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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机构队伍

  本篇主要记述水产行政、科研及技术推广机构,其它机构已在有关篇中记述。
    黑龙江地区在“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前,历代政府均未设过专事的水产行政机构,其 水产工作均由大农业的综合管理部门代管。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部门也很少。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各级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地将水产行政、科 研及技术推广机构建立、健全起来。到1985年全省共有省和各地、市、县水产行政机构84个 ,计1068人;科研机构5个,计284人;技术推广站82个,计615人,具体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