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良
张子良,原名张启汉。1905年生于陕西省清涧县高杰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少时随父务
农,在小学读书时即半农半读。小学毕业后,蒙学友资助,到陕北榆林单级师范讲习所就学
,未及1年,因参与学潮被迫辍学。1925年在家乡小学任教员、庶务员。1927年,与当地中国
共产党地下组织建立联系,参加共产党的秘密工作,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5年初,国民党军队对陕北红军进行围剿,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处境十分困难。张子良
曾一度脱离革命队伍。1936年初,红军东征抗日,张子良又参加了石永地区游击队,任部队
经济委员。在打击土豪、劣绅的斗争中收缴的大量金银财物,全部由张子良一人收存,从未
出过差错。
1936年4月,张子良调到延安,任中共中央党校管理科长。同年7月重新入党。1939年1月
,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先后任中央办公厅采购处、总务处、供给处、行政处副处长、处长
等职。任职期间,曾与杨作材同志负责修建中共“七大”会址——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及毛泽
东等中央领导人的住所。他廉洁奉公,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
、朱德等中央领导人的一致好评。
1942年3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张子良在1935年一度脱离革命的问题作出结论,认为
他自1936年回到革命队伍以来,工作努力,对错误有了正确的认识,决定保留其党籍。1944
年末,张子良被中央机关群英代表大会评选为特等模范工作者,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毛
泽东亲自签发的奖状。1945年初,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授予他特等模
范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派遣大批干部到东北。1945年10月张子良
离开延安,调到中共冀热辽分局工作,任分局行政处长。1947年9月调任牡丹江金矿局局长。
他具体领导金矿局清仓查库、清点资材、稳定队伍、发展生产的工作。由于他工作认真、廉
洁无私,被矿区群众誉为“经手砂金千粒,不沾一尘”的好干部。
1948年11月,东北全境解放。张子良被调到森林工业部门做领导工作。自1948年11月至
1954年7月,先后任合江林务局副局长、伊春林业管理局局长、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副部长等
职。在伊春和东北林业部任职时,他经常工作、生活在林区,到作业现场指挥生产,总结推
广合理采伐、合理造材、合理用材、合理选材、弯把锯伐木、混合劳动组织等工作方法。在
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采纳苏联专家的合理建议,主持制订了森工、制材、木材综合利用等一
系列操作规程和管理条例,采用集材、运材新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克服森林工业技术落
后、设备陈旧和经验不足的困难,为支援解放战争和经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苏联专家称
张子良为“中国的林业专家”。
1954年秋,张子良调任中央林业部木材生产局局长,1956年任林业部部长助理。1958年
中共中央发出“下放干部、充实基层”的号召以后,他主动申请回到工作多年的伊春地区带
岭林业实验局,任党委书记,兼任东北林学院副院长。在带岭他致力于森林更新、森林经营
,提出“与天争时,与地争利,加速培育森林”的经营方针,使人工更新速度跟上并超过采
伐速度。
在带岭工作期间,他无论到哪个林场,都在工人食堂和工人一起排队买饭。出差时,不
管路途多远都不坐卧铺车。张子良每月工资和津贴270余元,但他只领150元,一直过着非常
俭朴的生活,而对林区职工和家属的生活却十分关心。他经常到基层了解职工和家属的生活
状况,召开会议研究改善职工的生活,号召种植蔬菜、果树,饲养牲畜、家禽,使带岭林区
的副业生产与木材生产同步发展,职工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
张子良自50年代到林区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黑龙江省、东北地区的劳动模范,并出席
全国群英会。他的模范事迹通过文章、画刊、电影、戏剧在省内和全国传播,伊春林区职工
至今还传颂他的模范事迹,怀念这位“模范的共产党员”。
1964年末,张子良患脑血栓,两耳失聪,语言障碍严重。“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诬为
“叛徒”、“假模范”,身心遭到严重摧残,病情加重,于1972年4月3日含冤逝世。终年67
岁。
1979年1月,中共伊春市委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作出“关于向张子良同志学习的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