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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类型

  一、组织形式
    街道工业企业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1)既有企业规模大些的所谓“大集体”企业, 也有“小集体”企业;(2)既有街道办事处自己兴办的街办企业,还有从委办企业中收上来 的委办企业;(3)既有群众集资兴办的合作企业和职工合伙办的小厂,还有同大专院校、科 研单位和外单位联办的企业;(4)既有集中生产的工厂,也有分散生产和为大厂加工服务的 厂点。
    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街道企业公司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办法,鼓励小企业 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大集体和小集体
    1.大集体 指企业规模稍大,实行总厂或公司统负盈亏的街道集体企业。它的生产资料 为总厂和公司所属企业所共有。大集体企业一般建厂时间较早,生产具有相当的规模,已形 成了一套自己的企业管理制度。经济上实行企业独立核算。大集体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归主管 部门,生产经营和产品也归主管部门控制和支配,在较大的集体范围内统负盈亏。
    大集体企业,是随着区街工业生产的发展,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逐渐摸索出来的一种组 织形式,在一定历史阶段,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第一,它突破了一个集体企业范围内的 集体所有,能在较大范围内统一调剂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第二,它有利于全面规划、 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和组织专业化生产协作,便于根据社会需要,有计划地安排生产,采用 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有利于解决职工的集体生活福利问题。它具有企业集团 的性质。
    但是,大集体的核算形式存在平调问题,它助长了“吃大锅饭”现象的滋长,统负盈亏 的范围越大,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越小,影响了集体企业生产的发展。
    2.小集体 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小厂,企业生产资料归本企业职工集体所有。 类似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合作小组。
    小集体企业,由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黑龙 江省区街工业中的小集体企业,企业规模小,多为加工服务企业,生产不稳定,有活干,没 活散,职工的流动性也很大。劳动部门对待这些街道小厂的职工,不纳入劳动计划,不视为 正式就业,不计算工龄,也不给办理企业间职工调转手续。主管部门对待这些街道小厂不列 入计划,也不进行生产经营的数字统计。1979年以后,实行了所谓“转制”的办法,经过劳 动部门批准转制的小集体企业,即由小集体转为大集体,职工才算是正式就业。
    三、大小集体的发展
    大集体和小集体的区别,除上述几点以外,还有以下不同。
    大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列入主管部门、总厂和企业公司的计划,职工的工资制度和福利 待遇按有关统一规定执行,利润大部分上缴,亏损由总厂或企业公司补贴,厂长由上级任命 ,劳动力补充由劳动部门统一招工解决。所谓的大集体,实质上是仿照计划经济条件下全民 所有制企业的一套办法。是街道办事处范围的大集体、或称之为“小全民”。大集体企业的 自主权利和职工的民主权利都不如小集体。
    小集体企业,集体占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有争生存、求发展的强烈愿望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远远超过大集体企业。
    1979年以后,按省委、省革委文件规定,不再划分大集体和小集体,但有关部门对待这 两种类型的集体企业的政策,还未改变。1983年以后,按国务院〔83〕67号文件精神,要求 主管部门逐步给集体企业“归还三权、恢复三性”①(①归还三权的三权是:财产所有权、 经营自主权、民主管理权;恢复三性的三性是:管理上的民主性、生产上的多样性、经营上 的灵活性。)使我省区街工业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