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养鱼生产起步较晚,1957年前主要是大水面粗放养殖,在水鸟出没的水面多流
行复口吸虫病和舌状绦虫病。1958年由于草、鲢鱼人工繁殖技术的推广,池塘养殖业开始兴
起。此时期各渔场比较普遍地开展了鲤鱼产孵,并由从湖北、安微等省购运长江天然鱼苗逐
渐转向从江苏、浙江等养鱼发达的地区购进人工产孵的草、鲢鱼苗、鱼种和亲鱼,鱼病传播
的可能性大大增加。1960年省水产有关部门对全省22个养殖场、站、公社渔场进行了鱼病调
查,发现了鱼病13种和寄生虫39种。1964年4—6月黑龙江省水产学校养殖307班在东京城水产
试验站毕业实习时,师生检查到比江苏、浙江一带早出现两年的鲢鱼打印病,还发现了引起
鲢鱼大批死亡的指环虫一新种,定名为小鞘指环虫。
1970—1974年,全省群众养鱼发展较快,但一般都是利用自然泡沼、坑塘养殖。由于建
塘标准低,贮水浅,又缺乏科学技术和资金投入,多数是清水养鱼靠天收,鱼病问题不十分
突出,虽然也时有肠炎、烂鳃、鲺、锚头鳋等鱼病发生,但危害不大,没有大批死鱼现象。
1975年起,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城市郊区建设了一批精养鱼池。1978
年宁安、桦川、富裕等10个县确定为国家扶持建设的商品鱼基地,兴建集中连片的标准化池
塘。此时期从浙江、江苏、安徽等地购进的春片鱼种数量增大,带来了毛细线虫病、球虫病
、鲢疯狂病等本省以前未有过的疾病。这一时期,多数社队渔场和部分国营鱼种场、站认为
气候寒冷没有鱼病,也有人认为养鱼总会死几条鱼,算不了什么。对鱼病防治不够重视,平
时不做预防,发病初期又不做及早治疗,病情严重到大批死亡时又束手无策,给生产造成了
一定损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池塘精养和乡村鱼种基地的建设有了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在研
究和推广适合北方地区养殖高产技术,如生产大规格鱼种,利用塑料大棚育苗,促进亲鱼提
前产卵,缩短养殖周期等方面也获突出成效。虽然本省鱼种生产迈的步子很大,但为了适应
培育大规格鱼种的需要,仍要从南方购进大量鱼苗,购进鱼苗的重点又从浙江一带转移到从
广州空运。有关单位为了进行杂交育种和经济鱼类的移殖驯化,还从云南、新疆等省运进了
滇池鲤、丁

、湖拟鲤等,从国外引进了银鲑、高白鲑等。因未执行检疫而使各种病原随
鱼的运输而传入,使湖泊、水库、池塘交叉感染,四处蔓延。由于大面积池塘精养高产技术
的推广,产量不断提高,各种病害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大。1984年齐齐哈尔发生的草鱼出血病
以及省内有些越冬池暴发流行病,都曾造成越冬鱼种的全军覆灭。鲤鱼是本省主要养殖对象
之一,1983年后,由于培育大规格鱼种的需要便多方引进南方鲤苗,使鲤疾病甚为严重,并
形成一种流行病体系,鲤鱼种越冬期的损失相当高。草鱼在黑龙江省放养数量较少,又缺乏
连续性,故南方危害严重的草鱼出血病,很少出现。到1985年全省已发现鱼病47种,其中危
害程度一般的鱼病有白皮病、白头白嘴病、鲤洞穴病、烂尾病、虹鳟烂鳍病、鳃霉病、打粉
病、隐鞭虫病、球虫病、碘泡虫病、单极虫病、杯体虫病、累枝虫病、毛管虫病、侧殖吸虫
病、鲤蠢病、颈蛭病、鱼怪病、鳃丝微血管充血症、虹蹲肝脂肪变性病、汽泡病、跑马病、
弯体病、泛池(浮头)、肠边瘤病、原虫动物性皮肤病、鳃病等26种;危害程度比较严重的
鱼病有指环虫病、三代虫病、复口吸虫病、头槽绦虫病、舌状绦虫病、红线虫病、鱼轮虫病
、中华鳋病、锚头鳋病、鲺病等10种;危害程度严重的鱼病有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竖
鳞病、打印病、水霉病(肤霉病)、鱼波豆虫病、鲢四极虫病、小瓜虫病、车轮虫病、斜管
虫病等11种。为了保证养鱼丰收和提高经济效益,黑龙江省对鱼病防治工作采取“全面预防
、积极治疗”的方针,已经积累一些经验,减少了病鱼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