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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化教育

  创办劳动教养工作初期,劳教人员以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内部清理出来的为多数, 有一部分是流氓、盗窃、诈骗分子。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文盲、半文盲 的比例不到20%。因此,当时教育的侧重点是进行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只在一少部分人中进行 。
    1962年以后,文化教育工作摆上了日程。采取由有文化的劳教人员包教,用一个带几个 的办法,互相订立协议,限期扫除文盲。这样常年坚持,收到很好的效果。原来的文盲,经 过学习,到解除教养时,基本上达到能读报纸、写家信、写简单的思想汇报的文化程度。福 安劳教农场300多文盲,到解除教养时,基本上摘掉了文盲帽子。
    1971年10月恢复劳动教养工作以后,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通过认字、读报办法来完成, 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上。
    1980年下半年,全面恢复劳动教养工作初期,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无多大进展,基本上 还处在认字、读报的扫盲水平。这时的劳教人员青少年居多,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半文盲 ,文化教育已成为迫切的任务。1982年8月,省公安厅、省劳教委员会在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劳 教所召开全省改进劳教工作会议。提出在劳教人员中,进一步普及文化教育,争取在3年内普 及中等教育的要求。会后全省劳教所普遍在原来文化教育的基础上,整顿和强化教育机构, 成立教育科(组)23个(含省、市劳教处的教育科),配备专职教育干部65人。根据劳教人 员文化基础的实际,分别成立扫盲班和初小、初中等班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组织 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和函授大学学习。各劳教所还相应建立了师资队伍,按干部的3—5%配备专 职教师。仅佳木斯市劳教所,就调入13名中学教师,还有一名中学教导主任。哈尔滨、齐齐 哈尔、牡丹江市劳教所调入一部分专职教师,不足部分在劳教人员中选拔文化高、表现好的 作兼任教师。教材主要是用初小和初中课本,还有一部分是劳教所自己编写的教材。文化学 习每天不少于3小时。学习科目有语文、数学、政治、历史等。16周岁以下劳教人员,实行半 天劳动、半天学习。学员中普遍建立健全了复习、作业、考试、升降级制度,常年坚持。应 届毕业的学员,经过考试成绩合格,由市教育部门发给毕业证书。经过文化普及教育,到19 85年,在全省参加文化学习的劳教人员中,原是文盲达到初小程度的约有3000人;原来是初 小达到初中程度的约2000人,参加函大、电大的约200人。一部分新收容、参加学习时间不长 的文盲半文盲,基本达到了能读报、写简单家信的程度。劳教人员柴天海原是文盲,进永安 劳教所后学会2000多个汉字,能读书看报、书写家信,他还天天坚持练写钢笔字。通过学习 ,他的思想起了变化,积极接受改造。看到自己的进步,他高兴地说:“生在哈尔滨,是个 睁眼瞎,感到耻辱。劳教期间学到了文化知识,增强了改造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