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发展项目审计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1984年7月9日,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签订的“第
二个农业教育项目”的贷款协定(2444CHA)和信贷协定(1500CHA),经黑龙江省有关部门
担保,农牧渔业部以〔1984〕农教字第68号文件确定:转贷给黑龙江省贷款807.2万美元。
其中东北农学院342.9万美元,东北林学院377.2万美元,双城畜牧兽医学校和红兴隆农业
技术学校各为43.55万美元。国内配套资金1614万人民币。贷款项目建设要求在1989年基本
达到3个方面的效益:1、在高中级学校的农业教育中改进课程内容、教具和教育方法。2、院
校的在校生人数要增加60%,并增加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员。3、使整个农业教育体系有更好
的计划管理,使先进的农业技术比重逐步扩大。
从1985年3月开始,黑龙江省审计局派出农林审计处傅有忠为组长的3人审计组。先后审
计了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东北农学院的教育发展项目执行情况。
黑龙江省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使用世界银行贷款43.55万美元,主要是购置设备34.
68万美元,其他用于进修、预备金和专家费等项支出。按协议规定,国内配套资金不少于87
.1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建试验室、校办工厂等。审计组对该校1984年度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执行情况审计后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这个项目的经济活动和执行结果,符合我国的
会计制度和贷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规定。
为了更好地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提高经济效益,解决存在的问题,审计组提出两点建议
:
1、充分发挥引进设备的效益。经实地审计,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建校时间短,原有教学
实验设备不足,其中还有一些是其他地方转交来的陈旧设备。这样引进设备后,一些国内设
备无法配套,势必影响引进设备的效益。建议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抓紧时间,向上级主管部
门汇报,尽快落实国内配套投资计划,力争短时间内提高教学质量,扩大招生人数,为国家
多培养人才。
2、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要做到严谨、科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对世界银行贷款和配套资金的使用,必须单独设帐,单独装订凭证,做到帐表、帐证、帐
物相符。国内配套资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用途。黑龙江省审计局又对红兴隆农业技术
学校1985年以前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内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续审。发现国内配套资金尚差
人民币10万元没有落实。建议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积极向有关部门请示,争取在1986年底前
把国内配套资金配齐配足。
黑龙江省审计局还审计了东北农学院1985年度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内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东北农学院的世界银行贷款额为342.9万美元,年息3%,20年还清,宽限期5年。从199
0年开始还本,到2004年累计应还本息462.7万美元,其中1985年应付利息10.3万美元。从
审计情况看,东北农学院1985年12月31日的世界银行贷款,第二个农业教育科研项目资金平
衡表和外币收支表,真实地反映了该校截止报表日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务状况和执行结
果,符合中国的会计制度及贷款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也符合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并前后
一致。
审计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东北农学院教育项目的世界银行贷款由谁还本付息的问题,直至审计当时还未解决。
致使该院1985年应缴的贷款利息尚未缴纳。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
2、国内配套投资速度慢,与世界银行贷款进度不适应。根据世界银行贷款工作要求,国
内配套的工程设备,应该在进口设备到货前完成,以使进口设备到货验收后,能马上安装使
用。但是,截止1985年底,该院已到进口设备53个品目,206台件,分别占指标总数的49.5
%和71.7%。而省内自筹的200万元国内设备配套资金,到1985年末只完成79.3万元,占计划
的39.7%,这与贷款工作的进度很不适应。
3、进口设备的接机验收工作,在院内各部门之间,进展不平衡。有些系的设备验收率不
到50%。全院已有许多尚未验收的设备超过了索赔期限。个别部门的验收质量不高,验收报告
不符合要求。该院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有力措施,使验收工作有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