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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

  1951~1954年7月黑龙江地区手工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由原龙江省和松江省供销社生产科管 理。1954年8月,原黑龙江省、松江省合并,改由黑龙江省供销社生产科管理。1954年11月2 5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将原设在省供销社内的手工业管理机构—生产科划出,成立黑 龙江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筹委会,时克任主任。社内办事机构设:秘书科、人事、组织 指导科、财务科、生产计划科、行政管理科、供销处。省手工业联社筹委会虽然主管全省手 工业,但它是群众性的集体经济组织,只行使政府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1957年1月8日,省委决定,成立黑龙江省手工业管理局,加强对全省手工业的社会主义 改造和行政管理。时克任局长,王星甫任副局长。局内办事机构设:秘书科、人事科、组织 指导科、财务科、生产计划科、供销处。省手工业管理局同省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两块牌 子,一套机构。
    同年11月19~23日,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筹委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首届手工业社员 代表大会,会上宣布正式成立黑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推选时克为联社理事会主任, 王星甫为副主任,叶方为监事会主任。
    1958年9月5日,省委决定,将省手工业管理局改为省手工业管理厅,并报经国务院批准 ,时克任厅长,王星甫任副厅长。由于已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加上在“大跃 进”形势的影响下,为了精简机构、节省开节,省委于同年12月决定,将省手工业管理厅并 入省化工轻工业厅,在厅内设手工业处,保留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名义。1959年5月,省委 任命孙曦为化工轻工业厅副厅长,主管手工业处的工作,姚忠斌为手工业处副处长。1960年 5月,省化工轻工业厅党组决定,将厅内手工业处改为手工业局,副厅长孙曦兼任局长,刘溪 为副局长。
    1961年9月,省委决定,将原设在化工轻工业厅内的手工业局划出,恢复省手工业管理厅 。同年12月29日,省委任命时克兼任厅长,孙曦为副厅长。厅内办事机构设:办公室、人事 工资处、计划财务处、农具处、五金处、土特杂品处、修配处、工艺美术处、日用百货处、 供销局。1962年3月29日,省委任王希文为副厅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同年10月 13日,省委报请国务院批准任命王星甫为省手工业管理厅厅长兼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孙曦、王希文为副厅长。
    1963年6月4日,黑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手工业合作社社员( 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85人,经全体代表推选王星甫为省联社理事会主任,孙曦、王希 文为副主任。联社与手工业厅设一套机构,有:办公室、人事工资处、财务处、生产处、计 划处、农具处、五金处、工艺美术处、修配处、轻化工业处、供销局和手工业干部学校。19 64年4月,省委同意省手工业厅成立政治部,下设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宣传处。同年7 月,省委决定,将省化工轻工业厅所属的皮革公司划给省手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