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野生动物饲养
我国野生动物毛皮资源,历史上主要靠猎捕。饲养野生动物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
后开始的。
50年代省外贸部门在省内建立野生动物饲养场。省皮革公司从1984年开始发展人工饲养
野生动物。1984年,省皮革工业公司在集贤、宝清、鹤岗、饶河、哈尔滨、德都、绥棱、汤
原、北安、嫩江、逊克、依兰等12个市县,建立了野生动物饲养场点,集中饲养貉、貂、赤
狐、獭兔等种兽1万多只,1985年发展达2万只。
由轻工业部和省皮革公司贷款投资兴建的集贤县野生动物养殖总场。规模比较大,饲养
条件比较好。1985年,被列为国家“183”专项技改项目。饲养品种已由建场初期的单一品种
发展到乌苏里貉、水貂、赤狐3大品种,种兽存栏由287只发展到5000多只。并可向社会饲养
提供优良种兽,为发展群众性的野生动物饲养业和为逐步建成野生动物饲养基地创造了条件
。
野生动物饲养发展较快的是饶河县。1985年,全县饲养乌苏里貉达1.2万多只,养貉专
业户和个体户有1300多家。该县还成立国营种貉场和野生动物饲养服务公司,全县种貉产值
达160多万元,相当全县畜牧业总产值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