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原为《黑龙江省志·公安、武警、司法行政志》中的一个
独立编,1984年由省司法厅选调人员,着手有关工作。先后负责史志工作的厅领导有刘振兴
、周恒通,劳改局领导有王振邦、王震,工作人员有邢广礼、许洪臣、周文喜、周雪松、盖
云阁、张晓明、曹永胜、谷方、徐立彬、崔凤和、魏荣华、柳继森、李素清、盛广庆、于淑
贤、毛国滨,聘请的离退休人员有苏德森、赵方伯。经过组织发动,业务学习,收集资料,
拟定篇目几个阶段,于1990年底试写出13万字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监狱部分6万字)。1991年
3月,省政府与各承编单位签订了修志责任状。省司法厅加强了对修志工作的领导,重新抽调
人员组成志书编辑部。经过补充收集大量资料,反复讨论修订篇目,逐章逐节逐目全面重写
,于1992年5月份编纂出30万字的独立编志稿。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省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初审评议。考虑到司法行政业务多,独立编容量有限,省地方志编纂委员
会决定将志书升格,从《黑龙江省志·公安、武警、司法行政志》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部单
独的省级专业志,正式命名为《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出版发行。根据这一重大调整,
志书编辑部人员再次深入省内外档案馆、图书馆、大专院校和有关部门收集资料,从省级专
业志的角度出发重新设计篇目。经过两次较大的补写、修改和几次小的修改,终于在1993年
底完成了40万字的志书终审稿。志书的第一篇和第八篇由赵宝胜编写,第二篇由范世忠编写
,第三篇和第六篇由樊春玲编写,第四篇由张钧编写,第五篇和第七篇由张会栋编写。张百
如撰写概述并总纂全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震审改定稿。
《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出版问世,是在中共黑龙江省司法厅几届党组领导下,前
前后后从事史志工作的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有关部门的
大力支持。在此,仅向所有关心、支持这部志书编纂、出版的同志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
感谢。
由于司法行政历史较长,内容浩繁,管理机关变动较大,有些业务时断进续,资料查找
困难,加上编辑人员水平有限,志书难免有疏漏甚或错误之处,恳请领导、专家和广大同志
批评指正。
编者
199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