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财务收支审计

  全省各审计机关组建不久,就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始了试审。1983年5月庆安县 审计局成立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一名局长、一名审计人员和其他单位三人组 成财务检查办公室,对县直机关62个单位1980年至1983年4月末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
    从62个单位的检查情况看,县直机关财务管理比较严格。多数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较好, 但也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比较严重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有6个单位挤占和动用流动资金、事业费、修缮费等经费5.2万元,用于购建职工住 房。
    2.有12个单位扩大劳动保护开支,多报各种补助费。这些单位中,有33人的劳动保护扩 大了范围,有144人提高了标准,共扩大开支6629元。
    3.有28个单位不按规定要求,不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购买专控商品,金额达64460元。 其中有3个单位超过5000元。
    4.有21个单位请客送礼、吃吃喝喝花掉公款2.8万元。
    5.有3个单位占用罚没收入,用于买汽车、弥补基建超支等达47243元。
    6.在检查的62个单位中,有359人积欠公款113218元。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09人,欠款 额49283元,占欠款总额的43.5%。
    对上述问题,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对违犯财经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加 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发至县直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求对照本单位实际进行 检查。对私分公物、擅自扩大开支标准,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都按有关政策规定作了处理 ;对乱拉资金建房问题,除要求有关单位负责人写出检查外,还按动用资金总额的1.5%给以 罚款。通过这次检查,收回职工欠款68391元,占应收回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欠款总 额的60.4%。收回副科级以上干部欠款19081元,占同级干部应收回款总额的92.2%。县审计 局还帮助工业科总结了财务管理经验,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县直机关中推广。按照县 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这次检查的62个单位普遍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 制度。通过对62个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工作开始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 。工业科10月份开展本系统财务大检查工作,邀请县审计局协助;社队企业局邀请审计局给 其基层单位讲维护财经法纪问题;县人民银行邀请审计局参加流动资金统管的交接工作。通 过这次审计,庆安县审计局在1983年就迈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第一步。当年10 月,第一次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庆安县审计局以“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对县直机关的财务收 支进行全面审计”为题,介绍了他们的试审经验。省审计局把这个经验刊登在1983年第7期《 审计简报》上。
    1983年,全省各审计机关经对72个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试审,共查出有问题金额125.3 2万元,其中搞计划外基建、截留隐瞒税利、请客送礼等违反财经纪律金额95万元。
    1984年,根据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全省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在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 ,以科技“三项费用”为重点开展审计工作的同时,兼顾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 计。这一年,全省共审计278个行政事业单位,审查出有问题金额1582万元,其中,搞计划外 基本建设、滥发奖金、补助和实物等违纪金额848万元,还有影响经济效益金额194万元,帐 目差错金额540万元。
    1985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以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为中心 ,重点抓好教育事业费专项审计,同时,在前两年试审的基础上,探索定期报送审计的新路 子,向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经常化、制度化迈出新的一步。
    1985年3月9日,黑龙江省审计局向全省审计机关转发了1984年12月审计署召开行政文教 审计座谈会的精神,和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开展行政事业财务定期审计的经验。4月,省审计 局文行处处长宋永顺带领由省审计局、绥化行署审计局、哈尔滨市审计局审计人员组成的学 习考察小组,到襄樊市审计局学习定期送达审计经验。5月,宋永顺、闫善春又到黑龙江省第 一个开展定期审计的汤原县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和总结。
    汤原县审计局在总结1984年工作,探讨如何开创1985年审计工作新局面时感到,审计监 督的特点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特别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还没有突破老模式。 于是汤原县审计局借鉴襄樊市实行按月送达审计的经验,从1985年开始,从行政事业单位入 手,把财务收支的就地抽查审计,改为按月送达审计。同时县审计局与县财政局于2月1日联 合向全县97个行政事业单位发出通知,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送达审计,要求被审单 位于次月按规定的时间,将上月的财务收支凭证、帐簿和报表,送审计局审查。
    经过半年时间的实践,按月送达审计为审计工作走向经常化制度化创造了条件。被审单 位接受审计部门监督的自觉性增强了。送达审计及时发现一些单位在“经费支出”科目列出 招待费、用公款为职工做服装、擅自规定搞浮动工资和职务津贴等问题。审计局对有的问题 进行了追踪审计,有的进行了专案审计,使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在三月份送审并查出有问 题的48个单位中,有42个单位在四月份送审前纠正了查出的问题。第一次送审时,有32个单 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金额达12395元。到第二次送审时,只有6个单位存在违纪问题, 金额为2282元。在五、六月份审计时,基本没有发现较大的问题。
    省审计局在总结汤原县审计局定期送达审计经验的基础上,于1985年6月13日向各行署、 市、县审计局,省直各单位发出《关于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试行定期送达审计的通知》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定期送达审计试行办法》。《通知》要求,凡有条件的地方,都 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试行定期送达审计;目前试行有困难的,要求按照“量力而行,积极稳妥 ”的原则,选择一、二个部门,若干个单位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铺开。
    桦南县有340个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县审计局从1983年下半年起两年中,只审计 24个单位,占7%。按照这样的速度,把企事业单位普审一次,需要多年。为了全面开展审计 工作,加强常规性审计建设,该县审计局决定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定期送达审 计。桦南县行政事业单位有140个,都进行审计有一定困难,他们决定首先对财政直接拨款的 42个单位进行试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局进行不定期抽查。
    桦南县审计局第一次送达审计是从7月10日开始,用了20天时间,审查了42个行政事业单 位1985年1月至6月的财务收支帐目。查出这些单位滥发补贴实物、用公款吃喝招待、随意提 高开支标准、超越范围报销、乱发劳动保护用品、违反规定购置控购商品等违反财经纪律问 题,金额达6.2万多元。县审计局对查出的问题都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在送审单位领导和会 计参加的大会上公布。要求帐目不清的单位重新建帐;不按时送审或不执行审计结论的,通 过财政停止拨款;该上缴不上缴的,通过银行直接扣缴。实行定期送达审计,减少了违纪问 题的发生。第一次审计,月平均违纪金额1.1万元。到8月份第二次审计时,违纪金额比第一 次审计下降了30%。在1985年9月初召开的全省文教行政审计座谈会上,桦南县审计局和第一 个试行定期送达审计的汤原县审计局介绍了他们的经验。
    1985年,在全省83个地、市、县中,有33个市、县审计局试行了定期送达(后改为报送 )审计。11月29日,省审计局在总结部份市县审计局试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 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精神,借鉴外省市审计工作经验,参考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制定了《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定期报送审计暂行办法》,发给各地市县审计局,要求从19 86年1月1日起执行。
    进入1986年,按照《定期报送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对1985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进行定期审计。1985年上半年,省直机关第一批进行报送审计的有: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政协委员会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出版总社、省教育委员会、省卫生厅、省 档案局、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省科学院、省广播电视厅、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社会科学院、 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省司法厅、省体委、省委党校等18个单位。上半年,省审计局对这 些单位实行按月(季)定期审计。通过开展定期审计,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在节约支出 ,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都取得很好的成绩。根据半年的实践,这一批 定期审计单位,从七月份开始,由月审、季审改为季审、半年审和年审。上半年,全省有71 个行署、市、县审计局开展了定期审计,占行署、市、县审计局总数的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