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0年到1985年鱼与粮食(以高粱为例)、猪肉、禽(白条鸡)、蛋(鸡蛋)各种比
价变动情况是:(鱼收购价以富锦县为例,零售价以哈尔滨市为例)1950年一等鲤鱼每公斤
购价为0.406元,一等高粱每公斤为0.05元,两者之比为1:8.1,即1公斤鲤鱼等于8.1公
斤高粱;一等鲤鱼每公斤零售价为0.52元,一等带骨猪肉每公斤零售价为0.76元,两者之
比为1:0.68,即1公斤鲤鱼等于0.68公斤猪肉;与鸡蛋的比为1:0.67,即1公斤鲤鱼等于
0.67公斤鸡蛋;与白条鸡的比例为1:0.87,即1公斤鲤鱼等于0.87公斤白条鸡。
1957年一等鲤鱼1公斤收购价为0.54元,1公斤高粱为0.086元,比为1:6.3。1公斤鲤
鱼零售价为1.16元,与猪肉和鸡蛋的比均为1:0.81;与白条鸡比为1:0.78。
1965年一等鲤鱼每公斤收购价为0.82元,高粱每公斤为0.126元,比为1:6.3;鲤鱼
零售价每公斤为1.46元,与猪肉、鸡蛋的比分别为1:0.75和1:0.76,与白条鸡的比为1
:0.80。
1978年一等鲤鱼每公斤收购价为0.94元,与高粱的比为1:5.7。零售价为0.73元,与
猪肉、鸡蛋的比分别为1:0.85和1:0.76。
1985年鱼、肉、蛋、禽全部实行议购、议销,省外购进议价鲤鱼每公斤3.4元,高粱为
0.234元。一等鲤鱼每公斤零售价为5.56元,与猪肉、鸡蛋、白条鸡的比分别为1:1.67、
1:1.74、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