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全面整顿,综合治理
1982年,黑龙江省二轻工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2号文件《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
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全面整顿的要求,开始了对企业的全面整顿,综合治理。
黑龙江省二轻局计划3年内完成全省二轻企业的全面整顿任务,1982年整顿全部企业的1/5。
这些企业全面整顿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强企业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
创办“六好企业”为目标,分期分批的进行全面整顿。重点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
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省二轻局要求各市县二轻局要
派出工作组或蹲点调查组帮助企业进行整顿,取得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并确定哈尔滨制
鞋厂、轻工机械厂、金属线材厂、锹厂、齐齐哈尔冰刀厂、佳木期轻工机械厂、牡丹江建华
包装装潢材料总厂、轻工机械厂等8个县团级企业作为省地市第一批试点单位。省二轻局派出
工作组到牡丹江市和双城县试点。省局还要求,哈齐牡佳等主要城市的二轻企业要继续完成
恢复性企业整顿,县镇二轻企业1982年,要有一半以上完成恢复性整顿。上半年各县二轻局
要选少数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试点,下半年逐步推开。
1982年6月和7月,省二轻局分片在双城和牡丹江召开了企业整顿工作会议,下发了哈尔
滨市新光工艺美术厂、牡丹江建华包装装潢材料总厂等6个试点单位全面整顿的经验和哈尔滨
市锁厂、牡丹江市水暖器材厂自行整顿的经验。
1982年11月9~12日,省二轻局又在哈尔滨市召开各地市二轻局企业整顿办公室主任会议
,并下发评选1982年企业整顿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方案。
到1982年底,全省二轻企业又有458个完成恢复性整顿,有48个企业全面整顿检查验收合
格,其中有22个企业被评为省级企业整顿的先进企业。
1983年,继续进行企业全面整顿。这一年,省二轻厅(1983年4月改为二轻厅)制定了《
黑龙江省二轻工业企业全面整顿验收标准》并由省工业企业整顿办公室转发各地,各市县二
轻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不走过场的原则,进行检查验收。鸡西市二轻局所属33个企业已
有27个企业验收合格,全局实现利润104万元,比1982年增长53.2%。佳木斯市又重点整顿了
9个企业,调整了领导班子,加强了企业管理,建立健全了企业的规章制度,这些企业的经济
效益都有提高。1983年,有哈尔滨市新光工艺美术厂、齐齐哈尔衡器厂、牡丹江市水暖器材
厂、佳木斯市铝制品厂、大庆市大同橡胶厂、勃利县陶瓷厂等48家企业,被省二轻厅评为企
业整顿先进单位。
1984年1月14日,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整顿办公室转发了省二轻厅制定的《二轻集体企业全
面整顿验收奖惩办法》。年初,省二轻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年完成企业全面整顿的要
求,提出要在1984年末有70%以上的企业达到全面整顿验收合格。上半年累计只有389户二轻
企业达到合格的标准,占二轻企业总数的20.4%。下半年,省二轻厅加强对企业整顿工作的
领导,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在各地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积极努力下,到年底,累计有
71.5%的企业达到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的标准。完成3年初制定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