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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原为《黑龙江省志·公安、武警、司法行政志》中的一个 独立编,1984年由省司法厅选调人员,着手有关工作。先后负责史志工作的厅领导有刘振兴 、周恒通,劳改局领导有王振邦、王震,工作人员有邢广礼、许洪臣、周文喜、周雪松、盖 云阁、张晓明、曹永胜、谷方、徐立彬、崔凤和、魏荣华、柳继森、李素清、盛广庆、于淑 贤、毛国滨,聘请的离退休人员有苏德森、赵方伯。经过组织发动,业务学习,收集资料, 拟定篇目几个阶段,于1990年底试写出13万字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监狱部分6万字)。1991年 3月,省政府与各承编单位签订了修志责任状。省司法厅加强了对修志工作的领导,重新抽调 人员组成志书编辑部。经过补充收集大量资料,反复讨论修订篇目,逐章逐节逐目全面重写 ,于1992年5月份编纂出30万字的独立编志稿。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省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初审评议。考虑到司法行政业务多,独立编容量有限,省地方志编纂委员 会决定将志书升格,从《黑龙江省志·公安、武警、司法行政志》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部单 独的省级专业志,正式命名为《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出版发行。根据这一重大调整, 志书编辑部人员再次深入省内外档案馆、图书馆、大专院校和有关部门收集资料,从省级专 业志的角度出发重新设计篇目。经过两次较大的补写、修改和几次小的修改,终于在1993年 底完成了40万字的志书终审稿。志书的第一篇和第八篇由赵宝胜编写,第二篇由范世忠编写 ,第三篇和第六篇由樊春玲编写,第四篇由张钧编写,第五篇和第七篇由张会栋编写。张百 如撰写概述并总纂全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震审改定稿。
    《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出版问世,是在中共黑龙江省司法厅几届党组领导下,前 前后后从事史志工作的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有关部门的 大力支持。在此,仅向所有关心、支持这部志书编纂、出版的同志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 感谢。
    由于司法行政历史较长,内容浩繁,管理机关变动较大,有些业务时断进续,资料查找 困难,加上编辑人员水平有限,志书难免有疏漏甚或错误之处,恳请领导、专家和广大同志 批评指正。
    
    
    
    
    
    
    
    
    
    
    
    
    
    
    
     编者
    
    
    
    
    
    
    
    
    
    
    
    
    
    
     199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