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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省外采购

  解放前,鱼商主要是到大连、营口、安东(今丹东市)等地购进海鱼、海虾和其它海产 品。哈尔滨市较大的鱼商还从朝鲜北部的清津一带进过奇孟和明太等干咸鱼。1945年“九· 三”抗战胜利后,水产品主要是由食品公司、土产公司和供销社兼营,当时黑龙江地区市场 销售量有限,采购量不大,专职出省采购人员不多,大部分是兼职采购。主要从辽宁、山东 省采购少量的盐干海鱼、海带和海味品。从1953年开始才从省外进淡水鱼。
    1956年省及部分重点产鱼市、县成立水产供销机构后,国家开始有计划地从沿海主要产 区辽宁、山东、浙江等省向黑龙江省调入海产品;计划外采购部分主要从渤海湾的大连、烟 台等地进货。省外的采购工作由省水产供销公司统一掌握和部署,以省水产供销公司名义统 一对外,省水产品采购供应站的驻省外采购组长为省水产供销公司代表,与大连、烟台、青 岛等渤海湾产区办理进货事宜。在省水产品采购供应站采购组的统一领导下,哈尔滨、齐齐 哈尔、牡丹江和佳木斯市公司也派人到上述产区组织接运。当时只有数量较多的盐干海鱼由 省水产供销公司统一进货,统一分拨,少量冰鲜鱼由各市直接从产地采购和发运。1957年由 于采取了“依靠平衡,深入产地,寻找货源,迎季抓货”的办法,全年进海冰鱼12785吨,比 1955年增加4倍多。本省常驻产区的采购人员为60人左右。
    1959年省水产供销公司并入商业厅食杂处。对国家平衡分配的海鱼由食杂处统一分配, 各市按分配计划接运;计划外采购部分,省食杂处掌握数字,由各市直接进货。除了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市以外,伊春、鹤岗、鸡西和双鸭山市也出省采购。1959年以 后由于渤海湾各产区生产减少,计划外采购主要转向上海、舟山和温州地区。这个时期,全 省去产区采购海鱼的人员略有减少,总人数不足50名。
    1962年在恢复省水产供销公司的同时,又相继恢复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 斯等4个地区水产二级站。为了加强省外采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除哈、齐、牡、佳4个地 区二级站和哈尔滨、齐齐哈尔2个市水产供销公司可以去省外采购外,其他市、县水产供销公 司一律从所在地区二级站进货,不准出省采购。这一年由于各沿海地区生产下降,海味品紧 缺,很难买到。为了多争取一些货源,尽量满足特需供应,曾用猪血、骨粉、油、麻、木材 、化肥等从沿海地区换回一部分海鲜鱼和海味品。
    1963年随着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实施,国家对海鱼全面实行计 划调拨,省水产供销公司对各市分配接运计划,分头组织进货。出省采购实行统一领导,分 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办法。海鱼、虾皮等22个品种由省站统一进货,其他品种允许各市水产 供销公司到省外产地自行组织进货。整个省外进货由过去以盐干品为主转向以冰鲜鱼为主。 当年全省进海鱼14360吨,比1962年增加11倍多。1964年确定各市必须在保证接收和推销省内 地产鱼的前提下,提出计划,经省、专署水产部门核准,方可进省外淡水鱼。1966年初开始 ,凡是国家按计划调入的水产品均经省水产供销公司统一安排,由嫩江、合江、牡丹江、大 兴安岭地区水产二级批发站和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伊春、鸡西、鹤岗、双 鸭山等市水产供销公司分别接货;非经国家调入的水产品由各市自行组织进货。1963年至19 67年期间采购人员大增,总人数达到112人。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省外水产品采购工作的管理更趋集中统一,多次调整出省采 购单位及人数。1969年9月23日,省农副产品公司规定:除省食品站(省水产供销公司并入省 食品站)、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水产公司、佳木斯市水产供销公司等可在省统 一计划和领导下出省采购水产品外,其他市、县一律不得出省采购。
    1970年由于各级水产机构的变动,又重新确定了出省采购的单位和人数,即哈尔滨市水 产公司11人,齐齐哈尔市水产公司6人,牡丹江地区水产站6人,合江地区水产二级站6人,伊 春站5人,嫩江地区水产站6人,肇东食品站5人,松花江地区食品站5人,绥化食品站6人,黑 河地区食品站3人,呼盟地区①(①1969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领 导,1979年7月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水产站2人,共59人。省商业局水产处在上海、天津、 烟台等地设采购代表负责衔接计划,指导省外的水产品采购工作。1972年则只允许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呼盟等5个水产二级站和哈尔滨、齐齐哈尔2个市水产供销公司 出省采购水产品,其他市(县)水产公司一律不准出省采购。1973年,为了发挥省、地两个 积极性,规定除省公司采购的鱼货仍统一分配外,各二级站采购的鱼货省不做统一分配。到 1975年由于沿海产地建成一批冷库,冻鲜鱼增多,本省、哈、齐、牡、佳4市有一定的冷藏条 件,购进的海水鱼以冻鲜为主,其它市、县仍然多为盐干品。
    1980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放宽了出省采购的限制,除原来的齐齐哈尔、牡丹江 、合江3个水产二级站和哈尔滨、齐齐哈尔2个市公司外,又有牡丹江、佳木斯、伊春、鹤岗 、双鸭山、鸡西、大庆、七台河8个市和主要销县,以及与省外有往来关系的县份,也可出省 采购。
    1981年初,国家水产总局取消了平价鱼的调拨计划,实行议购、议销。同年8月省水产供 销公司在各地区水产二级站和各市水产公司经理业务座谈会上明确:省外海、淡水产品,均 由各地区水产二级站、市(县)水产供销公司自行采购。从此出省采购水产品的限制全面放 开。水产品进货渠道扩展到福建和广东海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