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违纪专项审计

  1984年10月至1985年9月期间,根据国务院〔1984〕145、186号通知精神,在省政府统一 领导下,由各级审计机关牵头,以检查纠正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新的不正之风为主要内 容,开展了一次全省性的违纪专项审计。
    一、对滥发服装问题的审计检查
    滥发服装这种新的不正之风,早在1984年下半年就露出苗头。1984年10月20日,国务院 发出的《关于制止滥发服装的通知》指出:“近来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用公款制发服装 之风日益盛行,特别是一些工厂在赶制厂服、制服,标准互相攀比,越来越高,花钱很多。 制发服装的费用,有的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有的挤用生产发展基金,有的甚至乱摊乱挤 成本(费用),挖国家财政收入。”10月26日,审计署向各省、市,自治区审计局印发了国 务院这一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检查一次此类问题,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 报告。”11月11日,黑龙江省省长陈雷也在国务院通知上批示:“要查一下,我省有无这种 情况。要坚决制止。”据一些地方检查,滥发服装的问题确有发生。
    黑河行署审计局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于1984年12月25日至28日,会同行署财政局 对孙吴县38个单位进行检查。这38个单位,为1259名职工制作了服装,其中在上海制作的有 1174套。到检查时已发到职工手中1126套。垫付制作服装的资金,来自企业利润留成、经费 、大集体劳动服务队收入,“电大”学生学费、福利基金等方面,共13.2万元。其中纯属违 反财经纪律的金额达5.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2.8%。
    哈尔滨市审计局检查时发现,哈尔滨市广播电视大学1984年为137名教职员工,每人发毛 料西服和呢料大衣各一套,支出3.26万元。该校还借举办运动会之机,除按运动员标准发放 运动服补助费外,每人还发放一套运动服,支出5500元。这个大学1984年发放津贴、补助和 实物,共挪用事业费7.48万元,其中用于发放服装3.8万元,占挪用款的半数以上。
    二、对滥发奖金、补贴、实物问题的审计检查
    滥发服装的问题正在检查制止中,一些部门和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等不正之风又 在发生。国务院《关于制止滥发服装的通知》发出仅仅一个月之后,1984年12月28日,国务 院又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通知》(即国务院〔1984〕186号 文件)。《通知》指出:、目前有些事业单位按人头平均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情况十分 严重,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要求“对一些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滥发服装,滥发奖金、 补贴、和实物,任意扩大免费供应午餐范围,以及弄虚作假、裁留财政收入、扩大财政支出 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检查”,并强调“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抓住典型案 例,严肃处理。”
    1985年1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1984〕186号文件的通知。根 据国务院通知的要求,省政府决定由省审计局牵头,劳动、人事、财政等部门参加,成立省 贯彻国务院“186”号文件联合办公室。要求各事业单位结合整党,认真检查本单位发放奖金 、补贴和实物情况,做到边检查,边纠正。各主管部门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按政策规定及 时纠正处理。
    1985年2月4日,省审计局相应地向各行署、市、县审计局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 知精神,抓好财经法纪审计的通知》,对贯彻“186”号文件作了具体部署。全省各市县立即 开始自查。不久,省审计局转发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中纪委2月8日会议精神的通知》,省 审计局转发时指出,当前,各级审计机关要把狠刹新的不正之风,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推 动违纪专项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哈尔滨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186”号文件精神,全市有2185个单位进 行了自查,查出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的总金额496万元。在此基础上,作为市贯彻“186” 号文件联合办公室的牵头单位,哈尔滨市审计局,用半年时间重点抽查626个单位,查出违纪 金额212万元。哈尔滨市南岗区跃进乡政府违反国务院关于乡办企业利润“不准挥霍浪费,不 准请客送礼”的规定,1984年1至9月份把乡办企业上交的利润32876元全部挪用花光,还把上 年结除花掉7000多元。其中,滥发服装的金额4420元,和名目繁多的奖金和补助7800多元。 哈尔滨市东风制药厂从1984年初到1985年5月,先后共花掉117700元,购买礼品送给厂外采购 人员,采取从商店、生产厂开假发票的办法,全部在成本中摊销。
    牡丹江市在贯彻国务院“186”号文件中,自查和抽查2032个单位,查出1984年发放的3 440万元奖金、补贴和实物中,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滥发的金额有435万元,占发放奖金、补 贴和实物总额的12.6%。在自查的基础上,牡丹江市审计局抽查了56个单位,发现都程度不 同的存在违纪问题。牡丹江市郊区某单位只有职工13人,1984年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达15 409元,平均每人1185元,等于每人一年拿两年的工资,其中属于违纪发放的金额占68.9%。
    绥棱县审计局按照国务院“186”号文件精神,对县二轻局的奖金问题进行了审计。该县 二轻局于1985年,给机关干部发放了经济承包合同奖,局级干部每人得奖金698.3元;股级 干部为局级干部的90%,每人得奖金628.47元;一般干部为局级的80%,每人得奖金558.64 元。全局40人得奖,共发奖金18184元。该局1984年根本没有完成经济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指标 ,而是编报假决算。这个局所属17户企业,有14户是报的假决算。其中:有8户共亏损14.4 万元,二轻局上报盈利6万元;有4户共亏损19.5万元,二轻局上报亏损4.9万元;有2户共 盈利5万元,而报盈利2.9万元。
    三、对发售礼品券、开假发票问题的审计检查
    发售礼品券、开假发票与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紧紧的勾在一起,助长了新的不正之风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对发售礼品券和开假发 票问题进行了审计。
    早在1985年初,哈尔滨市审计局对秋林公司、同记商场和第一、第二、第七百货商店等 15家商店开展“礼品券”销售业务进行了审计调查。这些商店从1984年10月到1985年2月,共 销售礼品券达890多万元。购券单位有3700多个,既有机关、团体、学校、科研单位,也有工 、农、商等企业。在礼品券里面掩盖许多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根据各单位自查 上报,属于“滥发”部分的金额就有100多万元,已摊入成本费用的有70多万元。从各商店开 出的假发货票998张,金额达300多万元。不但扰乱金融市场,也为一些单位滥发奖金、实物 ,送礼行贿开了方便之门。
    哈尔滨市审计局及时把调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作出了坚决纠正这种不正之 风的决定,责成审计局严肃处理。
    黑河行署审计局在黑河行署和黑河市税务局的配合下,自1985年春开始,陆续对黑河市 14户商业企业统一发货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13户商业企业为给买方提供“方 便”,从1984年冬至1985年春,开出假发票238张,票面金额达10.5万元。1985年新年、春 节期间,黑河市第三百货商店等5个单位,在为240多个购货单位开出的274张共12.5万多元 的发货票中,假发货票就有194张,票面额7.9万多元。市东新食杂商店、幸福乡供销社等单 位还代开“工时费”、“维修费”等假发票,为市氧气厂,自来水厂等十几个单位套取现金 或套购商品开“方便”之门。
    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贯彻国务院“186”号文件,检查各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这种 新的不正之风中,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发现一些商店,在1985年春节期间发售礼品券之风盛行 。于是在5月份对齐齐哈尔市第一百货商店发售礼品券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这家商店发售礼品 券的面额共达56.3万元,购券单位有386个。除了外地的20个单位外,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 市内的366个购券单位,采取送达审计的方式审核236个,占市内购券单位的64.5%。这些单 位共购券46.4万元,占市内单位购券总额的77.4%。购券单位通过商店开假发票,从成本( 费用)、行政事业费中列支15.8万元,占市内购券总额的29.8%;从预算外资金和基层单位 提取款支出的有7.7万元,占购券总额的14.9%;冲减销售收入的金额为9335元,占购券总 额的1.8%;从企业留利、福利基金支出的有15.3万元,占购券总额的28.9%;从工会经费 支出的6.1万元,占购券总额的11.5%。
    黑龙江省清查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1985年2月开始 ,经过组建清查机构,层层发动,单位自查,各主管部门复查验收,以审计机关为主的联合 办公室重点抽查和纠正处理等阶段,到1985年9月末基本结束。据84个地、市、县和省直103 个主管部门统计,有18155个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在自查单位中,有3861个单 位自查出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问题,占自查单位的21.2%。各主管部门和联合办公室复 查、抽查验收11705个单位,占自查单位的64%,查出3214个单位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问 题,占被抽查单位的27.9%。全省共查出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金额3254万元,其中滥发 或超发奖金1302万元,滥发补贴286万元,滥发实物1666万元。
    从自查和抽查中看到,这起新的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三多:一是 奖金名目多。有分成奖,超收奖、承包奖、福利奖,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30余种;二是发 放形式多。除发钱之外,还滥发呢子大衣、西服、电烤箱、洗衣机等各种实物;三是资金来 源渠道多。有的挤占挪用各项专用基金或摊入成本(费用);有的截留应上缴国家的收入、 罚没款、规费收入;有的任意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搞提成发奖金;有的企业搞虚盈实亏骗 取奖金;有的利用职权,对下级部门搞摊派,索取奖金。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内外勾结 ,造假据,用公费核销。
    各审计部门和企事业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做了纠正处理,清理上缴 财政12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01.3万元,缴纳奖金税1917.6万元(包括部分中直单位) ,应由个人归还的,已作出了还款计划,分期归还。
    省审计局以贯彻国务院“186”号文件联合办公室的名义,于1985年10月21日向省人民政 府提出《关于检查纠正滥发奖金、实物和补贴问题的总结报告》。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为了巩固工作成果,提出如下意见:
    1、要继续狠刹新的不正之风,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结合整党进行纪律教育。要加强财 经法纪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2、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的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是预算外资金,要加强预算外资金管 理。进一步健全控制财政支出的制度。今后奖金如何发放,应统一管理。发放范围、标准和 资金来源,必须经主管部分批准。各部门、各单位不能自行确定。
    3、结合税收大检查,把奖金税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进一步查清和征缴,并列入正常 的税收管理。
    4、对这次检查揭露的违纪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省体改委、审计、财政、劳动、人事 等五个部门的联合通知精神,加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