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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防逃追捕

  旧社会监狱暗无天日,刑罚繁多,劳役艰苦,罪犯不堪忍受,逃跑经常发生。1922年11 月,海伦监狱24名犯人在外役劳动时,乘看守不备,集体夺枪逃跑。1923年5月,望奎监狱6 0名犯人集众破狱逃跑。监狱当局为防止罪犯逃跑,对惩戒犯或有逃跑行为的犯人加强监管。 狱方每日派看守视察,搜查监房有无异状。对有逃脱行为的犯人戴脚镣,外役犯人用绳索系 之。还规定犯人间禁止谈话,若有必要讲话,亦须高声说明,不得低声耳语。1936年12月, 齐齐哈尔伪陆军监狱的政治犯发动一次暴动,由于伪第三宪兵队的追捕和镇压,有88人被抓 回后杀害。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人民政权的劳改机关把追捕逃犯作为狱 政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旦发生罪犯逃跑便立即组织力量追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 由于监管改造场所条件、设备较差,加之管教人员缺乏监管经验,犯人逃跑率为6—7%。
    1950年,松江省犯人逃跑率为5.2%;黑龙江省犯人逃跑率为2.7%。1954年,由于加强 了防逃措施,两省监狱劳改队和县监收押的罪犯,逃跑率为0.48%。
    60年代初,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出现暂时困难,加之“左”的思想影响,盲目追求生产高 指标,犯人劳动强度加大,生活水平下降,犯人逃跑率上升至1.2%。1963年至1964年,劳改 机关为打击犯人逃跑势头,曾集中组织追捕。通过3次较大的行动,在省内外共捕回历年逃跑 的犯人465人。
    1974年,全省劳改场所进行布局调整,恢复正常的监管秩序。各监都注意总结、摸索防 逃经验,对制止罪犯逃跑有明显收效。1975年,全省在押犯逃跑比1974年减少16%,哈尔滨监 狱全年没有发生犯人逃跑。
    在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监内改造环境较为宽松,加上预防逃跑和追捕的 措施不断完善,罪犯逃跑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