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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资产的管理

  管好用好联社的资金,维护联社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增值,是各级手工业联社的重要任 务。
    经济体制改革前,全省各级手工业联社对联社的资产只是一般的管理。既没有联社资产 的专管机构,也没有采取特殊管理措施。使联社资金分散在各成员单位,长期无偿占用,绝 大部分已变成企业固定资产,既不能周转也很难回收。联社与企业间的产权关系极不明确。 基层企业将联社的借款视同投资,既不付利息也无返还限期;联社对借给的资金并无后续管 理手段,一般由企业自行使用和支配。
    1979年以后,各级手工业联社开始加强联社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合作工厂改变核算形式 由统负盈亏改为自负盈亏以后,各市、县手工业联社开始清理企业中的联社资产,划清归属 ,明确产权。牡丹江、北安、双城、克山等市县都将实行统负盈亏期间联社与企业间的资产 划清,该增的增值、该弥补损失的给以弥补。也有一些市县的手工业联社仅在帐面上作了处 理,联社在企业中的资产并未评估核实,联社与企业间的产权也未明确。
    省联社于1983年前后虽清理一次联社的资产,但很不彻底,联社与企业间的产权也未进 一步核实认定,仍然归属不清,产权关系模糊的现状并未改变。
    1985年后,各级手工业联社开始认真清理资产。作法是:对企业中现有联社固定资产进 行重新估价,对流动资金进行清理核实。清理资产的原则一般为:(1)按照“谁投资、谁所 有、谁受益”的原则,清理企业中联社、企业和个人的财产,划清归属,明确各方的产权。 (2)本着正视现实、着重历史和宜粗不宜细的原则,理顺联社与企业的产权关系。(3)坚 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达到联社、企业、职工三方满意。(4)坚持促进 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原则,通过明确产权,保证企业资产的增值。
    清理资产、划分归属的方法一般都以现存帐面数字和历史资料为依据,从清理人手,登 记造册,评估核实。清理划分方案和决议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填写《资产 所有权归属协议书》、由资产所有者各方签字盖章,经主管部门签证确认,并通过法律公证。
    明确产权以后,对联社资金的管理,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联社借给企业的资金,按长期借款处理,转入长期借款帐户,逐步收回。根据企业偿 还能力,分别定出还款计划,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前提下,逐步收回。
    2.联社资金实行有偿占用。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和资金类别,收取不同比例的资产占用 费。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低于银行贷款利息。
    3.实行股份制经营。将联社资金作为企业的股份参与分红。联社股份分红,优先用于发 展生产,留给企业5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50%作为联社基金收入。
    4.划出手工业系统的企业占用联社的基金,划出企业要作出还款计划返还给联社。在未 返还之前,也实行有偿占用,按上述标准收取资产占用费。
    联社资产实行有偿占用和全部作为股份参加企业分红以后,联社不再向企业收取合作事 业基金和折旧基金。
    联社从企业收取的资产占用费和股份分红,按源于企业、用于企业的原则,主要用于发 展生产、经济技术开发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