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成员单位
黑龙江省手工业联社的成员单位,是所属各市、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和省联社直属合
作工厂;各市、县的手工业联社,由其所属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供销生产社、手工
业生产小组和合作工厂联合组成。其中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联社的主体。
1946年,黑龙江地区开始试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到1949年增加到9家,1952年增加到1
22家,1955年又增加到503家,到手工业合作化高潮的1956年,在手工业合作组织中,手工业
生产合作社猛增到2137家,占全省手工业合作组织总数2350家的90.9%。
到1985年,在“大跃进”中,手工业联社成员单位的企业结构进一步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一大二公”的思想支配下,过多过早地搞“升级过渡”,把一大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升
级为合作工厂或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而作为联社成员单位主体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城
市中却减少到不足10%。
1959年,全省手工业有企业4166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44个,合作工厂422个,手
工业生产合作社137个,城市公社工业2614个,农村手工业及公社工业749个。供销生产社和
生产小组均已转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大中城市中,已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下放给城市公
社。
1961年,全省有手工业企业4654个,其中有全民所有制手工业422个,集体所有制手工业
4232个,其中:(1)合作工厂366个;(2)合作社1033个;(3)生产小组160个;(4)城
市公社工业1432个;(5)农村公社工业1241个。
1962年,黑龙江省手工业根据中共中央《手工业三十五条》和东北局“公社基本不办工
业”的指示,对全省城乡的手工业和公社进行调整和整顿。
1963年,全省手工业继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中共
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进一步调整手工业企业的所有制
、组织规模和生产方向。是年底,全省手工业有企业3078个,职工(社员)127773人,其中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为2446个,占集体所有制企业总数的78.9%,从业人员100577人,占集体
企业职工的78.9%。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合作社,已经成为手工业的主体和主要组织形式。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除刻字修表等修配行业外,均改为工厂。
1983年后,按照国务院国发[1983]67号文件《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
的暂行规定》和1984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决定》不再划分合作工厂
和手工业合作社,改称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
1985年,全省二轻工业有企业3703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95个,集体所有制企业36
08个,包括合作企业1885个,区街工业1556个,厂办集体和家属16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