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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造板

  黑龙江省二轻工业系统家具工业生产用的国拨木材,历年供应不足,每年国家只供应国 拨材5.6万立米,加上省内供应一些薪炭材、抚育伐材,利用率低,只能满足木制家具行业 生产的50%左右。为了增加家具生产,解决木材供应不足的问题,除了企业内部节约用材,提 高木材利用率外,还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木材综合利用,自力更生,发展人造板生产。
    1970年以前,黑龙江省家具行业中,只有呼兰县人造板厂1处。1979年安排哈尔滨市胶合 板厂生产贴面板,1980年后又安排绥棱县纤维板厂生产纤维板,木兰县细木工板厂生产细木 工板。1980~1985年相继在牡丹江家具材料总厂生产刨花板、牡丹江纤维板厂生产纤维板, 安排嘉荫县胶合板厂和海林县木材综合利用厂,生产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产品。
    1984年11月,方正县木制品厂从日本引进刨切、烘干、传送和磨刀机4台,利用黑龙江省 盛产的黄菠萝、水曲柳、楸子、榆木等优质木材,经刨切成片,用于家具贴面,设计能力年 产微薄木60万平方米,该厂于1985年5月投产。根据1985年工业普查资料统计,二轻工业系统 有人造板生产企业12个,其中全民企业5个,集体企业7个。共有职工2600人,其中工程技术 人员32人;年底固定资产原值2195万元,净值170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949~1985年共2589 万元,其中1985年投资509万元。企业占地面积292675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62226平方米。 1985年共生产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微薄木19829立方米和贴面板21.8万平 方米,完成产值1474万元。   
    牡丹江市纤维板厂为满足供应木家具行业生产用材,该厂在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 情况下,大力开发纤维板新产品。采取土洋结合、使用标准设备与自制设备相结合、专业突 击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于1980年历时近7个月,完成厂房建设、锅炉改造和设备安装的全部 任务,当年投资、改造,当年试车成功、见效益。技术改造任务完成以后,主要工作转向加 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上,使纤维板的产量逐年上升,1980年完成1680立方米,1981年完成 3370立方米,1982年1~9月完成3501立方米。利润:1980年实现5.5万元,1981年实现24. 5万元,1982年1~9月实现34.8万元,利润3年增长近4倍。该厂已与60多个用户建立了合同 关系,有10多个单位是长期用户。1981年在东北三省26个厂家的纤维板评比竞赛中被评为第 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