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黑龙江地区的手工业历史修久,源远流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
,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生产技术、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在为人民生
活服务、为大工业配套、支援农业和出口创汇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30多年的建
设与发展,形成全省手工业14个大行业,有企业3700多个,职工38万多人,生产3500多种产
品,花色规格上万种。手工业(二轻工业)已成为全省日用工业品生产的主要部门,在全省
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二轻工业)在为全省城乡生产生活
服务等方面,成为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在古代,黑龙江地区的手工业是与渔牧业、农业相伴随而产生的。经过多次朝代的更迭
,随着社会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在漫长的时间里手工业逐步从渔牧业、农业中分离出来。
黑龙江古代手工业最早的产品主要是陶器、石器以及用骨、角、牙加工的器具。从商周到战
国,黑龙江古代先民分别由原始社会后期向文明时期过渡,手工业技术随之发展起来。居住
在黑龙江中下游的肃慎人,最早用桦木做箭杆,用木化石做箭头,制成的“砮矢石弩”就是
一种著名的手工业制品。
战国以后,黑龙江地区夫余人发展很快,夫余人的手工业如制革、纺织、兵器制造、金
银首饰加工、制陶、城建与建筑都有一定的水平。
到了唐代,渤海国在黑龙江地区兴起。渤海国定都上京龙泉府(今宁安县渤海镇),成
为唐朝的少数民族地方政权,一直和内地保持密切的联系。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不断传
入。渤海国不但有发达的农业、畜牧业,也有发达的手工业。如有铜、铁等金属开采、冶炼
和加工技术,能够制造铁制武器、小农具、小工具、车马佩饰、生活器皿等产品。十世纪契
丹(辽)灭渤海国,于其地建东丹国。纺织业能够生产麻布和丝绸,制革业也很发达。东丹
国成立不久,渤海遗民被迫南迁,上京等地的宫殿和民宅尽被毁弃,黑龙江地区社会经济遭
受严重破坏。但是处于松花江、乌苏里江的女真族却十分活跃。他们以冶炼、纺织、酿酒为
主,出现了以冶炼为主业的家族和铁工、锻造等手工业者。炼铜、炼铁和制陶等手工业已发
展到一定水平。
辽天庆五年(1115年)完颜阿骨打建立了金国。金伐北宋,将中原“工技之民”(耕田
者和手工业者)大批迁来黑龙江省,遂将中原地区的传统手工业生产技术也传入了黑龙江地
区。金代手工业中以冶铁业发展最快,阿城五道岭有炼铁遣址50多处,铁矿井10多处,估计
年产矿石在50万吨左右,能制农用和日用铁制品数十种,并能生产铜佛、铜钱、铜镜及多种
技术精巧的金银制品。纺织业如丝织品、刺绣品亦有较高水平。
公元1233年元代蒙古族灭东夏统一了黑龙江地区,次年灭金。元代自平乃颜之乱后,农
业生产获得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大部分地区仍以渔猎经济为主。当时黑龙江的手工业亦有
所发展,在造船、纺织、金属冶炼等方面均有进步。
明代1403年以后开始在松花江、黑龙江、嫩江和乌苏里江流设置卫所。后来由于兵灾战
乱,加上女真族大批南迁,造成黑龙江一些地区的荒凉,但手工业仍有所发展,其中以制铁
业、造船业较为发达。
清代以黑龙江为“龙兴之地”,自康熙七年(1668年)实行长达近二百年的封禁政策,
使黑龙江地区生产发展缓慢。1860年部分撤销封禁,1904年全部开禁,清政府在黑龙江地区
逐渐实行招民开垦政策,加之内地土地兼并以及连年水旱灾荒,迫使失去土地的农民背井离
乡“闯关东”,大批涌入黑龙江,推动了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黑龙江各地以农业、渔牧业
、商业、手工业为主的城镇相继出现,手工业专业生产行业和手工业作坊不断发展,手工业
产品大量进入市场。
中华民国期间,黑龙江地区手工业仍有所发展。较大的城镇都有铁匠炉、木匠铺、皮铺
、成衣铺、鞋帽庄、麻绳铺等手工业作坊和烧锅、染房等,在农村和集镇也有为农业生产服
务的铁制小农具、车马挽具的生产作坊和麻绳铺和挂马掌的小烘炉,手工业已遍及全省城乡。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者占领东三省。黑龙江地区成为殖民地经济
,洋货大批进入黑龙江,兴起一些装配工业和为洋人服务的殖民地工业。就手工业而言,不
过只有铁木皮麻、草柳编织而已。据1940年(伪满康德7年)伪满国经济部工业司编的《满洲
国工场名簿》统计,黑龙江地区共有大小企业4154个,其中铁匠炉、木匠铺、皮革作坊435家
,油坊586家,烧锅260家、粉坊95家,从业人员65782人,其中大部分是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
,合伙经营者规模也很小,一般两三人,多者10人左右。生产技术比较落后,产品量少,而
且发展缓慢。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应付军需,加紧压榨掠夺,手工业
日趋衰落,生产奄奄一息,工人生活更加贫困,许多手工业者饥寒交迫,挣扎在死亡线上。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回到人民手中,手工业绝处逢生,在中国共产党
和民主政府的领导下,开始走上新的发展道路。
当时,黑龙江的手工业仍是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大部分是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和农民兼
手工业者,合作业组成的店铺和小作坊仅占整个户数的10%,另有一少部分私营的手工业小工
厂。1946年,黑龙江地区开始试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最早试办的是佳木斯。在合江省委书
记张闻天倡导下,1946年11月首先办起了全省第一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佳木斯市回民马
具生产合作社。到1949年,黑龙江地区已有手工业社、组9家,有社员1006人;1951年,有手
工业合作社、组22家、社员2271人,固定资产4.16万元;1953年,有手工业合作社、组193
家、社员9253人,有固定资产100.6万元,当年完成产值3347.7万元。
1954年合省后,黑龙江省有计划地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造的基本作法,是组
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到1957年,全省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者要达到手工业者总人数的
31.5%。1954年8月,合并后的黑龙江省曾组织大批干部深入全省工业系统进行普查,以掌握
全省手工业生产情况,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基础资料。这时,全省参加合作组织的
人员仅占手工业人员总数的20%。
黑龙江省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有3种组织形式:一是手工业生产小组。这是手工
业最容易接受的一种低级形式。它从供销入手,先与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商业挂钩,使
之纳入国家计划,为进一步改造打下基础。二是手工业供销生产社。这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
造的过渡形式,它由许多个体小生产者或几个生产小组共同组成。供销生产社有各种生产管
理制度,是单独核算单位,社员必须交纳股金和入社费,必须参加劳动,生产工具仍为个人
所有,生产仍然分散进行。随着公共积累的增长,从主要生产环节开始,实行集中生产,逐
步改变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再提高为生产合作社。三是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引
导手工业者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形式,它把个体手工业者的私有制改变为合作社社员集
体所有制。上述3种形式,包括了手工业改造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全部过程。
1955年,黑龙江省对手工业的改造提出“认真整顿,巩固和提高现有合作组织,积极稳
步发展”的方针。由于这期间手工业从业人员迅速增加,因此,改造计划要求到年底社员数
达到2.13万人。各种组织的发展比例是:生产合作社占60%,供销生产社占25%,供销生产小
组不少于15%。并提出把对行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由于合作组织比个体劳动显示
很大的优越性,手工业劳动者要求入社的积极性很高,到1955年下半年,入社人数已达2739
9人,占手工业总人数的28.8%,手工业合作组织由年中的505个增加到1171个。
1956年初,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提出,本年内要将80%以上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手
工业生产合作社或供销生产社(组)。这一指标比“一五”计划规定的31.5%翻了一番还多
。在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影响下,这一指标不到两个月就被突破了。到1956年2月底,全
省已建立134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36个手工业生产小组,92.4%的手工业者已加入各种形
式的手工业合作组织,并先后在各市县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在此期间,渔业、运
输业和小商贩等个体经济也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至此,黑龙江省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基本完成。
但是,手工业合作化以后,黑龙江省的手工业和全国一样,走过一段曲折艰难的发展历
程。1956年的合作化,解放了生产力。广大手工业工人和独立劳动者成为企业的主人后,自
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发展生产,使全省手工业再次得到高速发展。到1956年末,企业由
1955年的1171个增加到2350个,职工由27399人增加到100299人,其中社员增加到88943人,
工业总产值由5782万元提高到31115万元。1958年,由于大刮“共产风”,搞了过多过早的转
厂过渡,把相当多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合作工厂。据1959年年报统计
,这一年在全省手工业4166个企业中,有地方国营企业244个,合作工厂422个,而手工业生
产合作社却减少到137个,其余改为公社工业。以生产合作社为主体的手工业,合作社只占企
业总数的3.4%。又因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已经完成,全省各地相继撤销手工业管理机
构,各级手工业联社也停止活动。大部分手工业干部改行转业,各部门和国营企业乘机平调
手工业的资财,使手工业集体经济受很大损害。由于手工业企业过多过早地转厂过渡,产生
了“吃大锅饭”的现象,滋长了“铁饭碗”的思想,日用小商品的品种被大量挤掉、产量下
降。当时小商品的“五子”(发卡子、裤别子、领勾子、钮扣子、学生本子)不见了,许多
种小商品脱销,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961年,中共中央及时颁发《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
《手工业三十五条》),黑龙江省据此调整了企业生产资料所有制,把过多过早改为国营企
业和合作工厂的退回来,恢复了各级手工业管理机构和各级手工业联社,组织改行转业的手
工业干部归队,退赔过去平调手工业的资财1200多万元,同时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领导和管
理,狠抓小商品生产,丢掉的小商品重新恢复了生产,使全省手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1962年~1966年,由于认真贯彻党对手工业的方针、政策,全省手工业出现第二次发展
高潮。1964年全省手工业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比1963年增长9%、1965年又比1964年增长30%。
“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手工业遭受到严重破坏。手工业管理机构被砸烂,管理
体制被搞乱,党对集体经济的政策被破坏,手工业的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优良传统被丢掉
,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企业管理章程被废除,手工业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被撤销
,还退还了社员的股金,取消了劳动分红,无政府主义开始抬头,生产管理一片混乱,生产
下降,市场上日用小商品严重不足。出现了做饭没有锅、烧水没有壶、铲地没有锄的怪现象
。据1971年哈尔滨市小商品生产供应情况的调查,1966~1970年日用小商品的品种被挤掉1/
3,产量减少1/3。哈尔滨市二轻局系统共生产540种小商品,1970年比1966年减少了179种,
市场上铁锅、饭碗、大缸、肥皂、香皂等小商品供应紧张,有的要凭票、凭证供应,群众买
不到生活必需品反映强烈。李先念副总理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并作了重要指示。国务院批转
《哈尔滨市小商品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1971年7月在北京召开全国日用工业品会议,黑龙
江省革委会根据全国日用工业品会议精神在1971年10月于哈尔滨市召开全国日用工业品会议
。这次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抓日用工业品生产,要轻重工业同时并举,切实解决日用工业
品生产的原材料问题。还要求生产日用工业品的企业不能随意转产,加强工商之间的协作等
。会后,全省各地按会议精神狠抓日用工业品生产,市场供应逐渐好转。
1973年,全省陆续恢复了各级手工业管理机构和手工业联社。
1974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将省各级手工业局改为第二轻工业局,各地、市、县设第二
轻工业局或科,省和各地的手工业联社名称未变。手工业改称二轻工业。
1977年,按照国务院批转农林部、轻工业部的文件精神,将1117个农村手工业合作企业
划给乡镇企业局,划走手工业联社资产6000多万元。1977年至1978年的两年间,又将70多个
二轻骨干企业和盈利大户划走,带走固定资产净值3400多万元,流动资金179.5万元。使全
省二轻工业利润减少,经济实力削弱,资金严重不足。1979年一季度,出现了历史上前所未
有的生产大下降。这个三起三落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扶持二轻工业的发展。1979年9月,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
》,文件中对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方针与经营范围、管理体制、物资供应、产品销售、以及
投资、贷款、税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1983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同年又
批转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轻工业集体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开始进
行经济改革。1983年5月,省人民政府为了加快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批转由省经委、省计委
等12个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发展二轻集体经济若干政策的规定》。1984年12月,省人民政
府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决定》。积极扶持二轻工业的发展。
按照上述文件精神,黑龙江省第二轻工业厅结合调整工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整顿,
改革企业管理、干部人事制度、工资奖励办法,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
制、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坚持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集体企业。同时
,对二轻系统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放开经营,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
在此期间,恢复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的职工入股集资、劳动分红、民主选举厂长
等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经营原则,把过去官办、半
官办的集体企业变为民办、民有、民管、民营,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到1984年末,全省已有48个市县恢复手工业联社的活动。
1984年到1985年,全省二轻工业加快技术改造的步伐,完成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345项,
累计新增产值5.3亿元,新增利润8707万元,其中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线60条,引进塑料加工
、制革、制鞋、服装、家具、五金、家电等行业的专用设备1500多台套,重点发展塑料工业
和皮革工业。增加塑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各种轻包装、编织袋、各类容器、周转箱、地
膜、铺地材料和重革、轻革的产量。1985年生产各种编织袋1.2亿条,基本上满足了全省食
糖、化肥和部份水泥包装的需要,塑料上下水管和管件、塑料门窗、各种铺地材料、包装材
料的产量占全省塑料制品总产量的57.5%。
1985年,全省二轻工业开发新产品305种,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1979~1985年共创国家
优质产品、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省优质产品和工艺美术百花奖产品785种,其中获国家金质奖
产品1种,银质奖产品10种,获轻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41种,轻工业部工艺美术百花
奖产品3种,被评为全国儿童优质用品13种,全国少数民族优质用品6种,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608种,省工艺美术百花奖产品80种,省优秀食品5种,省少数民族优质产品18种。
到1985年末,黑龙江省二轻工业共有企业3703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95个,集体企业
3608个,共有职工385148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71257万元,实现利润15736万元。同合作化初
期的1957年相比,企业数增加1074个,上升40.8%;职工人数增加268188人,上升382.3%,
增长三倍多;产值增长235983万元,增长了6.6倍;利润增加12762万元,增长了4.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