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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50年代和80年代,黑龙江地区根据中央的部署,开展了大规模 的法制宣传活动。而60年代至70年代,由于受“法律虚无主义”和“左”倾错误影响,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受到极大的削弱。其中50年代和司法行政机关重建后的80年代的法制宣传,都 是以开展运动的形式进行的,即国家每颁布一项重要的法律,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动员广 大社会力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有关法律的主要内容家喻户晓,为广大公民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