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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水产养殖场

  一、茂兴湖水产养殖场
    (一)机构体制
    茂兴湖水产养殖场,位于肇源县西南部。经营区域是嫩江下游本省境内100多华里江段上 的网滩、梁子等,总经营面积约22.7万亩,其中水域面积18万亩。
    茂兴湖地区水域,早在辽、金、元、明、清代,即有了渔事活动。辽代的君主经常于春 季到这一带从事渔猎,凿冰钓鱼。清代,有山东移民在河神口、老乐营子(现茂兴湖场部所 在地)、大庙等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民国初期,茂兴湖水域有了官营或渔业主经营的网场、 梁子、冰糟子等渔业。到东北沦陷时期,生产点达70多处。1946年郭尔罗斯后旗(现肇源县 )解放后,地方政权将所有渔业生产场点收为公有。1947年至1948年土地改革后,茂兴湖水 域划归嫩江渔业公司管辖。1949年至1951年茂兴湖水域归原黑龙江省水产公司,有肇源、大 庙2个渔场。1953年黑龙江省水产公司改为大赉渔场,原所属渔场改称渔区,茂兴湖水域隶属 于第二渔区(肇源)。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嫩江以南渔业场点划归吉林省管辖 ,黑龙江省成立了嫩江水产公司,茂兴湖水域归其管辖。1956年嫩江水产公司改称国营肇源 渔场,下辖肇源(茂兴湖水域)、杜尔伯特旗石人沟、泰来江桥三处渔场。同年12月10日国 营肇源渔场解体,茂兴湖水产养殖场前身——肇源渔场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生产企业,场长 洪克维。1958年根据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业、商业、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 ,肇源渔场下放肇源县领导。1959年10月,根据省委镜泊山庄省级副食品基地规划会议精神 ,又将肇源渔场收归省水产局直接领导,并改名为黑龙江省茂兴湖水产养殖场,场长田新。 该场下放时有18处梁子,后多数被群众分割,并逐渐改为农田。省里收回时只剩下了8处,即 :关家、乌尔哈达、羊式、大庙、白银中华、腰口、三岔河、勒勒营子。1965年修通让胡路 铁路时又把关家梁子分为关南、关北两处水面。1968年6月,茂兴湖水产养殖场再次下放给肇 源县领导。1969年11月收归省直接领导。当时已建的养鱼工程被洪水冲毁,年产鱼只有55吨 ,年亏损23.8万元,是历史上产鱼最少,亏损额最多的一年。省收回后,首先恢复养鱼工程 设施,发展养鱼生产。1979年茂兴湖水产养殖场经省编委批准升格为处级场。到1985年全场 职工达到了428人,其中男职工283人,女职工145人。场部内设行政办公室、生产技术科、计 财科、基建科、机电科、供销科、人事科。场部下属3个分场,其中二、三分场以养成鱼为主 ,一分场以养鱼种为主。有3个直属队,即施工队、运输队、抽水队,还有一个机械修配厂, 为本场服务。此外还有公安分局、子弟学校、卫生所等。
    (二)渔业生产
    茂兴湖水产养殖场1956年12月从肇源渔场分离出来独立经营时,是一个纯捕捞渔场,有 捕鱼船163只,捕鱼梁子18处,大拉网2趟,张网10趟,铁脚子网1趟。年产鱼1335吨,其中梁 子产鱼970吨,大拉网产91吨,张网产92吨,铁脚子网产3吨,其它渔具产179吨。
    为了摆脱依附自然、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1957年开始改造水面发展养鱼生产,在勒勒 营子梁子墙堑的基础上修筑堤坝,建成了0.3万亩水面的乐营塘放养场,并在场部的东侧修 建了225亩鱼种池(称东一龄),但放养场由于堤坝规格小、质量差,当年被洪水冲毁,196 3年又重新修复,1964年完工投产。1968年把大庙梁子改造成了1万亩水面的放养场。1969年 嫩江水大,乐营塘、大庙两处放养场又都被洪水冲垮。进入70年代,连年天旱枯水,江河里 基本无鱼可捕,该场在嫩江里的张网卧子、网滩逐渐放弃,不再组织生产,只守住几处梁子 ,重点转向养鱼生产。1970年首先修复乐营塘、大庙两处放养场的水毁工程,养鱼生产收到 实效。从1971年到1977年养殖产量共为1306吨,平均每年186吨,占总产量的30%。1978年又 把关北的水面(望海沟子和靠山)建成了60775亩的大水面放养场,接着把白银中华梁子改造 成24500亩放养场,八家子改建成2250亩小型放养场,同时还把腰口梁子改造成4处湖湾育种 场,总面积为4500亩。在场部西侧修建了300亩鱼种池(称西一龄),新建越冬池300亩,从 此鱼种生产走出困境,做到了自给有余。到1980年茂兴湖水产养殖场的自然捕捞水面已有10 .6万亩改建成人工养鱼水面,其中成鱼放养场100525亩,湖湾育种场4500亩,鱼种池525亩 ,越冬池450亩,形成以养鱼为主的格局。随着养鱼技术的进步,看护管理的加强,养鱼产量 逐年上升,1982年靠山放养场打冬网时,最高网产达到21万公斤,创本省网产历史最高记录 。1985年还利用大、小越冬池和进水渠道(共计534亩),进行了精养试验,平均亩产245公 斤。1985年全场生产成鱼1700吨,其中养殖产量1360吨,占总产量的80%。捕捞生产主要靠关 南、乌尔哈达、羊式、三岔河4处梁子,产鱼340吨,只占总产量的20%。由于开展了湖湾育种 ,育种场水面大,利用天然饵料培育鱼种,所以鱼种总量多,成本低,规格也大。1985年共 生产秋片鱼种488.2万尾,重19.1万公斤,其中湖湾育种的产量占75%。鱼种总成本51.9万 元,每公斤成本2.72元。
    
    
    
    
    (三)多种经营
    农业。1962年开垦675亩耕地,种植大田作物。之后成立过家属副业队、青年队、家属菜 队,但都是时断时续,土地撂荒或改成养鱼水面。1985年只有菜地100多亩,由临时组建的劳 动服务公司经营。
    家禽家畜。以饲养牛、马的历史最长,奶牛从建场时就养,到1985年还有7头。1971年养 了30多匹改良种马,1977年因患传贫病而处理掉。为了解决养貂所需肉食,1975年买进了50 头黄牛在青年队放牧、繁殖,到1980年因饲草短缺而停养。
    养蚌育珠。1973年设专人在嫩江中捞蚌,从群众中收购河蚌,进行育珠生产,1975年因 怕质量不好卖不上价钱而停产。1981年又重新组织育珠生产队,到1984年因生产费用大,珍 珠产量低又停产。前后几次共育成珍珠75.6公斤。
    养貂。1966年开始建养貂场,当年从外地接回种貂260头,共经营了18年,产皮最多的年 份有2000多张,最少的年份160多张。18年中盈利8年、亏损10年,盈亏相抵后亏损16.6万元 ,1984年停产。
    其它项目。1976年家属队办起一个砖厂,年产红砖60万块,主要供应本场基建用,1983 年因土源问题而停产。1977年在猪场利用猪饲料烧酒,1982年随着猪场下马而停产。1984年 又建立一个林业队,在果园栽培果树及杨柳苗木,还在白银中华、场部附近开辟杨柳苗木基 地多处。
    (四)鱼品加工保鲜
    茂兴湖水产养殖场生产的鱼,很少加工后出售。在明水期鱼产量高时,用冰镇的办法保 持鱼的鲜度。为了保证夏季用冰,每年1—2月份都要组织职工到江上打冰块,贮放在半地下 的冰窖里。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曾搞过熏鱼加工,提高鱼品价值。对春、秋两季捕捞上来 的小型成鱼晾晒加工成鱼干后销售,解决了当时运不出去腐烂变质的问题。1980年该场建成 了一座100吨位冷库,解决了明水期鱼品保鲜问题。
    (五)管理制度
    1957年茂兴湖渔场单独分离出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企业的 各项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规章制度被打乱,尚有的 规章制度也多数流于形式。1980年养鱼生产成为企业的主业,经营管理有了加强,并开始建 立健全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1982年省水产局在茂兴湖水产养殖场搞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 工作,并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和办法是:(1)产量承包,费 用定额,超产或超利分成;(2)费用定额承包,见产值分成;(3)费用自理,定额上缴, 超收分成;(4)大包干。科室和后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生产第一线人均分成额进行奖 励,并评出一、二、三等分配奖金。该场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中,还相配套地建立健全了 各项规章制度。首先在企业宏观调控管理上,制定了“四个统一”的制度,即产品统一销售 ,财务统一管理,人力、物力统一调配,技术措施统一安排。其次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 面,如生产、财务、供销、机电、基建、人事、渔政、后勤等,都相应地建立健全了各项管 理制度。仅财务方面就有计划管理、现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 管理、原材料管理、鱼品管理等10项管理制度。实行承包,改善经营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生 产,提高了效益。当年养鱼产量达到655.6吨,比上年增长61.1%,鱼种产量达到958万尾, 比上年增长137.1%,企业开始转亏为盈,由上年亏损4.1万元变为盈利2.6万元。随着经济 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发展、深入和完善,企业的生产水平和利润水平不断提高。1983年产鱼90 4吨,其中养鱼产量737吨,盈利10.8万元。1984年产鱼1462吨,其中养鱼产量1038吨,盈利 50万元。1985年企业有流动资金118.6万元,固定资产总值478.2万元,产鱼1700吨,其中 养鱼产量1360吨,年产值300万元,盈利51.2万元。
    (六)职工生活
    该场的老工人都是解放前在梁子上干活的渔民,多数来自山东、山西、河北、辽宁、吉 林等地。当时梁子多为蒙古王族占有,经理人(网户达)取得经营权后,再聘有经验、有能 力的渔民作“把头”。在梁子上除“把头”之外,还有干活卖苦力的渔民(称“小股子”) 。渔民住梁子首先要向梁子主交护身钱,到年终分红时再把护身钱退回来,如果年成不好, 不但分不到红,连护身钱也不予退还,下一年还想在梁子上干,就得借高利贷再交护身钱, 生活困苦不堪。解放后渔场职工的生活条件逐渐改善,1948年起在梁子上干活的渔民都称为 工友,领工的把头改叫业务员。梁子上的工人开始固定下来,并有了分工,取消了过去一年 一散伙的办法。当时职工的分配形式有三种类型:领导干部实行供给制,大部分职工挣工薪 分,少部分工人是分红制。1949年公司开始为工人发放衣服,在各个梁子都建立了伙食单位 ,有专人管理,由公司财务统一算帐,并建立了医务所,有了公费医疗。1951年取消了分红 制,实行了半薪半红制。1952年开始,工人有了劳动保护,部分梁子有了潜水衣。1953年全 部渔业工人都改为工薪制。1954年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大部分梁子都有了潜 水衣,所有的梁子都有摸箔时穿的秋衣秋裤、护身的白布,以及防寒用酒等,工人的生活和 劳动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这时有的工人成了家,定居下来,同年开始建造职工家属房,粮食 自己加工供应。1955年成立了职工子弟学校,职工家属实行了半费医疗。建立了理发所,职 工免费理发。1963年渔场职工全吃上了国家供应粮。1971年在场区设立了粮店、供销社。19 77年渔场建立了电影队。1978年开始,逐步地把职工居住多年的土房改造成砖瓦房。1982年 又给住房安装了自来水,开始供应职工烧煤,不用再去打烧柴。由于实行经济承包和开展家 庭副业,职工的收入逐年增加。1983年开始有部分职工购买了彩电,到1985年全场人均收入 达618元,70%的职工家中有了电视机,其中彩电占70%。
    该场较早地把梁子改造成了放养场,走上由捕转养到以养为主的路子,多次在全省水产 会议上介绍经验,成为水产生产企业的先进典型。1984、1985年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水产系统 的“先进企业标兵”。
    二、镜泊湖水产养殖场
    (一)机构体制
    镜泊湖水产养殖场位于宁安县西南部,经营镜泊湖、东大泡等水域,面积为16.77万亩 。该场是1955年4月在镜泊湖渔业公司的基础上改建成的。镜泊湖渔业公司始建于1948年10月 ,隶属于松江省政府农业厅,是个捕鱼企业。公司经理由镜泊湖驻军留守队的申纪武担任。 公司下设业务、总务、财会3个股,有捕鱼船14只。1949年捕鱼船增加到40只,渔工80人。同 年松江渔业公司撤销,将3趟大拉网和部分人员划归镜泊湖渔业公司,公司在哈尔滨设立了办 事处,负责松花江上的36、39、42号航标间江段上的捕鱼生产。同期该公司还在牡丹江市接 收了一个罐头厂,镜泊湖渔业公司就成了捕鱼生产、鱼品收购销售、罐头加工等综合性的水 产企业。
    1955年2月,黑龙江省农业厅水产局决定将镜泊湖渔业公司在哈尔滨和四环镇(东京城) 的办事处撤销,在哈尔滨经营的网滩和4趟大拉网移交给嫩江水产公司,并将镜泊湖渔业公司 从宁安县学园乡后渔屯迁到该乡的新德村,改建为黑龙江省商业厅镜泊湖水产养殖场,场长 雷兆禄。1958年11月,镜泊湖水产养殖场与原省供销社管的镜泊湖果树场合并为黑龙江省镜 泊湖水产养植场,场长刘中凡。1959年7月又改名为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1960年与果 树场分开,李春禄为场长,归省商业厅水产局领导。1968年6月镜泊湖水产养殖场下放给宁安 县。1969年11月又将该场收归省领导。1971年2月因牡丹江地区要成立镜泊湖特区,又将镜泊 湖水产养殖场下放给牡丹江行署领导。1979年10月,镜泊湖水产养殖场再次收回省水产局直 接领导,并由副处级单位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同时将东京城水产试验站并入了镜泊湖水产养 殖场,成为东京城分场。到1985年该场职工达到633人,场部设有7个科室,即办公室、生产 科、基建科、计财科、供销科、多种经营科、人事科,下属4个渔业分场、1个貂场、1个服务 公司、1个湖泊试验站,还有公安派出所、子弟学校、卫生所等。
    (二)渔业生产
    建场初期以捕捞自然鱼为主。1955年首批建成鱼种池391亩(其中岭东207亩,场部184亩 ),开始养鱼,当年向镜泊湖投放鱼种39万尾,此后每年从湖里捕出的鱼都统计为养殖产量 。1956年又把镜泊湖上游消落区的一个湖湾建成2700亩水面的东大泡放养场,利用人工改造 水面进行养鱼。该场的捕鱼生产,以前是在松花江和镜泊湖里进行,本年开始撤出大江捕捞 作业,完全在镜泊湖里捕鱼。当时有捕鱼船5只,大拉网3趟,年产鱼44吨。1959年捕鱼船发 展到22只,大拉网4趟,小拉网2趟,铁脚子网4趟,三层挂网1趟,挂子14片,刺网2趟,各种 钩类2万把,产鱼400吨。1960年以后对渔具进行了改革,制网材料改用尼龙、胶丝线,增强 了网衣的强度和拉力,提高了捕鱼效率。另外增设了高网衣的流刺网,可在深水区捕鱼,克 服了过去明水期多在浅水区进行捕鱼的局限性,整个湖区到处都能捕鱼。但是由于捕捞过度 ,到1962年鱼产量开始明显下降,年产鱼仅为299吨,比1959年下降了25.3%。渔获物的个体 也越来越小,1958年捕的红尾鱼(蒙古红鲌)个体在150—250克的占红尾鱼总产量的70%,而 1962年捕的红尾鱼个体在150克以上的只有20%。1962年生产的湖鲫只有7吨,比1958年下降了 70%,体重0.5公斤以上的比1958年下降了45%。与此同时,东大泡养鱼却收到明显效果,从 1956年到1965年,养鱼总产达42.55万公斤,每年平均亩产15.8公斤,成为黑龙江省同类水 面养鱼单产较高的典型,尤以1965年产鱼最多,3月初用大拉网一网捕鱼12万公斤,创本场大 拉网单产历史最高记录。本年东大泡早期放养的草、鲢、鳙鱼都已成熟,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利用在东大泡采捕的亲鱼进行草鲢鱼人工孵化取得成功,从此东大泡成为全省草、鲢、鳙鱼 亲鱼及鱼苗的生产基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无政府主义泛滥,私捕滥涝严重,东大泡放养场里的亲 鱼逐渐被捕净吃光。1968年该场下放给宁安县后允许沿湖农村社队的船只下湖捕鱼,1969年 末省收回时,尚有28只群众捕鱼船继续留在镜泊湖里捕鱼,并发给证件使其合法化,进一步 加重了镜泊湖的捕捞强度。到1977年镜泊湖鱼源明显下降,渔场将在湖里捕鱼的小渔船减少 到15只,但在明水期增加了一趟主要用于捕捞红尾鱼的机拖网。冬大拉网作业采用了机械绞 网和穿梭器等先进技术,全年产鱼516吨,其中大湖产鱼371吨。产量虽然没有下降,但捕捞 上来的商品鱼个体更小了,红尾鱼个体100克以上的仅占30%,湖鲫0.5公斤以上的几乎捕不 到,0.25公斤以上的也很少见。而且由于捕鱼设施先进了,增加了生产投入,捕捞费用由1 971年的11.1万元上升到30.5万元。1978年镜泊湖因电厂在封冰期超量放水,使鱼类越冬水 面缩小,密度增大,水中严重缺氧,湖中的鱼类绝大部分都窒息而死。为了恢复镜泊湖的鱼 源,牡丹江地区革委会决定封湖3至5年。
    在70年代,养鱼生产又有新的发展。1975年建成了1.8万亩水面的西湖岫子放养场,修 建了3号越冬池。1978年在全省首次修建了1500亩水面的靠山泡湖湾育种场,生产和经济效益 很好,并在本省有条件的地方得到推广。1979年又修建了3000亩水面的复兴泡湖湾育种场。 到1980年,全场共有鱼种池394亩,越冬池42亩,2处湖湾育种场4500亩,2处人工放养场2. 1万亩。经过3年封湖,1981年1月开湖捕鱼,从捕捞生产情况看,效果很好,不但产量有了提 高,全场产鱼469吨,其中镜泊湖捕捞量415吨,而且渔获物的个体也明显增大,150克以上的 红尾鱼已占红尾鱼总产量的40%。1982年该场引进了山东省东平湖的网箔在湖南头的浅水区捕 鱼,产量较高,又多是鲶鱼、黄颡鱼等野杂鱼。同时在湖里的深水区继续用机拖网捕鱼,后 因机拖网损害幼鱼于1984年停用,又从辽宁大伙房水库引进了深水网签捕鱼技术,在镜泊湖 的阎王鼻子和西沟鱼类洄游通道处拦了两趟,凡经过的鱼,只要网眼过不去的,都被捕获, 因此产量高、成本低。镜泊湖有了深水网筌捕鱼后,游动的捕鱼船逐渐减少。到1985年镜泊 湖水产养殖场在镜泊湖里捕捞不再使用小船、挂网作业,原有的小渔船(22只)及其配套的 网具,都作价卖给了停薪留职的渔工,允许他们继续在湖里捕鱼,鱼产品个人处理,一个明 水期要向渔场交2000—3000元的资源费。明水期沿湖周围群众在湖里捕鱼的小船有28只,沿 湖旅游单位还有20多只捕鱼船,这些非本企业的捕鱼船只,每只每年交纳资源保护费1500— 1800元,由镜泊湖水产资源管理站在渔船下湖前发放捕鱼证时收缴,用于购买鱼种向镜泊湖 投放,补充鱼源。放养场的捕捞主要靠冬季冰下大拉网,一般明水期不生产。1985年全场有 养鱼水面16.77万亩,其中镜泊湖15万亩;鱼种池637亩,其中东京城分场453亩;越冬池83 亩,其中东京城分场71亩;湖湾育种场2处,水面4500亩。捕鱼工具有大拉网9趟,深水网筌 2趟。年产鱼773吨,其中镜泊湖458吨,占总产量的59.1%;生产秋片鱼种609万尾,重10. 3万公斤。
    
    
    
    
    (三)多种经营
    镜泊湖水产养殖场的多种经营收入在企业的总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1966年全场总收 入399205元,其中多种经营收入121744元,占总收入的30,5%;1976年全场总收入626421元 ,其中多种经营收入141666元,占总收入的22.6%;1980年全场总收入597252元,其中多种 经营收入130252元,占总收入的21.8%;1985年全场总收入1485000元,其中多种经营收入4 02000元,占总收入的27%。多种经营项目有农业、养蜂、养貂、养鹿、养鸡、种参、烧砖、 酿酒、旅游等。
    农业。1955年建场时,曾过渡来新德村一个农业生产队,有耕地355亩,开始由渔场继续 组织耕种,后来不断被基建所占用,耕地面积逐渐减少。“文化大革命”中又被林业部门借 去近100亩建果园,1980年省收回该场时,被借出的土地没有要回来,只剩下不到百亩耕地, 主要种植蔬菜,职工自食,到1985年均已分配给职工作园田地。
    养蜂。该场初建时成立养蜂队养蜂,一直养到1978年因经营无利而停产。据统计,从19 66年到1978年,13年共产蜂蜜238375公斤,收入64532元,亏损12701元。
    养貂。养貂生产在镜泊湖场的多种经营生产中是个大项,也是个盈利项目。从1966年开 始养,有种貂260头,此后的14年中,共产貂皮10592张,总收入770072元,盈利11年,亏损 3年,盈亏相抵后盈利181110元。1979年因国际貂皮行情不好而停产。1982年貂皮行情好转, 又恢复生产,新接貂种406头。到1985年有种貂600头,产貂皮1947张,盈利39114元。
    养鹿。从1967年开始养,到1983年时,因林业部门限制砍伐树枝喂鹿,加之鹿茸销路不 好,将鹿全部处理掉。养了17年,共产鹿茸300.65公斤,收入523013元,亏损143748元。
    养鸡。从1970年到1980年养了10年蛋鸡,共产蛋42991公斤,亏损额达13111元。
    1985年镜泊湖水产养殖场的多种经营项目还有养貂、养貉、烧砖、旅游、农业等,全年 多种经营盈利82760元。
    (四)鱼品加工保鲜
    镜泊湖水产养殖场生产出来的鱼品都是直接销售,冬季卖冻鱼,春、秋卖鲜鱼。为了保 证鱼品鲜度,曾建一处冰窖储冰,明水期向外运鱼时采取冰镇的办法防止鱼品变质。1980年 修建一处100吨位的小冷库,明水期生产的鱼品可以通过冷库冷冻后外运自销。该场生产的鱼 从来没有因滞销而变质腐烂的。镜泊湖的鱼知名度高,又处在旅游区,不仅这里的湖.鲫、 鳜鱼、红尾鱼闻名全省,就是鲢、鳙鱼也比其它水域中的味道鲜美。
    (五)管理制度
    该场建场初期,根据省水产主管部门制定的《渔场管理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成立 了镜泊湖水产养殖场管理委员会,也制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得不好 ,多数流于形式。1961年该场进行了一次整风、整场,实行了“包、定、奖”办法。成立了 基层生产管理委员会,基层干部坚持了跟班作业,同时建立健全十几项经营管理责任制度, 实行了分级核算,进行了“三清”(清库存、资金、财产)工作。1964年该场作为开展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单位,调整了领导班子,改善了经营管理,企业经营好转,一直盈利。 “文化大革命”中,规章制度被破坏,企业的经营管理出现了混乱局面,连续多年亏损。19 80年该场收归省水产局领导,根据省财政对省营水产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规定,对该场实行 了“定额补贴,节余留用,超亏不补”(年补贴33万元,其中东京城分场事业费3万元)。采 取这种办法增强了企业搞好经营的积极性。1982年省水产局派工作组对该场进行企业整顿, 建立健全了一些必要的管理制度,并于1983年试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当时采取的几种承包 办法是:基本工资全额浮动,见利分成;基本工资全额浮动,联系费用,按产值分成;大包 干,费用自理,定额上缴,超额归己;基本工资部分浮动,超利或减亏分成;基本工资部分 浮动,联系费用,按超额产值分成;定额上缴,集体经营,自负盈亏;管理及后勤人员,实 行岗位责任制,费用定额,基本工资浮动,联系本单位效益分成。根据这些承包办法,还相 应地制定了具体的承包原则和管理办法,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有了明显好转,1984年开始转亏 为盈。1985年流动资金增加到了91.9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增加到631.5万元,年产值280. 5万元,盈利额增加到18.9万元。
    (六)职工生活
    该场地处山区,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家庭副业门路广。过去多数人家在山产品收获季节 进山采集山货,除了自用外,还可外销一部分,增加家庭收入;后又开展了人工载培木耳的 生产,有的职工家一年净收入几千元。另外,养貂、养貉、养狐、养熊等,也成了镜泊湖水 产养殖场一些职工家庭致富的门路。1985年全场人均收入650元,其中职工年均收入1203元。 该场职工的居住条件,1970年以前都是马架子式的土坯房;1970年以后开始进行改造,到19 85年有85%的职工住上了砖瓦房,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凡新建的家属宿舍全是两户一栋, 房屋周围有较大空地作园田地,多数还栽了果树。
    三、兴凯湖水产养殖场
    (一)机构体制
    兴凯湖水产养殖场位于密山县境内的小兴凯湖北岸,经营小兴凯湖、东北泡及兴凯湖我 国境内的部分水域,总面积为95.1万亩,其中小兴凯湖22.5万亩,东北泡14.8万亩,在兴 凯湖占有捕鱼水面57.8万亩,还有湖滩草原、土地约59500亩,其中耕地6959亩,林地1506 0亩。1951年4月15日松江省农林厅派赵惠卿、李枫组建兴凯湖水产公司,设立了经理室、财 务股,招收当地农民70多人,聘请王宝申、齐国良为捕鱼工长,组织起2趟明水大拉网,开始 在兴凯湖捕鱼。1952年春,在新开流以西湖岗上建起了新捕鱼点。同年6月,兴凯湖水产公司 改称为兴凯湖渔业公司,设总务、人事、生产、财务4个股,燕宇清为公司经理,李枫为副经 理。省水产主管部门将虎林、宝清、密山等县的主要产鱼场划归兴凯湖渔业公司经营。渔业 公司在密山、宝清及虎林的虎头乡三处设立了办事处。同年秋季在小兴凯湖北岸又建成一处 新点,即现在水产养殖场的场部。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兴凯湖渔业公司改称为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并建立了直属 养鱼队。1956年10月相继撤销了宝清、虎头、密山3个办事处。1960年春,兴凯湖水产养殖场 升格为处级场,下设计划财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养殖科、多种经营科、基建科、供销科 、行政办公室、麝鼠管理站等职能科室。场部下属新开流、白鱼滩①(①白鱼滩原名老黑章, 鲤鱼港原名丁家梁子。1960年8月杨易辰副省长到该场视察时将其改为现名。)、鲤鱼港②(② 白鱼滩原名老黑章,鲤鱼港原名丁家梁子。1960年8月杨易辰副省长到该场视察时将其改为现 名。)、凤凰德4个分场,还有基建、养殖、副业、机务4个直属队。全场职工定编1170人,实 有970人。
    1968年6月,经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划归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4师 领导,改称独立二营,以后又改为43团5营。1972年5月,改为43团兴凯湖水产养殖场。1977 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成立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兴凯湖水产养殖场由兴凯湖农 场接管。1980年9月省水产局收回兴凯湖水产养殖场。1985年全场职工692人,其中女职工25 3人。场部设6个科室,即行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计财科、生产科、基建科、供销科(公 司);党委口设党委办公室、团委、工会、武装部。下设养殖、鲤鱼港(从事捕鱼生产)、 凤凰德(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养貂4个分场,还有服务公司、子弟学校、化验室、派出所等 。
    (二)渔业生产
    兴凯湖水产养殖场是本省建设较早的水产养殖企业,但养鱼生产发展不快,至今仍以捕 鱼为主。1951年初建时有2趟大拉网,当年产鱼136吨。1952年明水大拉网增加到4趟,都在兴 凯湖、小兴凯湖捕鱼。同年密山、虎林、宝清三县的主要产鱼场都划归该场经营,又增加了 15处梁子和1趟捕大麻哈鱼的大拉网,扩大了捕鱼范围。这些梁子分布在:虎林县7处,即倒 木沟、傅家、七虎林河、二道、三道、大木河及小木河;宝清县6处,即郭通、王麻子、老炮 台、燕窝、大泡子及水林子;密山县2处,即白泡子、小黑河。1953年重点发展兴凯湖的明水 捕涝,兴凯湖的网场从湖西公路一直延伸到白鱼滩,捕鱼工人增加到120人。同年6月27日白 鱼汛期,在新开流网场一网捕获大白鱼67.5吨。为了提高兴凯湖的捕鱼产量,1953年至195 4年对冬大拉网捕鱼和明水期机船拖网捕鱼进行了试验,但产量低、亏损,均未成功。
    1955年开始养鱼。成立了养鱼队,下设2个排、7个组,共有养鱼工人60名,配备3名技术 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当年在现在的场区修建鱼种池320亩。6月,从武汉购进草、鲢鱼苗(水 花)293.3万尾,养出秋片鱼种43.3万尾,还搞了鲤鱼人工产孵,养出秋片30万尾,都放入 了小兴凯湖。为了提高养鱼生产效果,还开始对小兴凯湖进行了养鱼工程建设,在新开流、 鲤鱼港等流口修筑了保水堤,使小兴凯湖的水位由过去的海拔69.4米提高到70米以上,基本 上保证了养鱼的需要,并在流口设置了拦鱼设施。从1955年到1957年3年中,共向小兴凯湖投 放鱼种1452万尾,对增加小兴凯湖的鱼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养鱼工程不配套,汛期 跑鱼,加之水面大,放的鱼种数量少,在小兴凯湖捕出的鱼产量中养殖鱼所占比重甚微,只 作为捕捞产量统计。
    1956年建起了新开流、白鱼滩、凤凰德3个捕鱼队。1957年从肇源渔场调入陈福等5名有 经验的捕鱼技工,办了2趟冰下大拉网在小兴凯湖搞冬捕试验,平均网产4000公斤左右。195 8年5月从肇源渔场调入捕鱼工人84名,开始置办冬大拉网,到冬季捕鱼季节,雇用当地临时 农工500多人,组建成8个冬大网捕鱼队进入小兴凯湖捕鱼。1959年冬,在密山县委的支持下 ,由附近7个公社组织了830多名农村劳力组成21趟冬大拉网进入小兴凯湖生产,到1960年春 共捕鱼800多吨。
    1960年开始注重改进捕鱼工具,提高捕鱼产量。是年5月建成了新开流鱼道,结合开闸放 水,叫流捕鱼,当年捕鱼120吨。冬季大拉网生产改马轮子绞网为拖拉机绞网,将历史沿用的 蚕丝挂网改为尼龙挂网,增加了挂网的使用寿命,提高了捕鱼产量。同时再次在兴凯湖搞冬 大拉网捕鱼试验,连续进行2年,平均网产只有225公斤,最高网产仅1150公斤,因产量低再 次停捕。1961年冬,经工长张东志提议,把冬大拉网行网用的穿杆由原来的10米加长到22米 ,又根据青年工人侯文健、宋学禄的建议将走钩改用绳索牵引,这两项改革不仅行网方便, 还减少了打冰眼人数50%。1962年明水期捕鱼生产停止使用大拉网,全部改用三层挂网。由于 三层挂网可延伸到15公里以外的深水区作业,克服了大拉网守岸作业的局限性,提高了鱼产 量,特别是大白鱼的产量。同年6月鲤鱼港鱼道建成投产,到年底产鱼5万公斤。1963年又将 尼龙挂网改为胶丝挂网,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量。
    该场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管理期间,1969年在兴凯湖又开辟了大顶子捕鱼点,还曾到 资源较好的松阿察河捕鱼,产量较高。1980年该场交回省水产局时,撤出了松阿察河的捕鱼 网点。
    1981年为了增加鱼种生产量,开始对已荒废的750亩旧鱼池进行加深改造,2年改造了55 5亩。1983年在凤凰德船道北岸修建了1020亩湖湾育种场,后来改为4面(个)鱼种池。1985 年又在凤凰德低产农田地新建726亩鱼种池,鱼池堤坝规格较高,水深都在2米以上,但养鱼 技术没有跟上,鱼种生产水平很低,平均亩产只有100公斤,鱼种规格小,每尾只有10克左右 。1985年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共有鱼种池1374亩,生产鱼种332万尾;有专业捕鱼人员200人, 其中鲤鱼港分场完全从事捕鱼生产,凤凰德分场有一个专业捕鱼队,全年捕鱼528吨。
    
    
    
    
    (三)多种经营
    农业。农业是该场经营历史最长、规模较大的项目。1960年1月,根据1959年场社合一时 的区域划分规定,将马家岗公社所属凤凰德乡正式移交给兴凯湖水产养殖场管辖,共接管农 田6000多亩,居民98户,农业劳力117人,成立了凤凰德分场农业队。农业队生产的粮食,不 仅补助了生产第一线职工口粮不足,还解决了全场的饲料问题。到1979年农业生产的多数工 序都实现了机械化,但靠天吃饭的问题还解决不了,自然灾害对产量影响很大。1981年因遇 多雨、虫灾、低温等灾害,全年仅产粮食143吨。1983年风调雨顺,获得丰收,粮豆总产达到 779吨。1985年由于用1000亩低洼地修建了鱼种池,向场外的朝鲜族生产队承包出水稻田660 亩、玉米地194亩,耕地面积由上年的4982亩减少到2713亩,并遇到严重洪涝灾害,但因搞了 排涝工程,加强了田间管理,仍获较好的收成,粮豆总产为224.5吨。
    
    养貂。养貂是兴凯湖水产养殖场的主要盈利项目。1965年11月建立养貂场,由省渔业公 司统一组织购进貂种,共进种貂376头,其中母貂295头,公貂81头。1966年产貂皮1033张( 含种貂,下同)。到1968年种貂发展到800头,年产貂皮3800多张。为了发展养貂业,搞好饲 料的储存保鲜,该场曾于1972年建成了一座150吨位的冷库;1976年种貂超过1000头,又扩建 了200吨冷库,使冷库储存保鲜能力达到350吨。1980年种貂达到2000头,年产貂皮8000张以 上。1981年后养貂生产有了更快的发展,到1985年种貂达到3979头,年产貂皮13764张,其中 等内皮张达88.4%。在貂群成活率、产仔率及毛皮质量方面,都列全国同行业的首位。
    
    
    捕麝鼠。是该场开展最早的副业项目,开始是用铁钎子扎,后改为用笼子抓,提高了捕 获量。60年代初由于采取了一些繁殖保护措施,1965年曾捕获了15095只。1966年“文化大革 命”开始后,捕鼠秩序混乱,严重地破坏了鼠源,捕获量不断减少,到1981年只捕到111只麝 鼠,从此停止了捕鼠生产。
    其它。随着养貂生产的发展,利用貂的残剩饲料发展起了养鸡生产。1981年蛋鸡存栏数 达到1117只,年产鸡蛋9400公斤。此外还有养猪、养牛、养马,打苇子等副业项目。1982年 企业整顿时精简下来的职工成立了劳动服务公司,下属招待所、饭店、小煤矿、工程队、菜 园等,到1985年3年时间,向企业交利润6507元。
    (四)鱼品加工保鲜
    该场生产的鱼品,为了保鲜,开始主要是冬季储冰,夏季用冰镇的办法运输鲜鱼;也搞 过盐渍。1952年曾在湖岗上盖三间草房做为腌制室,白鱼汛期产量集中、运不出去的,都要 盐渍加工,防止腐烂。1970年该场接收县商业科在场区内投资建设尚未建完的150吨冷库,经 两年续建和安装,到1972年开始投产使用,从此该场明水期生产的鱼大部分都可以经过冷冻 后销售,后又把冷库扩建到350吨,增加了鱼的冷冻加工能力。
    (五)管理制度
    该场初建时,根据原松江省水产主管部门制订的《渔场管理委员会暂行规则》(草案) ,成立了兴凯湖水产养殖场管理委员会。1953年省里同意该场建立独立的会计制度,进行了 清产核资工作,制订了有关的规章制度,严格了财务管理手续,改善了仓库管理及物资验收 工作。1954年根据原松江省水产主管部门下发的《渔场管理委员会组织通则》,又结合本场 实际制定了《渔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工作制度,责任制度,会议制度,生活制度, 学习制度,奖惩制度。尤其经过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1981年企业整顿工作,企业的经 营管理工作曾两度有了很大加强,各项规章制度两度建立、健全和完善。
    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建场初期的分配形式是干部发工薪,捕鱼工人实行分红制。分红办法 是按产值实行“五五”分成。1953年将5趟大拉网中一趟网的捕鱼工人转为国家正式工人,由 分红制改为工薪制。1954年全部实行工薪制。1961年实行了固定工资加超产奖励的办法,调 动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吃上了“大锅饭”。1982年开始试行经 济承包责任制,核算办法是总场与分场两级核算,分场有很大的自主权。所以该场的经济承 包形式是分场向总场承包,职工再向分场承包。分场承包两个指标:一是上缴费用及利润指 标;二是产量指标。职工承包办法:养鱼的是见利分成;捕鱼的是计件工资;种地的是大包 干。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建场以来,由于唯一的养鱼水面——小兴凯湖,没有彻底解决拦鱼问 题,养鱼生产未开展起来,鱼产量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并有下降趋势。企业的经济效益, 从建场至1981年多数年份处于亏损状态。1982年开始摆脱亏损局面,并一跃成为全省国营渔 场的盈利大户。1983年利润达到110万元。盈利的主要原因是,养貂生产发展很快,又赶上国 际市场貂皮行情好,成了企业的主要盈利项目;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的生产 积极性。1985年企业流动资金增加到156.1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增加到282.5万元,总产值 401.3万元,全年盈利40.1万元。
    (六)职工生活
    建场初期的职工生活比较艰苦。1968年以前,该场所建的房屋都是土墙,芦苇盖,室内 窄小,总场家属每户只有15—20平方米,有的老少三代同居一室,拥挤不堪。70年代职工住 房条件开始得到改善,特别是1980年以后,加快了房屋的改造。从1969年到1985年用于职工 住宅的投资总计为128.6万元,共建成了77栋14799平方米,全场房屋实现了砖瓦化,职工住 房有了很大改善。还先后建起了卫生院、子弟学校、百货商店、粮食供应部、托儿所等。职 工收入比较高,仅工资、奖金就达到人均800元。除此之外,还可从事家庭副业,如冬季割苇 子、打苇帘子,夏天到兴凯湖捞虾等,增加个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