云县区委工作。1945年初,任宿迁
县贸易局副局长。
王耀先,1911年生,河北省平山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在本村从事党的地
下工作。1942年调江苏省做地方工作。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投降后,李祝三、刘德明、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和王耀
先,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奉调来东北。他们于同年11月下旬陆续到达中共北满分局驻地哈
尔滨市。李祝三被中共北满分局任命为中共哈西地委(驻肇东县昌五街)组织部长。刘德明
与另外4人被中共哈西地委派往郭尔罗斯后旗(今肇源县)接管政权,成立了旗工委,刘德明
任旗工委书记。
1945年12月初,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及孙新华,又由李祝三率领,到肇州
县,接管了县政权,成立了中共县委和县政府。韩清华任县工委书记,岳之平任县政府副县
长,邓国志任县工委组织部长,孙新华任县工委民运部长,王耀先任县工委民运部副部长。
根据中共北满分局委员李兆麟的意见,为稳定肇州秩序,伪县长蓬世隆被留任县长。
当时,肇州政局动荡不安,反动势力十分嚣张。国民党反动派、敌伪残余、土匪汉奸互
相勾结,妄图夺取人民政权。受国民党黑龙江省党部委派的宋广弼、高星、孙志超,勾结敌
伪残余徐庆昌等,成立了肇州县国民党部,并组建了“松花江青年护党团”、“复兴工作委
员会”等国民党外围组织,大量印发反动传单,大肆造谣诬蔑共产党、八路军。同时,国民
党还对一些敌伪武装和土匪收编加委,组建“挺进军”、“先遣队”。这些反动势力,打起
了“是兵无饷,是匪不抢,先打八路,等候老蒋”的大旗,横行霸道,无恶不作,并不时骚
扰肇州县城。
面对这种严峻局面,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及孙新华,深入群众,组织群众
,亲自召开各种群众会,进行艰苦细致的发动群众工作。同时有计划地找工人、市民、知识
分子和青年谈话,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情况,且经常不顾个人安危,走街串巷,访贫问
苦,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
12月28日,按照国民政府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国民党接收大员带队进
驻哈尔滨。肇州的各种反动势力乘机而动,蓬世隆与国民党暗地勾结,被国民党委任为“先
遣军”司令。蓬世隆还与徐庆昌等多次密谋夺权。县工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还通过
会议和其它活动,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阴谋,教育群众团结起来,协助政府,维持治安,保
卫自己政权。县工委会议还决定,将县保安队改为县公安队,进行整顿,由县公安局主管,
并以县长不宜兼职过多为由,撤销了蓬世隆兼保安队司令职务,由韩清华兼任县公安队的政
治委员。
1946年春节将近,县人民政府多方筹措节日物资,准备让群众欢欢乐乐过好解放后的第
一个春节。就在组织落实之时,蓬世隆在背地里另搞一套,以慰问关里来的老干部为由,以
县政府的名义向老百姓摊派猪肉、白面等。县工委闻讯后,当面予以驳斥,迫使蓬世隆撤销
了一手炮制的所谓的县政府决定。
蓬世隆的阴谋活动变本加厉。当中共哈西地委得知蓬世隆欲勾结县公安队队长李忠孝,
副队长张忠信等筹划杀害肇州县工委领导干部的消息后,于1946年1月1日召开紧急会议,决
定免去蓬世隆县长职务,并派李祝三再次前往肇州,在当晚县政府的新年团拜会上,宣布地
委的命令:上调蓬世隆,另有任用;李忠孝、张忠信上调地委,另行分配工作;岳之平任县
长。
新年团拜会后,蓬世隆在自己家里召集李忠孝、张忠信等人开会,密谋叛乱。
1月2日,岳之平得知蓬世隆1月1日晚在家密谋叛乱的行径,火速向李祝三、韩清华作汇
报,并当即采取措施,向县公安局长张继贤作出两点指示:第一,命令县公安队,没有韩清
华的命令,不准任意行动;第二,要求张继贤控制县公安队。
1月4日上午8时,岳之平正坐在办公桌前书写工作计划,蓬世隆、李忠孝、张忠信叛变,
张继贤投敌,岳之平被逮捕。与此同时,李祝三、韩清华、邓国志、王耀先在县地政科、县
畜产联合会等处被逮捕,分别关押在肇州监狱第一、第二、第三室。叛乱分子还在丰乐街逮
捕了在那里开展工作的孙新华,押回县后关在肇州监狱第四室。
李祝三等7人在狱中受尽折磨拷打,但毫不怯懦,始终坚持同敌人进行斗争。
1946年1月30日,东北人民自治军七师十九团,在杨国富师长的率领下,从郭尔罗斯后旗
向肇州进发。匪徒闻讯,四处逃窜。李忠孝一伙匪徒在逃往长春途中被击溃;张忠信一伙匪
徒在逃往哈尔滨途中被缴械。蓬世隆令一群匪徒打开监狱,将李祝三、刘德明、韩清华、岳
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分别押上两辆马车,仓皇出逃。当行至邹万灵屯,匪徒们终于下了毒
手。李祝三、刘德明、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均被杀害。慌忙之中,匪徒们忘记
了打开监狱第四室,孙新华幸免于难。
叛乱平息后,肇州人民将李祝三等六烈士的遗体安葬在县城公园里,县政府决定将这座
公园命名为革命烈士陵园。1947年,在陵园内修筑了烈士纪念塔和纪念碑。黑嫩省政府主席
于毅夫为纪念塔题字,中共西满分局四地委书记王建中为纪念塔题写《六烈士永志》,县长
刘明文为纪念碑书写了碑文。
为纪念六位革命先烈,肇州县政府将烈士牺牲地邹万灵屯命名为六烈村,并将附近的村
屯分别定名为祝三村、德明村、清华村、之平村、国志村、耀先村。1989年6月,县委、县人
民政府在六烈村修建了六烈士纪念碑,同时将县城几条街道分别定名为之平街、祝三街、清
华街、德明街、国志街、耀先街,以志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