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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哈尔滨法制报

第三章 法制报刊

  《哈尔滨法制报》的前身名为《哈尔滨司法》,1982年4月创刊,由哈尔滨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每月出版1期。当时办报人员只有2人,发行量约2万份。1983年,报名正式定为《哈尔 滨法制报》,半月出版1期。1984年4月,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市内公开发行后改为旬刊。该报 在试办阶段和公开发行初期自办发行业务,期发行量最高达30万份。1985年,当时淫秽小报 充斥街头报刊市场,一些报刊不顾社会效益,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刊载诲淫诲盗的所谓法制 故事,招徕读者。这个冲击波使《哈尔滨法制报》的发行受到很大影响,由发行高峰期的10 万份左右锐减到3万份。1985年底在淫秽书刊被查禁后,该报的发行量又回升到每期10万份以 上。
    《哈尔滨法制报》是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机关报,其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该报的读者对象广泛,主要面向机关干部 、企业家、工农兵群众、青少年学生和政法干警。
    截止到1985年12月底,《哈尔滨法制报》设主任编辑、副主任编辑各1人,4个职能机构 为:编辑室,负责报纸版面的编辑和出版;记者部,负责撰写重点稿件和调研;法律顾问室 ,负责法律咨询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经理部,负责报纸的经营管理和后勤服务。该报的 版面设计为4开4版,具体分工为:1版是要闻版,刊登重要法制新闻;2版是综合版,主要刊 登以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为素材的通讯;3版是法制知识版,主要刊登法学理论、法律咨 询和司法实践调查等方面的文章;4版为《冰城》文艺副刊,主要刊登法制文学作品和带有知 识性、趣味性的法制轶闻趣事。此外,还开辟《企业家与法》、《法在企业中》和《企业法 制文学》等专栏,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