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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审计组织和人员

  1984年5月至1985年末,黑龙江省先后组建三个社会审计组织。都是在国家审计机关管理 和指导下,面向社会,承办审计查证、鉴证和咨询服务业务,独立核算,自收自支,具有法 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1984年5月,黑龙江省建立第一个社会审计组织“青冈县审计咨询服务处”。由于社会审 计是一个新的事物,缺乏经验,加之当时,县里人员编制较紧,经县政府决定,由县审计机 关选派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这个组织的工作。外聘两名熟悉财会工作的人员,承办一些县审 计局委托的审计业务和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同年9月,绥化市成立了“审计咨询服务处”。为了在实践中模索经验,初建时,这个组 织仍设在市审计局内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受市审计局委托,试验性地开展一些社会审 计业务。后经报请市编委批准,给9名事业编制。在实有8名工作人员中,会计师、工程师各 1名,助理会计师4名,会计员2名,为开展社会审计工作创造了条件。
    同年11月,“哈尔滨市审计财会咨询服务公司”成立。市审计局组建后,迫于对社会审 计的需要,经市计委批准成立这个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社会审计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1985年9月,经市编委同意,改为全民所有制处级事业单位。9月,市审计局决定,经市 编委批准,市审计咨询服务公司与审计科学研究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个牌子。更名为 “哈尔滨市审计咨询事务所”,下设对外联络业务部、咨询业务部、审计公证业务部、审计 业务部、培训部、办公室。截止1985年末,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国家事业编制10名,外 聘人员7名。会计师7名,助理会计师3名。并请有关专家、学者、教授、律师协同工作。
    在建立社会审计组织的同时,省和哈尔滨市还建有注册会计师组织接受委托进行审计查 证和咨询服务工作。