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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科技“三项费用”审计

  黑龙江省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科学研究补助费,(简称科技“三项费用”) 在国家财力还不宽裕的情况下,从1983年以来,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83年全省支出 3902万元,比上年增长51.5%,1985年全省支出4790万元,又分别比1983年和1984年增长12 %和18.5%。为了促使各科研单位管好用好这笔资金,省审计局按照省政府“要认真检查科技 ‘三项费用’使用情况”的要求,把科技“三项费用、审计列为1984年重点审计工作内容之 一。
    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科技“三项费用”的审计,从1984年3月15日开始,省审计局 会同绥化行署审计局对肇源县科委的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了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制订了全省《关于科技“三项费用”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方 案》确定:第一批对双鸭山市、鸡西市、绥化市和肇源、宁安、海林、呼兰、桦南、富锦、 讷河、甘南、嫩江等12个市、县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省审计局以省技术物 理研究所和肇源县为点直接进行审计。《审计方案》要求,重点对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 用情况进行合规性审计,搞清问题,总结经验,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 义经济建设服务。
    4月22日至28日省审计局派出了以宋永顺等4人组成的审计组,对省技术物理研究所1983 年财务收支和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第一次试验性的专项审计。
    1983年省技术物理研究所科技“三项费用”可用的资金34.7万元(包括历年滚存结余1 5.7万元)。1983年支出22.2万元,年末结余12.49万元。经过审计,该所1983年的部分支 出违反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科技“三项费用”中核销了不合理的支出6.58万元,占当年支 出的29.6%。这些不合理支出包括:建职工宿舍超支挂帐、各种招待费、工地食堂借款等。 该所附属的实验工厂1983年实现利润27万元,从中用于滥发津贴、补助和实物等不合理开支 3.6万元,占实现利润的15.3%。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0.2万元。该所挤占科技“三项 费用”的资金,按规定本应上缴财政。省审计局考虑到目前科研经费偏紧,决定上缴给该所 的主管部门,用于安排科研项目;属于乱支滥用生产利润的,要求归还生产收入,用于科研 事业发展基金。其他问题也都作了公正处理。省审计局对这项审计于1984年5月12日向省政府 写出《审计报告》。
    通过对省技术物理研究所的试审,为在全省12个市县开展科技“三项费用”审计提供了 经验。
    全省12个市县审计局进行科技“三项费用”审计过程中,省审计局以肇源县为重点,于 1984年5月,由省和绥化行署审计局组成5人审计组,与肇源县审计局一道对该县科委1980年 至1983年的科技“三项费用”和科研经费进行了全面的审计。
    1980年到1983年的4年间,省和绥化行署给肇源县下达“人工饲养甲鱼”、“培植花生新 品种”、“人工种植芡实米”、“培育高蛋白畜禽饲料”、“人工培养蚌珠”、“复合肥” 和“农用工业新产品”等7个科研项目,专项拨款36.3万元(其中,人工饲养甲鱼拨款23万 元),正常的科技业务费2.75万元,加上事业收入和1979年经费结余,肇源县科委共有可用 资金43.98万元。这个县科委4年来对这些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相当混乱。1980年,县科委 擅自动用人工饲养甲鱼试验专款建家属宿舍152平方米,支出13953元;1980年到1983年,先 后购买解放牌汽车两台,天津客货车一台。加上建房费、汽车耗用的油料费、修理费和人工 费,几年来共侵占科技“三项费用”67374元。还有用公款请客送礼、滥发津贴、补助等问题 。4年来,总共不合理开支12.56万元,占4年可用资金的28.6%。造成人工饲养甲鱼研究课 题资金不足,饲养条件不具备,没有取得明显的科研成果。
    省审计局于1984年6月22日向省直各机关、各行署,市、县人民政府,各审计局发出关于 肇源县科委乱花滥用科技“三项费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通报。并建议肇源县委、县政 府领导,对肇源县科委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严肃的处理,对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给予必要的处分。
    1984年10月,五常县审计局对该县科委的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果也进行了审计。
    五常县科委1981年12月到1983年1月间,三次由科委的一位副主任私自动用科技“三项费 用”2.48万元。其中,花1.4万元买一台天津铁牛拖拉机,放在私人家里搞承包,还将1万 元科技“三项费用”转到其爱人开设的个体户存储,用以买拖车、配件、柴油等。1982年购 买解放牌汽车一台,挤占科技经费2.99万元。还让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开假收据套取科技经 费5000元,设“小金库”,随意使用。五常县审计局向县政府报告了对县科委的审计情况。 五常县委对私自动用科技经费的科委副主任给予处分。省审计局11月2日的《审计简报》上刊 登了五常县科委副主任擅自动用科技经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
    通过对省技术物理研究所和肇源、五常两县的审计,探索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和推动 了全省部分市县科技“三项费用”审计的开展。
    1984年,省审计局和财政厅分别组织力量,从4月到9月,先后对省轻工业厅、省科委、 省科学院等5个部门所属科研单位的25个重点科研项目和12个市县科委的科技“三项费用”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检查。从对各部门、各市县检查来看,科技“三项费用”使用和管理 ,基本上贯彻了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科技“三项费用”发挥了效益,取得了 很多可喜的科研成果。但这些单位在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共查出挤占挪用科技“三项费用”搞基本建设、买汽车、买非科研设备,滥发奖金、补贴和 实物,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盲目投资,管理不善,损失浪费,营私舞弊、以权 谋私,资金投向不合理,弄虚作假,非法凭证入帐等,各种有问题金额84万多元。
    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全省科研单位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科技“三项费用”,省审计 局于10月24日至28日,在五常县召开了有这项审计任务的12个市县审计局参加的科技“三项 费用”审计工作座谈会。会上,肇源县、五常县审计局介绍了如何搞好科技“三项费用”审 计的做法和经验,对开展科技“三项费用”审计进行了初步探讨,分析了科技“三项费用” 管理使用中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1.科技“三项费用”的现行管理体制是由拨款给科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拨给承担科 研项目的单位。这样就使财政管理失控,普遍存在“以拨代支”、“以领代支”、一次性列 决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只管确定项目,不问开支情况;财政部门只管拨款,检查监督不够 ;承担科研项目单位只顾争项目申请资金,不重视投资效益,相当一部分资金没有用在科研 上。
    2.对资金使用效果的审查、项目中止和撤销的清理、竣工项目的验收、经济效益的评定 等方面,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资金来源渠道多,预算内拨款和预算外管理处于自收自支状 态,开支界限不明确。
    3.财经纪律观念不强,以权谋私,乱拉滥用资金,乱上项目,假公济私等不正之风比较 严重。
    4.财会人员业务不熟、素质差。
    经过对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的全面综合分析,省审计局、省财政厅 于11月27日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检查科技“三项费用”的综合报告》。《报告》中对 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管理提出以下五点改进意见:
    1.对科研经费实行“有偿合同制”和“课题承包责任制”。
    2.严格预决算管理制度。
    3.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三项费用”历年结余的资金进行清查。
    4.加强科技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5.集中资金,重点投放,改变科研资金投放上不突出重点所造成的纰漏。
    上述改进意见,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12月14日,省政府向各行署、市、 县和省直单位批转了《科技“三项费用”的审计报告》,强调要按所提改进意见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