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的资金来源于集体企业,也用于集体企业。
联社的资金使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和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财会制度中
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又都写入各级联社的章程。
省各级手工业联社资金的使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新建、扩建和改建手工业新老企业的生产经营用房,提高生产能力,扩大市场紧
缺的日用消费品生产;
2.开发新产品,支持新兴行业的发展;
3.扶助贫困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或更新、添置设备;
4.用于人才培养、职工教育和应用科技的研究;
5.用于兴办集体福利事业。如补贴职工离退休费用统筹、贴补建造职工住宅,兴办职工
医院、卫生所和疗养院等;
6.资助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基层企业恢复发展生产。
省手工业联社,每年大致资助各市县遭受自然灾害的手工业基层企业30~50万元,帮助
他们重新恢复和发展生产。每年大约还要支付各地区手工业办事处经费和补助边远贫困县份
的手工业联社的经费开支30~50万元。
到1985年末,省联社借给各市县手工业联社资金共4459万元。

1985年,省联社机关、直属企业占用省联社资金共2512万元。
各市县手工业联社的资金使用,大致与省联社相同。例如齐齐哈尔市手工业联社,从19
70年到1981年的12年间,该联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方面:12年共收入3648万元,其中合作工厂和供销企业上缴的利润1230万元,收缴
的合作事业基金712万元,折旧基金收入506万元,福利统筹金收入61万元,管理费收1139万
元。
支出方面:12年共支出3638万元。其中企业基建拨款683万元;合作社专项借款753万元
;弥补企业亏损482万元;下拨给职工医院福利统筹金58万元,缴纳所得税66万元;增添固定
资产10万元,修建二轻产品商店32万元,经费支出835万元。在经费支出中,包括联社和各公
司经费669万元;职工医院经费49万元;干部学校经费16万元;研究所经费7万元;农场经费
27万元;参加建市疗养院5万元;支援灾区7万元;新产品试制损失26万元;其他支出29万元
。其间还欠缴省联社应缴的合作事业基金和管理费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