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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监督活动

  黑龙江地区各省在统一财政过程中,财政厅内的审计处(科),按照预决算制度的规定,行 使审计职权,执行审计程序,财政管理和审计工作逐步完善和加强。1948年,黑龙江省建立 预算制度的初期,审计工作比较薄弱。加之3、4、5三个月物价急剧变动,审计工作更加被动 。有时把预算压到半个月以上,批不下去。各县来省算帐,经常需要三五天甚至十来天才能 办完。到1949年,黑龙江省财政厅的审计工作,由于制度逐步健全,分工愈益合理,确有很 大进步。一是统一全省预决算手续,提高了工作效能。过去一天批一个县,还不一定批完。 现在半天可以批完一个县,一个季度的工作两个月可以做完。二是分工各专一门,比较科学 。过去粮食和经费分开审核,经常发生矛盾;现在把粮食和经费合起来,经一个人统一批, 避免了矛盾。特别是临时费预算很难掌握,现把经常费和临时费分开批。1949年,松江省财 政由分散走上统一的过程中,严格了审计制度,减少了盲目浪费。省广播电台经费按标准已 经够用,还没花完,却说每月尚缺2000万元。(东北流通券,下同)经审计处去人算细帐, 按核准的经费标准,足以够用。在审计穆棱县决算中,发现重复报销差旅费100多万元。省立 第一医院修建,订立包工合同,包工者多报2亿多元,经审核加以纠正。
    1949年,黑龙江地区各省统一省财政取得显著进展。这一年3月15日,制定了黑龙江省1 949年财政收支概算,全年收入概算为3812亿元,折粮149506吨,全年支出3812亿元,折粮亦 为149506吨。这个概算经财政厅副厅长、审计处长张锦伦审核报出。同年,松江省亦制成全 省党政军所属各机关部队1949年经费概算,收和支总额为3373亿元,并经财政厅长王学明, 审计处长王琪审核。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当时已合并为黑龙江和松江两省。两省财 政厅内的审计工作,向专业审核发展。解放战争时期的审计制度,为财政专业管理所代替。 这种监督形式,一直持续到1983年黑龙江省各级审计机关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